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缘何处境尴尬
本报记者 汤雷
7月初,国家保监会、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曾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疗责任险。一时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推行,有的甚至实行强制购买。但就目前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医疗责任险仍不被看好,医疗机构投保并不积极,保险公司也感到难处颇多……
医院:投保后仍不得清静
据了解,很多医院目前都有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但通过投保商业险来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的非常少。记者在医院走访时发现,多数医院对医疗责任险并不看好。
多发的医疗纠纷不在保险范围内
一位市级医院院方负责人表示,三部门牵头力推医疗责任险,是一件实现多赢的利好事情,不仅为医疗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创造了先机,而且也为医疗单位的风险转嫁提供了保证。他个人是持支持态度的,但现有的医疗责任险的条款不够合理,保险范围太窄。
, 百拇医药
“目前,医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不足是我们做医生的最担心的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因为很多医生,尤其是外科、急诊、妇产科等高风险科室的医生都非常希望为自己投一份医疗责任险,使自己能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但是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基本上只对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承担赔偿责任,即只有被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医生、医院最希望解决的多发的医疗纠纷往往不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扩大保险范围,让医生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为患者看病。”这位医生表示。
保险费高而保险赔偿额低
记者采访时发现,医疗责任险不受医院欢迎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保险费较高而保险赔偿额比较低。“我们一年需要交纳数十万元的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的数额要远远低于我们交纳的保险费。而且更多的时候,保险公司的赔偿根本无法做到让患者满意,到头来我们医院还要自己来解决问题。我们投保已经花了一份钱,还要自掏腰包赔偿患者,等于是花了双份钱,与其这样,还不如不保险。”一位医院负责人表示。
, 百拇医药
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秦成勇指出,医院里面发生的纠纷,多数患者并不愿意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即使进行司法鉴定,最终能够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也只占到一部分。本以为投保后,保险公司可以介入医疗纠纷的理赔,医院可以抽出精力更好地抓医疗质量;但现在出了医疗纠纷,还是医院和病人打交道,病人还是到医院来闹,医院仍然无法从医疗纠纷的繁琐事务中脱身。并且当投保费大于医院本身处理纠纷的花费时,医院就没必要依靠医疗责任保险来减轻自己的思想和经济包袱,与其把钱交给保险公司,还不如放在自己手里更灵便。
保险公司:费力不讨好
不仅医院对医疗责任险不满,保险公司也有颇多为难之处。一家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部门对医疗责任险的态度实际上体现的还是对商业保险的认识存在误解,医疗部门总是希望保险公司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把什么都接过去,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单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能“包赔一切”。
据悉,三部门牵头力推医疗责任险,实际上是希望用医院投保,社会中介机构认定责任、调解纠纷和保险公司理赔的方式来缓解医患矛盾,把医院从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多数保险公司既作为医疗责任险代理机构,又作为调解的“第三方”。保险行业人员表示,当前医患之间纠纷矛盾仅仅靠医疗责任险来解决是不现实的,更多是依靠医疗行业本身自行解决,而保险公司只能对其提供相对的协助。
, 百拇医药
同时,让保险公司无奈的还有,医院一般都不愿通过医疗鉴定使纠纷升级,因为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年终考核和级别认定,医院的声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多数医疗机构更倾向于协商私了解决。
建议: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医疗责任保险方面,“福鼎模式”一直被业内称道。早在2001年,福鼎市卫生局组织24所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之后,该局又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如遇到医疗纠纷,中心尽快做出处理意见。保险公司根据其出具的调解结果,给予补偿。患者如不愿接受该中心的处理意见,再走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
业内人士分析说,福鼎的医疗保险模式能取得成功,在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出具的判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中立评判机构,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医疗机构、患者、保险公司愿意接受。在一个专业、快速的判定下,医疗责任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
据悉,目前深圳市卫生局与当地司法部门正筹建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深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设想,该委员会成员由法学和医学领域的专家组成,不隶属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不受干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可称得上是真正的独立的“第三方”。, http://www.100md.com
7月初,国家保监会、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曾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疗责任险。一时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推行,有的甚至实行强制购买。但就目前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医疗责任险仍不被看好,医疗机构投保并不积极,保险公司也感到难处颇多……
