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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传递信息的重要桥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9.01
     “建立专业的医药代表队伍,搭建企业、医生和患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跨国制药企业对中国医药经济的重要贡献。”这是在回顾跨国制药企业给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带来哪些影响时,原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会长萧凯仕特意强调的一点。

    ▲医药代表是专业人士

    医务人员在学校接受专业训练,并在高年资专家指导下接受进一步的培训。他们关注病人医疗需求,能决定最佳治疗方案,选择对病人合适的药物及剂量。但是,医学科学在不断进步发展,医疗专业人员如何与医学发展保持同步,如何得到医疗产品的最新信息呢?业内专家表示,通过医药代表来获取相关知识就是一条重要渠道。

    如果说新药的研发和生产是一个旅程的起点,那么,治疗疾病就是目的地。在这个过程中,将药品的疗效和使用方法介绍给医疗专业人员,体现药品的价值,就是医药代表所承担的工作。药品不是日常商品,要在不同人群、不同合并症和不同发病阶段中恰当地使用,仅通过广告或药品宣传册的简单介绍,无法完整而清楚地传达所有药品信息和正确使用方法。因此,原研发企业的医药代表在介绍药品疗效、确保正确临床使用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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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传递药品安全使用信息的桥梁,医药代表扮演着双重角色,不仅要给医疗专业人员传递药品知识,而且要收集药品安全信息。其他国家的研究表明,原研发企业通过医药代表收集情况,是主要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者。在中国,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医药代表的配合与努力。

    在发达国家,要成为医药代表,通常必须有以下经历:制药业和市场销售的经验,大学毕业或以上学历。在中国,许多跨国制药企业的医药代表也都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大多受过大学正规教育,具有医学或药学专业背景。他们当中许多人曾经是医疗专业人员,拥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特别能胜任将新药知识传递给医疗专业人员的工作。

    很多跨国企业还设有针对公司产品治疗领域的不同部门,负责对医药代表进行相关培训。这些部门在新药研发初期就与研发、生产部门紧密合作,形成跨部门的团队。因为早在产品上市前就介入相关工作,这些部门对产品了解透彻,拥有丰富的产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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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欲规范推广行为

    但是,目前医药代表的工作在社会上遭受了很多批评,甚至有人认为他们是导致医疗腐败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个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确实有一些人根本不具备从事医药代表工作的素质,却打着医药代表的旗号,做着“带金销售”一类的不正当行为。

    为了杜绝这种行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组织开展了“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据该项目负责人RDPAC交流传媒副总监温晓春介绍,RDPAC之所以推出“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首先是药品推广需要自律和规范;其次是RDPAC预测将来会有更多新药在中国上市,需要更多高素质的医药代表;还有就是目前医药代表中,具有医学和药学专业背景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温晓春说,RDPAC理事会决定将该项目分为三阶段执行,即培训材料准备阶段、小范围试点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

    作为一名从医四十载的医师,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教授介绍说,中国医师协会一直非常关注医药代表认证,因为通过“医药代表认证”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培训,规范医药代表市场行为的做法非常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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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医药代表对于医学发展的交流起着促进作用。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医生是一个需要终身受教育的职业。医药代表一方面把药品临床使用知识,特别是新药的临床使用信息传达给医生和药师们,另一方面把国内乃至国际医学发展的动态信息传输给医生。但要真正发挥这些功能,离不开医药代表的规范行为。在目前发展阶段中,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代表和医生的行为都是恰当的,这需要进行规范。

    杨镜指出,中国医师协会从2005年开始,也在医师群体中推广“新世纪的医师专业精神——医师宣言”。但是,规范“医药代表”或“医生”的行为不是一个独立个体可以完成的。所以,中国医师协会愿意与RDPAC携起手来,共同做一些维护行业秩序和道德的事情。

    ★医药代表,简称PSR(Professional Sales Representative)。PSR的主要工作是组织专家和一线医生参加各种级别的学术会议和活动,通过对医生进行医学、药学的基础研究、新药开发、临床试验、治疗方案等方面的教育,让其逐渐掌握新药的机理、疗效、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处理,并形成用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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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数据显示,在中国医生的药品信息来源中,医药代表介绍产品占76.8%;产品信息或学术文章占65.1%;国家专业文献62.7%;小范围学术活动占56.3%……这说明医药代表传递的信息已成为医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

    而医药代表的行为规范早已受到广泛关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委托,起草了《医药代表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不仅对医药代表的基本职能做了明确规定,还对其从业资格进行了限定。《准则》规定:医药代表的基本职能是“科学地向医生和医疗机构推介药品,正确地宣传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辅助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收集所推介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提出有效措施及处置办法,认真了解临床需求,提供科学的药学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准则》还明确提出,医药代表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开处方多寡有关联。

    本报记者 张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