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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公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25
     本报北京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认真调研,全面比较,日前公布了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

    这批示范县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中推荐出来的。经过一年的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将达到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流通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信用体系、信息发布机制、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理体系基本建立等目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指导,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示范县的区域辐射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被确定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示范县各项预定目标得以顺利完成,务求取得实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明年3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示范资格。

    [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见2版]

    (京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