医院:投保后仍不得清静
据了解,很多医院目前都有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但通过投保商业险来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的非常少。记者在医院走访时发现,多数医院对医疗责任险并不看好。
多发的医疗纠纷不在保险范围内
一位市级医院院方负责人表示,三部门牵头力推医疗责任险,是一件实现多赢的利好事情,不仅为医疗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创造了先机,而且也为医疗单位的风险转嫁提供了保证。他个人是持支持态度的,但现有的医疗责任险的条款不够合理,保险范围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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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不足是我们做医生的最担心的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因为很多医生,尤其是外科、急诊、妇产科等高风险科室的医生都非常希望为自己投一份医疗责任险,使自己能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但是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基本上只对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承担赔偿责任,即只有被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医生、医院最希望解决的多发的医疗纠纷往往不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扩大保险范围,让医生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为患者看病。”这位医生表示。
保险费高而保险赔偿额低
记者采访时发现,医疗责任险不受医院欢迎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保险费较高而保险赔偿额比较低。“我们一年需要交纳数十万元的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的数额要远远低于我们交纳的保险费。而且更多的时候,保险公司的赔偿根本无法做到让患者满意,到头来我们医院还要自己来解决问题。我们投保已经花了一份钱,还要自掏腰包赔偿患者,等于是花了双份钱,与其这样,还不如不保险。”一位医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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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秦成勇指出,医院里面发生的纠纷,多数患者并不愿意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即使进行司法鉴定,最终能够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也只占到一部分。本以为投保后,保险公司可以介入医疗纠纷的理赔,医院可以抽出精力更好地抓医疗质量;但现在出了医疗纠纷,还是医院和病人打交道,病人还是到医院来闹,医院仍然无法从医疗纠纷的繁琐事务中脱身。并且当投保费大于医院本身处理纠纷的花费时,医院就没必要依靠医疗责任保险来减轻自己的思想和经济包袱,与其把钱交给保险公司,还不如放在自己手里更灵便。
保险公司:费力不讨好
不仅医院对医疗责任险不满,保险公司也有颇多为难之处。一家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部门对医疗责任险的态度实际上体现的还是对商业保险的认识存在误解,医疗部门总是希望保险公司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把什么都接过去,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单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能“包赔一切”。
据悉,三部门牵头力推医疗责任险,实际上是希望用医院投保,社会中介机构认定责任、调解纠纷和保险公司理赔的方式来缓解医患矛盾,把医院从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多数保险公司既作为医疗责任险代理机构,又作为调解的“第三方”。保险行业人员表示,当前医患之间纠纷矛盾仅仅靠医疗责任险来解决是不现实的,更多是依靠医疗行业本身自行解决,而保险公司只能对其提供相对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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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让保险公司无奈的还有,医院一般都不愿通过医疗鉴定使纠纷升级,因为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年终考核和级别认定,医院的声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多数医疗机构更倾向于协商私了解决。
建议: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医疗责任保险方面,“福鼎模式”一直被业内称道。早在2001年,福鼎市卫生局组织24所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之后,该局又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如遇到医疗纠纷,中心尽快做出处理意见。保险公司根据其出具的调解结果,给予补偿。患者如不愿接受该中心的处理意见,再走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
业内人士分析说,福鼎的医疗保险模式能取得成功,在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出具的判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中立评判机构,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医疗机构、患者、保险公司愿意接受。在一个专业、快速的判定下,医疗责任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
据悉,目前深圳市卫生局与当地司法部门正筹建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深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按照设想,该委员会成员由法学和医学领域的专家组成,不隶属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不受干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可称得上是真正的独立的“第三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