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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监督主动权交给行政相对人——滁州市局推行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09
     本报安徽讯 近日,天长市千秋医药有限公司接受了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该公司董事长王学林接到了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印发的《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表》。看着反馈表上一项项具体的内容,王学林深有感触地说:“小小一张反馈表其实是明白表、为民表,是药品监管部门把监督主动权交给企业的表现。监管部门能严格依法行政,我们企业也要严把药品质量关,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今年6月以来,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起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制度,及时向涉药单位了解监管人员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无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这一活动得到辖区内涉药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好评。仅6月份,该局就收到反馈表28份。这些反馈表详细记载了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行政执法的情况和工作态度,为及时考察监管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制度落到实处,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前将全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所属部门和姓名、药品监管执法纪律、举报电话等情况告知涉药单位;向涉药单位发出公开信,要求其监督监管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列举的相关违纪行为,让其明白监管人员应当检查什么、怎么检查、何种行为属于违纪。反馈表由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执法时发给涉药单位。涉药单位在对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情况做出真实评价并填写相关内容后,将反馈表邮寄到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由纪检组负责对反馈内容进行整理核实,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除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要把处理情况及时通报涉药单位。同时,该局还将通过检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由纪检组牵头,深入全市4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了解滁州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药检所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黄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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