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腺损伤19例手术治疗体会
作者:李迎东 许国平 陈祥鹏 王庭镇 陈有然 李永辉
单位:李迎东 许国平 陈祥鹏 王庭镇 陈有然 李永辉 广东省潮州市中心医院外二科,521000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990945 我院自1980年2月~1999年3月共收治胰腺损伤19例,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本组19例均为手术组,其中男17例,女2例,年龄7~56岁,平均31岁。受伤到就诊时间10分钟~19天。受伤至手术时间30分钟~19天。
损伤原因:撞击伤10例,挤压伤6例,刺伤3例。
本组均有腹痛,有腹膜刺激征13例,其中腹穿抽出不凝性血液10例,休克7例,另6例无休克患者行CT检查3例提示胰腺损伤,B超提示4例胰腺损伤。6例由于上腹钝挫伤而腹膜炎体征不明显,之后出现胰腺假性囊肿而腹痛,腹膜炎症状加重经B超CT确诊而行手术治疗。
, 百拇医药
手术方式:胰腺裂伤、挫折伤清创修补并胶管多条引流14例,胰尾横断行远侧切除、近侧胰管结扎、断面缝合1例,胰腺远侧端与空肠Roux-en-Y吻合3例,胰十二指肠切除1例。邻近器官损伤作相应处理:脾切除术,肝修补术,胃、十二指肠、结肠修补术,血肿清除,股骨骨折复位。
术后并发症:胰瘘3例占15.79%,死亡2例,病死率10.53%,死亡原因为创伤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
2 讨论
胰腺损伤早期诊断困难,这与胰腺的解剖特点和功能有关。对胰腺损伤术前诊断我们体会是:①凡上腹及中上腹部钝性撞击伤及挤压伤、上腹部刀伤都应高度怀疑胰腺损伤可能,本组中上腹部撞击伤8例,挤压伤6例,刺伤3例;②对可疑胰腺损伤及时进行必要辅助检查及动态观察。Bakin等报告40%的严重胰腺损伤的CT扫描是正常。ERCP是诊断胰管损伤的一可靠方法,对临床表现轻微或漏诊者可在术前评价胰管的完整性[2]。③血清淀粉酶在诊断上缺乏敏感性及特异性。本组12例术前测定血清淀粉酶仅5例升高,7例血清淀粉酶正常而手术证实胰腺损伤。所以仅靠血清淀粉酶测定来诊断胰腺损伤是不够的。
, 百拇医药
在胰腺损伤中,单纯胰腺损伤少见,绝大多数合并其它脏器或组织损伤而行剖腹探查,以危及生命的出血先处理,再处理损伤胰腺。Ⅰ~Ⅱ级裂伤未伤及主胰管,仔细检查,止血后可用丝线U型缝合,本组12例Ⅰ、Ⅱ级损伤术后3例胰瘘,均获治愈。
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左侧,治疗可结扎头侧胰管断端,并缝全其断面,或用TH医用栓塞胶填塞胰管,尾部腺体则予切除,一般不引起胰腺功能不足,情况许可保留脾脏。本组1例Ⅲ级损伤经头侧端用TH医用栓塞胶填塞胰管并缝全其断面,胰尾切除而治愈。
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右侧为保胰腺功能结扎近侧胰管,缝合断端,远侧断端与空肠作Roux-en-y吻合,本组3例作Roux-en-y吻合,取得满意效果。
胰头部损伤累及壶腹部,单纯内引流可能是致命的,最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本组3例,1例行胰十二脂肠切除术抢救成功,2例由于术中创伤性休克难以纠正,严重合并伤,仅行清创、止血、引流,术后死于创伤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对于文献报道的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由于手术创伤大,危重病人常无法承受,急症下行此手术死亡率高达43%~60%。我们认为对严重的胰头损伤如修复困难,术中情况可以,尽量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有抢救成功希望。
, http://www.100md.com
胰腺假性囊肿是损伤后分泌的胰液被小网膜及附近脏器包裹而成。由于早期的囊肿有吸收的可能,故而手术时间要根据囊发展的情况而定,一般在3个月以后,手术方法是行囊、肿与空肠Roux-y或内引流术,对假性胰腺囊肿B超CT都可作明确诊断。本组6例胰腺假性囊肿,都有明确上腹部外伤史,经B超CT检查诊断胰腺损伤并胰腺假性囊肿,由于腹膜炎症状而行手术探查属ⅠⅡ度损伤,因囊壁未成熟未选择内引流术。
胰腺损伤术后早期并发症为出血和胰瘘,结合文献胰瘘发生率为3.6%~35%,本组仍发生胰瘘3例,占15.79%。由于胰瘘是胰腺常见并发症,我们认为引流胰腺周围及网膜囊是治疗胰腺损伤及胰瘘的基本原则,引流管一般引流需7~10天,不能太早拔管,本组病人均在2~4天出现胰瘘。
近年来国内外运用生长抑素治疗胰瘘取得了良好效果,善得定可抑制胰腺的分泌功能。
术后加强营养治疗,TPN能补充足够的营养并减少消化液的分泌,对严重的胰腺损伤患者,术后用TPN治疗可促使创伤愈合,防止胰瘘的发生。
, 百拇医药
参考文献
[1]Bakin TS, Ferstenber RM, Panullo W, et al. Endoscopic retrograde cholangiopancreatography in pancreatic trauma. Gastrointest Endosc, 1988, 34: 102.
