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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稽查促进规范化执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9.04
     当前,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稽查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强化稽查信息化建设已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监管人员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

    一是搭建稽查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稽查信息基本数据库,将有关审批、认证、假劣食品药品信息等集中发布于这一平台,便于稽查人员查询和使用,实现稽查资源的互通共享,提高稽查效率。

    二是强化稽查执法信息管理,加快信息传递。充分重视稽查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实现部门、单位以及系统内外的信息传递,提高信息利用效率,避免信息资源的分割和孤立。

    三是重视稽查执法信息安全,保证信息真实。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告、审核和发布的管理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和合法;但对涉及政府秘密、质量可疑药品信息等与不能随意发布,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和群众不安。

    四是拓宽稽查执法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建立网上举报中心,畅通群众投诉和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信息,并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信息来源,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天网”,更好地为稽查执法服务。

    山东省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庆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