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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6856
关于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的启事
http://www.100md.com 《中国综合临床》1999年第4期
     作者:*6')1d?, 百拇医药

    单位:*6')1d?, 百拇医药

    关键词:*6')1d?, 百拇医药

    中国综合临床9904111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如血压数据只出现在图、表中,应先在先出现的图或表的注释中注明换算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