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1990~1997年孕产妇19例死亡原因分析
作者:梁琳
单位: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关键词:
广西医学990676
为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效地采取降低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现对我市1990~1997年的孕产妇19例死亡原因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本组病例来自1990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0日河池市各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家中分娩23743例中,依据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诊的河池市城区和农村户口的死亡孕产妇19例(不包括意外死亡者),死亡率为80.02/10万。以广西区卫生厅妇幼处下发的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为依据,统一要求和统一表格,由城区各医院、厂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职人员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分析。
, http://www.100md.com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因:19例死亡孕产妇中,产科原因占73.68%,其中产后出血占42.11%,前置胎盘占5.26%,子宫破裂占5.26%,产褥感染占10.53%,重度妊高征占5.26%,羊水栓塞占5.26%;妊娠并存病原因占26.32%,造成孕产妇死亡有时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心脏病占15.80%,肝病占5.26%,重度贫血占5.26%。从附表可以看出,死因第一位为产科出血10例,占52.63%,死因第二位为妊娠合并心脏病3例,占15.80%,死因第三位为产褥感染2例,占10.53%。死亡分布见表1。
表1 孕产妇死亡分布
产科死因
妊娠并存病死因
产科出血
产褥感染
, 百拇医药
妊高征
羊水栓塞
小计
心脏病
肝病
重度贫血
小计
死亡数
10
2
1
1
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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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5
构成比%
52.63
10.53
5.26
5.26
73.63
15.8
5.26
5.26
26.32
, 百拇医药
2.2 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
2.2.1 居住环境:19例死亡孕产妇全部为农村人口,其中家居乡镇较偏远山区17例占89.47%,家居乡镇所在地2例占10.53%。
2.2.2 经济状况:死亡孕产妇的家庭人均年收入800元者2例占10.53%,人均年收入>500元者3例占15.79%,人均年收入>200元者9例占47.36%,人均年收入<200元者5例占26.32%。
2.2.3 文化程度:初中3例占15.78%,高小5例占26.32%,初小9例占47.37%,文肓2例占10.53%。
2.2.4 孕产次:死亡孕产妇孕3次以上12例占63.15%,孕2次5例占26.32%,孕1次2例占10.53%;死亡孕产妇产2胎以上16例占84.21%,产1胎3例占15.79%。
, 百拇医药
2.2.5 产前检查:未检查12例占63.16%,检查1次以上6例占31.58%,检查5次1例占5.26%。
2.2.6 死亡时间:死亡于孕期2例占10.53%,死于产时5例占26.32%,死于产后12例占63.15%。
2.2.7 分娩地点:在家中分娩15例占78.95%,在乡镇卫生院分娩2例占10.53%,在县级医院分娩2例占10.52%。
2.2.8死亡地点:死亡家中9例占47.37%,死亡途中3例占15.79%,死亡乡镇卫生院4例占21.05%,死亡县级医院3例占15.79%。
3 讨论
3.1 死亡相关因素分析:孕产妇死亡与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社会风俗、生活习惯、医疗保健状况关系密切(1)。河池市地处桂西北大石山区地带,是广西49个贫穷县之一,尽管近年来农村区域的平原地带经济有所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农村的山区区域经济仍较落后,交通不便,群众生活仍较贫困。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卫生和保健所采取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措施难以落实,孕产妇生存条件综合指标未见明显改善,随着医疗保健服务收费的增多,农村孕产妇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经济承受能力下降,从本文死亡相关因素中可以看出19例死亡孕产妇文化层次较低,家居较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家庭经济困难及保健意识淡薄,使她们很少接受产前检查,导致许多高危妊娠未能及时发现和治疗。同时,死亡孕产妇中绝大多数在家分娩,产时,产后一旦出现危急情况,转送困难,往往死于转诊途中,有的即使几经周折送到乡或县级医院但未及抢救而死亡。大量资料表明(2,3,6),孕期缺乏保健,没有系统管理,家中分娩是高危孕产妇死亡的根本原因,对照我市孕产妇死亡因素,与报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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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死亡与流产的关系:多次流产、引产可造成内膜、宫颈损伤及发生盆腔炎、内膜异位等疾病,再次妊娠时易出现流产、异位妊娠、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或植入等使孕产妇死亡的危险因素增加(1.5)。河池市19例死亡孕产妇均存在有多孕多产流产史,死亡原因首位为产科出血,这些因素与孕期,产时或产后大出血密切相关。
3.3 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
3.3.1 建立建全三级保健网,明确各级职责:各级的妇幼保健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监护,特别重视对经济水平和文化程度低、非计划生育、有家中分娩倾向的孕产妇作为高危人群对待,争取尽早给予产前保健和健康教育。村级保健联络员应做到及时发现早孕并登记,动员孕妇到医院检查;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负责早孕建卡、定期孕检,识别和处理高危孕产妇,并设立产科病床,解决产妇住院分娩;县级妇幼人员做好基层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业务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网络工作出现的问题及乡镇卫生院转诊、会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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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举办新婚学校和孕妇学校,普及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增强识别异常症状和体征的能力,对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者应劝其避孕,已孕者应尽早终止妊娠,对晚期妊娠者,应加强孕期监护,防止心衰发生。主动检查及时治疗妊娠并发症的并存病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办法(6)。
