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纪检工作融入监管之中——方城县局廉政建设推出新举措
本报河南讯 每月30日,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都会做出一份特殊的统计表。在这份统计表中,该局当月新立案数、结案数,罚没款金额,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罚没物品数量,抽验药品数被一一列出。统计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该局法制室存档,一份由稽查队留存,一份存入纪检工作档案。这是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探索将纪检与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以来,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纪检工作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方面。
将纪检工作融入行政审批之中。该局纪检组将县局受理药店申报中规划布局、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现场验收、证件发放情况全部纳入监控和监督范围,在局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行政审批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并公布该局纪检组举报电话,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将纪检工作融入药品稽查办案之中。该局纪检组全体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稽查日常案件合议小组和重大复杂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对案件举报受理、立案查处、案件审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查封扣押罚没物品处理和假劣药品销毁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每月对稽查数据进行统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和手续关。
将纪检工作融入财务收支工作之中。该局纪检组制定和完善了局机关资金、预算、收入、资产、财务结算等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没款收缴分离制度,对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擅自设置行政处罚或设立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收费的,建议上级局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罚没收费不开具发票,截留挪用罚没收入情节严重的人员,建议上级局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该局纪检组还对县药学会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培训活动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审查,未经批准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涉药单位。
(姬付旺)
栏目主持人:陈静
电子信箱:chenjing@cnpharm.com
联系电话:(010)62213355-2111, http://www.100md.com
今年以来,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纪检工作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方面。
将纪检工作融入行政审批之中。该局纪检组将县局受理药店申报中规划布局、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现场验收、证件发放情况全部纳入监控和监督范围,在局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行政审批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并公布该局纪检组举报电话,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将纪检工作融入药品稽查办案之中。该局纪检组全体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稽查日常案件合议小组和重大复杂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对案件举报受理、立案查处、案件审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查封扣押罚没物品处理和假劣药品销毁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每月对稽查数据进行统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和手续关。
将纪检工作融入财务收支工作之中。该局纪检组制定和完善了局机关资金、预算、收入、资产、财务结算等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没款收缴分离制度,对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擅自设置行政处罚或设立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收费的,建议上级局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罚没收费不开具发票,截留挪用罚没收入情节严重的人员,建议上级局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该局纪检组还对县药学会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培训活动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审查,未经批准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涉药单位。
(姬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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