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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药品分类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一、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和基本原则

    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以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包括建立相应法规、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本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出于对毒性、马瘾性药品的销售、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而产生的。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已成为国际上药品管理普遍应用的有效方法。世界卫生组织也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这一管理模式,并在1989年建议各国将这一管理制度作为药品立法议题。

    随着中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观念正由"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自我药疗"已成为一种悄然兴起的保健行为。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药品社会零售额已由80年代初期占药品市场总额的5%增加到目前15%以上,沿海城市达到了30%以上。

    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庆法规和制度,其目的是有效地严格对处方药的监督,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药物滥用和危及健康。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购习,管理严格;非处方药不需凭医生处方购买,管理相对宽松。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符合药品特性,有利于科学管药、合理用药,并有效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节约社会卫生资源,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保证社会安定和秩序;严格处方药管理,规范药品市场,彻底改变目前药品自由销售状况,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加强依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传、普及、培训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