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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91883
医界声援乐生疗养院原地保留 联署声明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0日 医学捌号楼
     历史.健康.永续 守护乐生行动,从医界联署出发,医疗、公卫界共同守护乐生

    2007年4月14日 医界声援乐生疗养院原地保留 联署声明

    3月16日,捷运局一纸行文署立乐生疗养院,公告一个月内强制拆迁命令,行政院与北县府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明,不惜以武力迫迁院民。身为医界的一份子,誓言要以医疗专业免除人类对于生命健康威胁的我们,对于这样的国家暴行,基于以下理由,我们决定公开声援:作为医疗史、公卫史、人权史的重要历史见证,并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识认可,具有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潜力的乐生疗养院,原地保留。

    一、乐生疗养院具有不可撼动之历史价值

    公元一九三○年,日本台湾总督府在台北新庄街顶坡角,兴建「台湾总督府乐生院」,一般人称之「乐生院」。全院占地约三十公顷,是国内第一所、也是唯一之公立癞病(俗称痲疯病)防治机构。日本政府采取「强制隔离」政策,将全省病患集体收容于「乐生院」,使其不能与外界接触,以实现杜绝癞病扩散的最终目标。现有建筑群仍完整保存各时代之公卫概念与隔离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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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乐生捷运可以共存,90%保留方案全民受惠

    文建会委托英国欣陆顾问公司研拟之90%乐生保留方案早于今年1月出炉,经专家学者评估已确定工程技术可行,仅较原政院核备之40%方案增加2.5亿费用与增加四个月工期。40%方案中,最能展现公卫历史之建筑群(行政大楼、佛堂等)都将拆迁,古迹保存意义荡然无存。

    三、强制搬迁违反联合国与宪法人权精神,是对于乐生院民的二度权利侵害

    由于日据至国民政府时代的错误政策,汉生病友被强制离开原家庭于乐生院内进行隔离管制。日本与台湾当局皆已承认此错误造成的基本人权侵害,政府当局与社会各界正研议并进行相关事实认定与补偿措施。新庄捷运机厂设址于乐生院,起因于院民的公民权利在此错误的隔离政策下遭受剥夺,也与当前国家试图补偿汉生病友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驰。联合国最高人权委员会于2005年7月20日发表正式公报,就台湾政府强制迁离乐生院民的举动发出警告,这封函是我国退出后被联合国官方发出的第一封官方文书,就我国本身的宪法,在人民权益受到危急迫害时,主管单位亦将被剥夺行政上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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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制搬迁将造成年老残疾的乐生院民身心冲击,并提高死亡率

    医学和社工研究指出非自愿性搬迁(involuntary relocation)是老年人面对生命终结之际最危险的杀手,因为老年人对于长期生活的地点有着深刻的情感,连结其个人以及社会关系成长的历史;且老化现象减弱新环境的适应能力。「非自愿性搬迁」造成中老年人精神/身体/心理冲击,一年内的死亡率将是搬迁前的二至三倍。

    五、院民并非病患,需要居家式照护环境,拥有自主选择生活环境的权利

    乐生院民经过治疗,已非患有疾病的病患,拥有自主选择生活环境的权利。理想的疗养院建筑用地占疗养院总面积的15%~20%,通道用地占20%,绿化用地要占60%~65%。对于因汉生病截肢及年老而行动不方便的院民,开阔平坦的环境优于垂直移动的大楼式建筑,和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充满绿荫的聚落式乐生疗养院建筑,更符合当今国际对疗养院规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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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医界高呼医学人文与医学教育改革的此时此刻,我们清楚理解这样的变革与典范移转需要更实际的实践。过去,乐生疗养院因公卫需求而设立,却发展出无可取代的历史文化价值,今日医学与人文在这三十公顷的土地上有了瑰丽璀璨的交会,可惜这样的光芒未被医界注目。

    因此,我们公开呼吁医界共同声援,支持乐生疗养院全区原地保留,为我们的医学教育留下最具代表性的学习场域。

    发起人:余尚儒(高医医学七)、黄馨颐(台大医学五)、邱韵芝(北医医学五)、郭家颖(阳明医学五)、叶奕廷(阳明医学四)、洪子伦(阳明医学四)、胡昱胜(中国医学三)、彭建维(长庚医学二)、陈嘉泓(北医医学一)

    联署请按此

    看最新联署名单 转载自医界声援乐生原地保留行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