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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起搏器及心脏介入类高值医用耗材将由政府统一采购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29期
     本报讯 (记者 田晓青)7月27日卫生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其近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除管理品目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外,心脏起搏器和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也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统一负责。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于德志副司长指出,根据《通知》要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主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卫生部负责的政府项目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由省级负责组织。

    于德志说,为做好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产品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解决当前存在的供需信息不对称、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问题,2006年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开展医学装备评估选型工作。目前,农村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评估选型结果已经公布,大型影像、检验分析、诊查、急救等四大类器械评估选型结果也将在8月公布。2008年计划进行评估选型的有窥镜、消毒灭菌、医用高值耗材三大类产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