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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929
六、新药的试生产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范围:第一类化学药品,第一、二类中药。

    试产期:二年

    要求:不得在零售药店出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完成Ⅳ期临床的阶段性试验;试产期满3

    个月前申请转正式生产。

    转正申报程序:由生产单位填写"新药试生产边境证睚式生产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报据

    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转正申报资料:

    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批件中所提意见的答复。

    试生产连续10个批号以上的产品的全检数据及质量分析报告,试产期内生产未满面10批者应说明原因。

    试生产期内对原报批产品稳定性考察数据(一般不得少于两年);试生产产品稳定性考察数据(一般不少于1年半)。

    产品有效期的确定及其依据。

    试生产期间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抽验的全检数据及质量分析报告(一般不少于6批)。

    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说明。质量标准草案如有修改,应附试验及文献依据。

    近期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及其检验报告。

    Ⅳ期临床试验总结资料。

    使用说明书样稿及其修改的意见和依据。

    包装及标签的设计样稿。

    原批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所报资料均须按以上资料顺序号码编号,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并须打印。申请表报送一式5份,其它资料报送一式4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