3.3.3 注意知识更新,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对产科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采取定期学习业务和轮流到上级医院进修的办法,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3.4 加强基层卫生院产科建设,提高住院条件,有计划配备产科抢救和治疗设备,提倡住院分娩,提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把可避免的死亡控制到最低限度,本组孕产妇主要的死亡原因为产后出血,故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必须严密观察,及时发现,积极处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保障。
, 百拇医药
3.3.5 加强行政干预,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作为职责并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妇幼保健工作政策上给予倾斜(3)。
3.3.6 加强横向联系,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和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城乡逐步推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解决基层妇幼人员的合理报酬,调动她们为农村妇幼保健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减少孕产妇死亡。
参考文献
1 邱慧兰,王爱玲.10年孕产妇围产期死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7;12(3):164
2 仰钊雄,俞 淑,何书香,周月际.江苏省1989~1993年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6;11(1):46
3 曾蔚越,许良智,陈 彬.农村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研究.实用妇产科杂志 1996;12(5):258
4 邱文玉.12年孕产妇围产期死亡原因分析.实用妇产科杂志 1994;10(4):19
5 郑巧玲,张荣莲.高危孕产妇237例死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4;9(2):44
6 邱亚言.1991~1993年孕产妇死亡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5;10(1):35, 百拇医药
单位: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关键词:
广西医学990676
为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效地采取降低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现对我市1990~1997年的孕产妇19例死亡原因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本组病例来自1990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0日河池市各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家中分娩23743例中,依据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诊的河池市城区和农村户口的死亡孕产妇19例(不包括意外死亡者),死亡率为80.02/10万。以广西区卫生厅妇幼处下发的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为依据,统一要求和统一表格,由城区各医院、厂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职人员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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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结果
2.1 孕产妇死因:19例死亡孕产妇中,产科原因占73.68%,其中产后出血占42.11%,前置胎盘占5.26%,子宫破裂占5.26%,产褥感染占10.53%,重度妊高征占5.26%,羊水栓塞占5.26%;妊娠并存病原因占26.32%,造成孕产妇死亡有时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心脏病占15.80%,肝病占5.26%,重度贫血占5.26%。从附表可以看出,死因第一位为产科出血10例,占52.63%,死因第二位为妊娠合并心脏病3例,占15.80%,死因第三位为产褥感染2例,占10.53%。死亡分布见表1。
表1 孕产妇死亡分布
产科死因
妊娠并存病死因
产科出血
产褥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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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高征
羊水栓塞
小计
心脏病
肝病
重度贫血
小计
死亡数
10
2
1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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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5
构成比%
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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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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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3
15.8
5.26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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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
2.2.1 居住环境:19例死亡孕产妇全部为农村人口,其中家居乡镇较偏远山区17例占89.47%,家居乡镇所在地2例占10.53%。
2.2.2 经济状况:死亡孕产妇的家庭人均年收入800元者2例占10.53%,人均年收入>500元者3例占15.79%,人均年收入>200元者9例占47.36%,人均年收入<200元者5例占26.32%。
2.2.3 文化程度:初中3例占15.78%,高小5例占26.32%,初小9例占47.37%,文肓2例占10.53%。
