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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药品(不含中药材及饮片)零售价格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零售价格公式如下:

    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格×(1+批零差率)。

    各类药品零售价格,除国家明令放开的品种外,均需在购进药品的实际批发价基础上,由药品零售单位(含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药房等),顺加规定的批零差率制定。

    列入中央和省级政府价格管理目录的药品可以低于,但不能高于政府规定的零售价格。

    从生产企业直接进货的药品,只能在实际进价基础上加国家规定的批零差制定零售价格。

    县城和农村医疗单位,可以在规范折扣率,药品零售价格明显降低前提下,适当扩大药品批零差订,扩大幅度。县城医疗单位在3个百分点以内,农村医疗单位在8个百分点以内。

    列入中央管理价格药品,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零售价格水平前提下,可以低于政府规定出厂价或批发价的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按扩大后差率顺加作价。

    社会零售药店可以同幅度扩大药品批零差率。具体意见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批零差率:化学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最高为15%。,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