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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8156
三、对国家药品质量公报不合格药品的处罚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接到省级药品检验所抽验的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后,应立即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并在二个月内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应以书面方式 通知执行抽验的省级药品检验所,同时抄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在药品生产单位成品库内或医疗机构制剂室内抽验,不合格的,须对生产单位进行质量公报;在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中抽验,不合格的药品经确认是生产单位生产的,须对生产单位进行质量公报。二年内第一次抽验不合格,除没收该批不合格药品及非法收入外,并对该批不合格药品处以罚款和停产整顿;跟踪抽验仍不合格的,除按第一次处罚外,可以撤销该品种的生产批准文号。一年内在同品种质量考核中,有3批以上不合格的,可撤销该品种的生产批准文号。

    在药品经营单位中抽验,不合格的,须对经营单位进行质量公报。二年内第一次抽验不合格,除没收该批不合格药品及非法收入外,可对该批不合格药品处以罚款;并处停业整顿。

    在合用单位中抽验,不合格的,须对使用单位进行质量公报。除没收该批不合格药品及非法收入外,可对该批不合格药品处以罚款。

    在抽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并根据情节轻得,分别给予全国通报、撤销生产批准文号、停产(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同时承担全部抽验(或核查)费用:无证生产或经营药品的;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擅自生产的;超范围生产或经营药品的;无生产批记录的;出厂前没有进行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出厂的;经营或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或没有合法的进药证明的;拒绝抽样的;拒绝核查的或在核查时故意不承认该不合格药品是本单位生产或生产或经营、使用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