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年
一、卫生机构、床位、人员
1998年,全国卫生机构比上年略有减少,医院、卫生院床位与卫生人员增长幅度减慢。
(一)卫生机构
1998年全国各类卫生机构总数31.41万个(含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比上年减少936个。
1998年全国医疗机构29.69万个。医院16468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277个,内: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有7779个,100—499张6710个,500张及以上788个),比上年增加92个;卫生院5.01万个【其中:城市街道卫生院542个,农村乡(镇)卫生院5.01万个】,比上年减少922个;门诊部3928个,比上年减少56个;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22.54万个,减少69个;疗养院503个,减少3个。
1998年全国预防保健机构中:卫生防疫机构4018个(其中:卫生防疫站3613个),比上年增加6个;专科防治所、站1889个,减少4个;妇幼保健机构2724个(其中妇幼保健所、站2663个),减少24个(主要是部分妇幼保健所、站改为妇幼保健院)。
1998年全国有医学科研机构423个,比上年减少3个。1998年卫生系统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2项;获得卫生部科技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97项。
1998年全国高等医药院校118个,比上年减少4所;招生数7.52万人,在校生28.33万人,毕业生6.14万人。中等医药学校538个,比上年减少9所;招生数16.73万人,在校生49.36万人,毕业生12.63万人。
(二)医院、卫生院床位
1998年,全国医院、卫生院床位总数为291.37万张,比上年增加..08万张,增长率0.37%,增长速度继续放慢。床位总数中:医院床位216.99万张,增加1.63万张;卫生院床位74.39万张,减少0.55万张。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40张。
(三)卫生人员
1998年,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553.57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增长0.35%,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往年。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44.37万人,增加2.59万人。全国医生数199.95万人(内:医师151.40万人),比上年增加1.47万人,增长率0.74%;护师、士数121.88万人,增加2.06万人,增长率1.72%。平均每千人口医生数1.65万人、护师(士)数1.00人。
(四)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发展情况
1998年,全国有县综合医院2037个,平均每院床位数171.8张、医生69.3人、护师(士)70.8人;县卫生防疫竨1696个,平均每站卫生技术人员40.7人;县妇幼保健所1507个,平均每所卫生技术人员26.8人。与上年比较,三类机构平均每个机构人员略有增加,县医院平均床位数稍有减少。
1998年,全国农村乡(镇)卫生院5.01万个,比上年减少910个,床位73.77万张,比上年减少4754张;卫生技术人员99.94万人,增加..34万人。平均每所乡卫生院有床位14.7张、卫生技术人员20.0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乡卫生院床位数0.81张,人员数1.25人。
1998年,全国有医疗点村数65.56万个,占总行政村数的89.5%,其比重较上年增加了0.2个百分点;村设置的医疗点数72.88万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2.76万人,比上年增加9847人。
(摘自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的公报,1999-4-17,健康报网站)
录入:姬颖
校对: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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