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级卫生保健的质量保证和评价
一、初级卫生保健的质量保证
为保证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的质量,必须加强对PHC的管理,将PHC的各项管理环节纳入到一定程序中去,做到程序化管理,从而推进初级卫生保健这一目标的实现。
(一)健全管理体制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成由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协调组织,主要职责为直接担负初级卫生保健的领导责任。审定本地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保证PHC实施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协调各部门、动员组织全社会积极参与初级卫生保健。同时,建立专门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监督计划实施,负责情报信息处理,定期向政府及初级卫生保健的协调组织报告工作及提出建议。处理本地区初级卫生保健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促进初级卫生保健政策措施
主要政策包括:明确社区与群众参与初级卫生保健的权利和义务;稳定与发展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巩固发展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发展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三)确定规划,制定实施计划
1.组织调查研究。对本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需求等历史和现状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上级部门要求及广大居民意见。
2.确定规划。在对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确定总体目标,拟定出概略规划。
3.制定实施计划。根据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法,拟定出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承办单位、完成时间、资源保证等内容的年度行动目标,形成具体的实施计划。
(四)编制规划预算
编制预算前,应对规划目标所需经费及其来源进行预测。编制过程中,参与实施的各有关部门应将与本部门相关的具体项目明确列入预算。同时,要加强预算控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五)组织实施
1.规划试点阶段。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人人参与本地区的初级卫生保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人群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管理干部、技术队伍和卫生骨干、巩固发展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2.全面普及阶段。在试点经验的指导下,逐步推广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对不同经济地区实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3.全面达标阶段。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完善发展初级卫生保健事业的内部机制,加快步伐,使所有的县都能达到卫生保健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达到丰富的内涵和更高标准。
(六)考核评价
以规划目标为核心,评价各级政府对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视程度、人群健康水平、卫生服务水平和地区卫生状况。
二、初级卫生保健的评价
初级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是指以PHC的各项规划和活动的发展、实施等不同环节,规划的适合程度,规划的效率、效果和费用支出进行全面分析,使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活动更加切合实际,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所以,评价工作不仅应坦诚、客观地指出规划和实施中的不适之处,更应提出有建设性的措施和意见。评价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明确评价的主题和具体目的。只有明确了评价的主题和目的,才能正确选择评价对象或机构,收集必要的资料,有针对性地提供可靠的依据。
2.评价工作应由国家计划管理者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这是为了保证评价的结果能真正被利用和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这也意味着国家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亲自参加设计、计划、培训、实施和分析,以进一步体现评价工作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需要。
3.评价过程必须有情报工作运行。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报告,流行病学信息资料,人口信息资料,资源使用和活动情况的资料。为了能得到真正切合评价工作需要的信息资料,并完善和建立起信息管理系统,应加强情报工作。
4.使用合适的指标或标准。指标是评价的工具,有助于直接或间接地衡量变化的具体参数,选择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指标的有效性、可靠性、灵敏度和特异程度。标准是衡量行动的水准,主要是为了促进判断,通常以数值的形式表达。
(选自丁涵章等主编,《现代医院管理全书》,杭州出版社,1999)
录入:马海茸
校对: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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