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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自杀行为的识别和干预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6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34期
青少年自杀行为的识别和干预

     最新世界青少年自杀率的年度统计报告显示,5~14岁女孩和男孩的自杀率分别为0.5/10万和0.9/10万,15~24岁女性和男性的自杀率分别为12/10万和14.2/10万。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报告,在全球1/3国家中,青少年是自杀风险最高的人群。在我国,自杀是15~34岁人群中的首位死因,中学生自我报告的自杀未遂率达1.2%~7.5%,既往的自杀行为使自杀风险提高10~60倍。因此,评价和处理青少年自杀行为对预防自杀具有重要意义。

    多种因素导致自杀

    青少年自杀是生物、心理、社会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影响青少年自杀的生物学因素包括遗传素质、中枢神经系统递质功能和电生理的改变等。家族成员中有自杀史的青少年,更易出现自杀行为。进一步的研究提示,单胺氧化酶A(MAOA)基因、5-羟色胺转运体(5-HTT)基因、5-HT1B受体基因、色氨酸羟化酶(TpH)基因等与自杀行为密切相关,可能为自杀家族聚集性的分子遗传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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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社会因素包括各种严重心理压力、同伴关系不良、家庭不和睦、父母教养方式不当、躯体(性)虐待,这些因素对青少年的自杀行为起着重要的“扳机”或“易化”作用。儿童青少年时期的严厉体罚、情感虐待,或校园暴力侵害、恐吓等,均可能导致受害者产生自杀意念和行为,躯体(性)虐待与自杀直接相关。

    研究显示,自杀者父母的情绪障碍、物质滥用、攻击性行为和自杀行为较为多见。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严重或长期的冲突、缺少沟通或亲子之间难以建立依恋关系等,往往比父母离婚更易导致青少年自杀。父母的冲突和争吵尤其对女孩更具严重的情绪伤害。家庭内部良好的沟通则对青少年构成保护性因素,使他们即使遇到严重挫折也能坚强承受、乐观面对。

    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其他不幸事件,如难以与朋友或同龄人建立亲密关系(反映为个体情感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技巧的欠缺)、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家庭变故或缺乏照料等等,都可能成为青少年自杀风险升高的诱因。

, 百拇医药     大众传媒对青少年自杀行为的影响作用也不可忽视。处于世界观形成阶段的青少年,如果长期暴露于对著名人物或“偶像”自杀的煽情宣传气氛下,则可能在有意无意间学习自杀行为。研究显示,报纸对自杀行为的报道(哪怕是客观的),也是青少年出现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青少年还容易受到同伴自杀行为的“榜样”影响,集中体现在青少年自杀现象与同伴自杀未遂显著直接相关,甚至出现集体自杀现象。

    200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少/学校卫生中心对我国18个省市12岁至23岁的21.3万青少年进行了“中国城市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12个月内与自杀相关的心理问题主要集中在自感孤独、学习压力、失眠和抑郁情绪4个方面(见表1所示)。

    据我国台湾地区对中学生的一项调查显示,企图自杀的促发因素依次为:学校相关压力(46%,包括学业压力占32%、师生或同学冲突占14%),亲子冲突(25%),精神症状(25%,包括无望感和精神病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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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别和评价自杀行为

    及时发现自杀高危人群并进行评价,是预防和干预自杀的前提

    及时发现自杀高危人群,是有效降低青少年自杀率的前提。自我识别、同伴识别、教师识别或心理健康筛查等方式,可有效识别自杀的高危(或可疑)人群,这一人群正是自杀干预的对象。这些识别方式应建立在相应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其目标是使高危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教师等了解有关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和信号。

    了解自杀高危人群的自杀意愿强烈程度,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杀意愿由4个方面组成:信念(如想死的程度等),准备行为(留遗嘱、道别、分发财产和礼物、累积药片等),防备他人发现,交流自杀观念。研究提示,强烈的自杀意愿与反复的自杀未遂及完成自杀行为密切相关。

    评价自杀高危人群的自杀观念,是评价自杀风险的重要线索。队列研究显示,自杀观念越严重,付诸行动的可能性越大。过去有自杀未遂史、目前仍存在自杀观念者,很容易再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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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还应考虑致死性问题。致死性高的死亡方式如自缢、一氧化碳中毒或者跳楼等,其自杀成功率高,同时也说明死亡意愿强烈。但是,自杀高危人群采用致死性低的死亡方式并非表示死亡意愿不强烈,特别是认知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他们较难形成一个周全的、高度致死性的自杀计划。某些性格冲动的青少年虽然死亡意愿不强烈,但由于认知不成熟而采用了极端的方式,也可导致严重后果。

    区别非自杀性的自我伤害和自杀未遂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非自杀性自我伤害总是采用一种反复而刻板的方式,目的是解除不适,而不是企图自杀。这类行为常常由人际危机所促发,伴焦虑、空虚感或人格解体。幼年受虐史可能是其重要的危险因素。

    明确促发事件的特征,有利于评价自杀的危险性和制定治疗计划。如促发事件是慢性持续且目前正存在的,例如家庭关系差或者受虐待,则自杀行为反复的可能性极高。对于青少年,最主要的促发事件是人际冲突或丧失(16岁以下者主要为和父母关系问题,16岁以上者主要为恋爱关系破裂)。违法违纪问题是另一类重要而常见的促发事件,特别对于有品格障碍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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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动机是自杀行为直接的原因。1/3自杀意愿强烈的自杀未遂者的动机是为了从一种痛苦的情境(如家庭虐待)中逃脱。另一类重要的自杀动机是为了影响他人、表达情感,例如让他人感觉有罪、吸引他人注意或者同情、表达敌意和不满等。

    大部分自杀未遂者都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最常见的是心境障碍、焦虑、破坏性行为障碍或物质滥用。心境障碍与自杀的相关性最为密切。

    重视预防和干预

    减少青少年自杀行为,重在对青少年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

    青少年的精神卫生状况与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相关。目前研究提示,青少年自杀行为与诸多学校因素相关,如学业成绩不佳、学校出勤率低、对学业和功课持消极态度等。全面改善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比单纯减少某些行为,可更有效地预防自杀发生。

    一旦发现高危个体,应立即采取行动。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应严密关注高危青少年的心理状况,必要时安排相应的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监测。高危青少年应接受专业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咨询人员还应向家长告知潜在的危险,并建议家长协助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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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应采取措施减少高危个体自杀行为对自身和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同伴的影响。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应当了解,发生在学校的自杀行为对于学校里的其他学生具有负性影响,应在必要时对其他学生采取适当的心理支持,如建立热线电话、进行小组讨论等,使青少年了解精神障碍的症状,并了解正确向成年人寻求帮助的重要性。

    生活技能训练项目也是预防干预的有效手段之一。许多自杀未遂者的目的是表达敌意、吸引注意或影响他人,他们的自杀行为提示他们缺乏社交技能或人际关系效能低。因此,高危青少年(特别是自杀未遂者)应在角色扮演中学会倾听他人不同的意见,在社交技能训练中学习更直接表达自己感受和需要的方法,并认识到自杀行为并非理想选择。帮助他们识别问题、给予并评价解决方案等,也是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防和干预过程中还应考虑致死方式的可及性问题,枪支、药物等都应当严格加以控制和管理。限量处方可以减少严重服药自杀事件的发生,因此,医生在给有自杀行为的患者药物治疗时,需要考虑药物过量的潜在危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