2.2.4 孕产次:死亡孕产妇孕3次以上12例占63.15%,孕2次5例占26.32%,孕1次2例占10.53%;死亡孕产妇产2胎以上16例占84.21%,产1胎3例占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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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产前检查:未检查12例占63.16%,检查1次以上6例占31.58%,检查5次1例占5.26%。
2.2.6 死亡时间:死亡于孕期2例占10.53%,死于产时5例占26.32%,死于产后12例占63.15%。
2.2.7 分娩地点:在家中分娩15例占78.95%,在乡镇卫生院分娩2例占10.53%,在县级医院分娩2例占10.52%。
2.2.8死亡地点:死亡家中9例占47.37%,死亡途中3例占15.79%,死亡乡镇卫生院4例占21.05%,死亡县级医院3例占15.79%。
3 讨论
3.1 死亡相关因素分析:孕产妇死亡与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社会风俗、生活习惯、医疗保健状况关系密切(1)。河池市地处桂西北大石山区地带,是广西49个贫穷县之一,尽管近年来农村区域的平原地带经济有所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农村的山区区域经济仍较落后,交通不便,群众生活仍较贫困。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卫生和保健所采取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措施难以落实,孕产妇生存条件综合指标未见明显改善,随着医疗保健服务收费的增多,农村孕产妇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经济承受能力下降,从本文死亡相关因素中可以看出19例死亡孕产妇文化层次较低,家居较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家庭经济困难及保健意识淡薄,使她们很少接受产前检查,导致许多高危妊娠未能及时发现和治疗。同时,死亡孕产妇中绝大多数在家分娩,产时,产后一旦出现危急情况,转送困难,往往死于转诊途中,有的即使几经周折送到乡或县级医院但未及抢救而死亡。大量资料表明(2,3,6),孕期缺乏保健,没有系统管理,家中分娩是高危孕产妇死亡的根本原因,对照我市孕产妇死亡因素,与报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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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死亡与流产的关系:多次流产、引产可造成内膜、宫颈损伤及发生盆腔炎、内膜异位等疾病,再次妊娠时易出现流产、异位妊娠、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或植入等使孕产妇死亡的危险因素增加(1.5)。河池市19例死亡孕产妇均存在有多孕多产流产史,死亡原因首位为产科出血,这些因素与孕期,产时或产后大出血密切相关。
3.3 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
3.3.1 建立建全三级保健网,明确各级职责:各级的妇幼保健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监护,特别重视对经济水平和文化程度低、非计划生育、有家中分娩倾向的孕产妇作为高危人群对待,争取尽早给予产前保健和健康教育。村级保健联络员应做到及时发现早孕并登记,动员孕妇到医院检查;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负责早孕建卡、定期孕检,识别和处理高危孕产妇,并设立产科病床,解决产妇住院分娩;县级妇幼人员做好基层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业务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网络工作出现的问题及乡镇卫生院转诊、会诊等。
, 百拇医药
3.3.2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举办新婚学校和孕妇学校,普及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增强识别异常症状和体征的能力,对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者应劝其避孕,已孕者应尽早终止妊娠,对晚期妊娠者,应加强孕期监护,防止心衰发生。主动检查及时治疗妊娠并发症的并存病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办法(6)。
3.3.3 注意知识更新,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对产科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采取定期学习业务和轮流到上级医院进修的办法,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3.4 加强基层卫生院产科建设,提高住院条件,有计划配备产科抢救和治疗设备,提倡住院分娩,提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把可避免的死亡控制到最低限度,本组孕产妇主要的死亡原因为产后出血,故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必须严密观察,及时发现,积极处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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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加强行政干预,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作为职责并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妇幼保健工作政策上给予倾斜(3)。
3.3.6 加强横向联系,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和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城乡逐步推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解决基层妇幼人员的合理报酬,调动她们为农村妇幼保健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减少孕产妇死亡。
参考文献
1 邱慧兰,王爱玲.10年孕产妇围产期死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7;12(3):164
2 仰钊雄,俞 淑,何书香,周月际.江苏省1989~1993年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6;11(1):46
3 曾蔚越,许良智,陈 彬.农村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研究.实用妇产科杂志 1996;12(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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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郑巧玲,张荣莲.高危孕产妇237例死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4;9(2):44
6 邱亚言.1991~1993年孕产妇死亡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1995;10(1):35,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