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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38530
四肢动脉毁损合并组织缺损的修复
http://www.100md.com 《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 1998年第4期
     作者:刘会仁* 张文惠* 陈 杰* 刘德群* 敢利民*

    单位:* 唐山市骨科医院外科(河北唐山,063000)

    关键词:

    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980432 1991年6月~1994年7月,我院收治四肢皮肤软组织、神经及骨等组织缺损合并主要动脉损伤8例。报道如下。

    本组男7例,女1例。年龄32岁~45岁。枪伤3例,交通伤3例,热钢条穿伤2例。损伤肱动脉2例,肱动脉伴尺、桡动脉1例,股动脉2例,动脉2例,胫前、胫后动脉1例。动脉缺损2.5 cm~15 cm,平均8.2 cm。皮肤缺损6 cm~10 cm×8 cm~11 cm,合并肌肉、肌腱缺损6 cm~8 cm 5例;桡神经、正中神经、胫神经和腓总神经缺损6 cm~8 cm各1例;股骨干缺损12 cm、18 cm及胫骨平台缺损5 cm各1例;皮肤广泛潜性剥脱伤、肌肉挫裂伤1例;3例为贯穿伤。血管损伤均行一期大隐静脉移植,长度5 cm~15 cm。皮片移植1例,皮瓣修复2例,肌瓣加皮片2例, 神经移植2例, 骨内固定3例。后期行肌皮瓣、腓骨和髂骨移植1例。肢体缺血时间8小时~12小时,平均9.7小时。结果:截肢1例,术后死亡1例。余6例随访5个月~2年。优2例,良1例,可2例,差1例。

    我们认为:①下肢主要动脉毁损合并长段骨缺损及主要神经缺损,修复效果不理想者,应明智的选择截肢术。②上肢损伤修复效果较好,应力争保肢。③根据患者全身情况选择一期或延期组织修复,并注意多发伤的处理。

    (收稿:1996-02-27修回:1996-06-12),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