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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的姑息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6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34期
晚期肺癌的姑息治疗

     大部分肺癌患者确诊时已是晚期,失去了手术和根治性放疗的机会,5年生存率<5%。因此,很多肺癌的治疗都属于姑息性治疗,旨在减轻患者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晚期肺癌往往并发脑转移、骨转移、上腔静脉综合征、气管食管瘘和疼痛等。肺癌的姑息治疗主要是针对这些合并症的综合处理,其治疗原则为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但不过度治疗。

    肺癌脑转移的治疗

    约有30%的非小细胞肺癌和40%的小细胞肺癌患者发生脑转移,脑转移是肺癌治疗失败及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脑转移后患者的自然生存期为1~3个月,且大部分患者伴有颅内高压症状及肢体、语言障碍,一旦病情进展迅速,预后多不良。

    肺癌脑转移患者治疗以手术、放疗为主。对较大的、孤立性的、内有出血及坏死的病灶,则考虑手术治疗。放疗损伤小、作用快,可明显改善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总有效率达70%~90%。对于孤立的病灶可采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或外科切除,也可两者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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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癌脑转移灶通常为较规则的球形,发现时直径一般<3 cm,呈非侵袭性,且位于功能较少的脑灰白质交界处,比较适合立体定向放疗。Nieder等进行的前瞻性研究显示,全脑放疗(30 Gy,10次)联合立体定向放疗的1年控制率为61%,中位生存期为2.3个月,1年生存率为8%。

    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对肺癌单发脑转移的推荐治疗方式为立体定向放疗或手术切除后行全脑放疗。多发脑转移的治疗手段主要是全脑放疗,配合皮质激素减轻脑水肿,改善神经系统症状。

    有前瞻性对比研究将放化疗以不同的方式序贯应用,结果发现,因为放疗对血脑屏障的破坏使化疗药物易进入脑组织,故采用全颅放疗+伽马刀+VMP方案(长春新碱+6-巯基嘌呤+泼尼松)化疗较全脑放疗和全颅放疗+伽马刀放疗更能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最优组合。但,患者1年以上生存率差异无显著性。

    脑放疗一直是小细胞肺癌脑转移姑息治疗的首选方式,但单纯全脑放疗的总缓解率为50%,完全缓解率为27.3%,中位生存期仅为4.7个月。许多学者提出对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脑预防照射,使脑转移率从20%~25%减少至5%,但患者的生存期无明显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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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癌骨转移的治疗

    30%~40%的晚期肺癌患者发生骨转移,其预后通常不良。骨转移的综合治疗方法多为姑息治疗,目标旨在减轻疼痛,维持日常活动和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治疗包括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前者主要是手术和局部放疗,手术可以缓解疼痛和压迫症状,重塑功能和预防骨折。局部放射治疗在于抑制局部肿瘤细胞再生长和减少钙化,从而缩小肿块,减轻脊髓压迫,缓解生物性和机械性骨痛。

    美国放射治疗协作组(RTOG)研究发现,骨转移短程低剂量放疗和长程高剂量放疗同样有效,长程高剂量分割方案有更好的镇痛效果。RTOG的数据分析还显示,2.7 Gy×15次或3.0 Gy×10次的放疗方案最佳。放疗对肺癌骨转移性癌痛的总有效率为96.2%。美国骨痛研究组(BPTWG)比较了单分割和多分割放疗的疗效。结果显示,接受单分割放疗患者的症状控制较差,复发率高,且镇痛时间短。

    其他转移的治疗

    预后研究与生存分层对比分析显示,对多灶脑转移、骨转移和多器官转移的肺癌患者应首选化疗后放疗的序贯方法。对肝转移和上腔静脉综合征的患者,若脑转移癌和上腔静脉综合征有明显威胁生命的症状和体征时,应首选局部放疗后化疗的方法。

    小结

    晚期肺癌的姑息性治疗应以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为目的。所以治疗应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个体化治疗方案,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手术和不适当的放化疗等过度治疗。我们应该将提高生活质量融入到癌症的综合治疗中,建立以人为本的癌症姑息治疗新原则。,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