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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8531
医生的弱势地位值得关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29期
医生的弱势地位值得关注

     当前在论述医患矛盾和纠纷时,公众及媒体普遍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因而更习惯对患者予以同情,对医院或医生予以责难。对患者侵害医生权利及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其实不然,时至今日,医生也成为弱势群体。

    不可否认,患者中不乏有处于弱势群体的人,但更多的患者还是普通人甚至不乏有权有钱的强势群体,概称患者为弱势群体有欠准确。而就医患关系而言,患者只是在医疗知识方面弱势,可是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今天,人离开了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寻求另一行业的服务时,相对于该行业的从业者都可能处于相关知识上的弱势位置。因此,公众、媒体及患者皆认为患者相对医生是弱势群体,并对他们在维护自己权利时出现的矫枉过正的现象网开一面的做法,显然有违实事求是的精神。

    据统计,仅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就有5519名医务人员被打伤,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9831起,造成财产损失20467万元。并且每年都有医生被患者(家属)杀害的恶性事件发生。与此同时,医务人员得到的保障措施却很少,不少医院要求医生,病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医生被患者殴打,舆论很少同情,相反经常找借口说医院收费贵,医生态度不好,抢救不及时,治疗效果差等,似乎患者的过激行为的祸根都是来自医生!接到医疗纠纷报警后,公安机关积极协调解决的仅为28.49%,有62.59%的干警到达医疗纠纷现场后,不愿介入或不知如何处理。医务人员为了避免伤害戴上头盔,反被贬为自我炒作。医务人员安全保障之差,医院财产权保障能力之弱由此可见一斑,充分说明了医生的弱势地位。

    另外,医务人员的待遇偏低。据调查,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为社会平均水平的1.19倍,远低于普通高等教育部门的1.71倍,自然科学研究部门的1.6倍,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1.69倍,信息咨询业的1.86倍,更不说其与能源、电信、交通部门的收入差距了。

    现行医疗纠纷二元处理规定,也使医生这个职业成为弱势职业:在诊疗过程中只要有人身损害的后果出现,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民法通则》赔偿。也就是说,不管医院有没有责任都可能面临赔偿。可相关统计表明:医院的确诊率仅为70%,急诊抢救成功率仅70%~80%,也就是说,医院里发生人身损害的事情非常常见,医院动辄得咎的现状,使医生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待遇,此不是弱势职业是什么?

    综上所述,只强调患者的弱势地位而忽视医生的弱势状况是不公正的,医生的弱势地位同样值得关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