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院长评价专业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医院院长必须认识到:对医学专业的评价,并不是一件小事,可有可无。而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大事,关系到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医院的兴衰和存亡。因此,医院院长在对医学专业进行评价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识专业评价的意义
要评价医学专业,首先就要认识到专业评价的重大意义。应该看到,无论我们采取哪种评价专业的方式,都是促进医院医学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
1.评价专业的目的是为了医学专业的发展 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就是评价医学专业的现状。评价医学专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医学专业。
评价医院医学专业实际状况,对医学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很大。医院要建设,院长就要了解医院医学专业的现有基础;医院要发展,院长就要了解医院医学专业的实际水平;医院要竞争,院长就要了解自己的竞争优势。不论是要了解医院的现有基础、实际水平,还是要了解医院的竞争优势,都是对医院医学专业的一个客观评价。而有了这些客观评价,才能有医学专业的发展。
2.评价的结果就是促使了医学专业的发展 我国有句名言,叫“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个调查不是指掌握实际情况。对于医学专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不了解医学专业的实际状况,要进行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
医院院长以医学专业的评价,实质上也就是对医学专业的调查,经过评价,就真正地使医院院长了解到了本院医学专业的实际状况,如:与不同的标准相比,专业的优势在哪里?薄弱的项目是哪个?差距有多大?也正是由于了解了本院医学专业的实际状况,也就明确了专业的发展方向,如:哪些专业能继续保持?哪个项目可以继续发展?需要投资什么资源?还要做什么工作?
二、明确专业评价的标准
古语云:“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对于医学专业的评价来说,没有评价标准,就没有评价结果。
1.评价标准决定评价的结果 医学专业的评价标准决定医学专业的评论结果。也就是说相同的事物,由于评价标准的不同,得出的结果就不同。同一个医院,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去评价,就可以得出不同的结果。例如,一个县医院(二级),用省医院(三级)的评价标准去评价医学专业,得出的结果就是太差了。而如果用公社医院(一级)的标准去评价,得出的结果又是太好了。
在要说明这个问题时,使我想起了毛泽东同志说过一段精辟的话:“什么人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他就是革命派。什么人站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方面,他就是反革命派。”(《在中国人民政党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在这里,毛泽东以是否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作为标准,就得出了革命学有所用和反革命派的结果。同样,如果把性别作为评价标准,得出的结果就是男人多少,女人多少;如果以年龄作为标准,得出的结果就是大于等于多少岁的多少人,小于等于多少岁的多少人:如果以身高、以体重等作为标准都可以得出相应的结果。
其实生活当中的这种例子随处可见。医学上各种数据的正常和导常结果是由正常值的标准所决定的。工作的好坏、效率的高低等等,都是由于评价工作标准的确立而得出的结果。
2.评价标准要符合评价目的 既然评价标准决定评价结果,那么医院院长则一定要使评价的标准符合评价的目的。如果评价的标准背离了评价的目的,评价出来的结果显然对于医院的医学专业发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例如:医院为了在竞争中求发展,就要以当地与本院有竞争能力的医院专业水平作为评价标准;二级医院的评审,就要以二级医院的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还有,县级医院的专业发展,就要瞄准先进县医院的标准,如果瞄准先进的省医院就像“小马拉大车”,是不可取的。
三、慎下专业评价的结论
专业评价的结论,是专业评价的最后一步,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步。如果评价结论发生了偏差,就将使医院建设出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1.评价结论关系着评价效果 我们知道,评价医学专业是为了调整医学专业,发展医学专业。而调整、发展医学专业的依据就是评价的结论。
医学专业评价的结论,掌握着专业调整的“大权”,决定着专业评价的效果,关系着医院发展的命运。一个合理的结论,就有可能发展成起来一个拔尖专业,而一个失误的结论就有可能断送一项有价值的结论,就有可能发展起来一个拔尖专业,而一个失误的结论就有可能断送一项有价值的成果。因此,在评价后的结论上,医院院长一定要慎之又慎。
2.如何做到评价结论的慎之又慎 要做到评价医学专业在下评价结论时的慎之又慎并不太难。只要医院院长能应用合理的评价标准,以实事求是的评价态度,认真地听取有关专家的评价意见,慎重地对待计划撤消的专业项目,做到正确作出评价结论是很容易的。
合理的应用评价标准,就是合理地选择好评价方式。也就是说,处于什么目的,采用什么评价标准。
实事求是的评价态度,就是一定要根据本字的实际情况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医学专业水平的评价结论,既不能为了争取虚荣而无限夸大,也不能嫌麻烦而无根据地缩小。
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就是在重大项目上,一定要认真地听取与专业相关的“本行”专家的意见。
慎重对待撤消的专业,就是说建立一个专业实属不易,如果要做出撤消的结论,则一定要慎重。只有在撤消的理由充足、证据确凿时,才能做出撤消的结论。
(选自赵升阳:《现代医院院长管理之道》,中国医疗科技出版社,1999)
录入:惠冬利
校对:姬颖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