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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施行四项制度提升执法效能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07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四项工作制度,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目标考核制度。该局将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分解到科室,细化到人,并对科室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和考核,将结果予以公示。根据考核中发现的共性和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强化落实和督查,确保考核到位。

    二是层层把关制度。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执法组组长、案件审核人、科室负责人、法制员、分管领导的责任,依据各自职责分别把好事实认定关、执法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行政处罚关,建立健全承办人提议、执法组讨论、案件审核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把关、局案件合议组决定的层层把关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是协作联系制度。在监督执法过程中,积极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邮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立药品监督执法协作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交流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重要情况,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学习制度。在局机关扎实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先后出台《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周五学习日制度》等规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权力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稽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自身素质。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食品药品监管局 陆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