[2]Jurkovich GL, Carrico CJ. Pancreatic trauma. Surg Clin North Am, 1990, 70: 482.
收稿:1999-04-15
修回:1999-05-17, 百拇医药
单位:李迎东 许国平 陈祥鹏 王庭镇 陈有然 李永辉 广东省潮州市中心医院外二科,521000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990945 我院自1980年2月~1999年3月共收治胰腺损伤19例,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本组19例均为手术组,其中男17例,女2例,年龄7~56岁,平均31岁。受伤到就诊时间10分钟~19天。受伤至手术时间30分钟~19天。
损伤原因:撞击伤10例,挤压伤6例,刺伤3例。
本组均有腹痛,有腹膜刺激征13例,其中腹穿抽出不凝性血液10例,休克7例,另6例无休克患者行CT检查3例提示胰腺损伤,B超提示4例胰腺损伤。6例由于上腹钝挫伤而腹膜炎体征不明显,之后出现胰腺假性囊肿而腹痛,腹膜炎症状加重经B超CT确诊而行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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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方式:胰腺裂伤、挫折伤清创修补并胶管多条引流14例,胰尾横断行远侧切除、近侧胰管结扎、断面缝合1例,胰腺远侧端与空肠Roux-en-Y吻合3例,胰十二指肠切除1例。邻近器官损伤作相应处理:脾切除术,肝修补术,胃、十二指肠、结肠修补术,血肿清除,股骨骨折复位。
术后并发症:胰瘘3例占15.79%,死亡2例,病死率10.53%,死亡原因为创伤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
2 讨论
胰腺损伤早期诊断困难,这与胰腺的解剖特点和功能有关。对胰腺损伤术前诊断我们体会是:①凡上腹及中上腹部钝性撞击伤及挤压伤、上腹部刀伤都应高度怀疑胰腺损伤可能,本组中上腹部撞击伤8例,挤压伤6例,刺伤3例;②对可疑胰腺损伤及时进行必要辅助检查及动态观察。Bakin等报告40%的严重胰腺损伤的CT扫描是正常。ERCP是诊断胰管损伤的一可靠方法,对临床表现轻微或漏诊者可在术前评价胰管的完整性[2]。③血清淀粉酶在诊断上缺乏敏感性及特异性。本组12例术前测定血清淀粉酶仅5例升高,7例血清淀粉酶正常而手术证实胰腺损伤。所以仅靠血清淀粉酶测定来诊断胰腺损伤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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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胰腺损伤中,单纯胰腺损伤少见,绝大多数合并其它脏器或组织损伤而行剖腹探查,以危及生命的出血先处理,再处理损伤胰腺。Ⅰ~Ⅱ级裂伤未伤及主胰管,仔细检查,止血后可用丝线U型缝合,本组12例Ⅰ、Ⅱ级损伤术后3例胰瘘,均获治愈。
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左侧,治疗可结扎头侧胰管断端,并缝全其断面,或用TH医用栓塞胶填塞胰管,尾部腺体则予切除,一般不引起胰腺功能不足,情况许可保留脾脏。本组1例Ⅲ级损伤经头侧端用TH医用栓塞胶填塞胰管并缝全其断面,胰尾切除而治愈。
损伤位于肠系膜上静脉右侧为保胰腺功能结扎近侧胰管,缝合断端,远侧断端与空肠作Roux-en-y吻合,本组3例作Roux-en-y吻合,取得满意效果。
胰头部损伤累及壶腹部,单纯内引流可能是致命的,最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本组3例,1例行胰十二脂肠切除术抢救成功,2例由于术中创伤性休克难以纠正,严重合并伤,仅行清创、止血、引流,术后死于创伤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对于文献报道的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由于手术创伤大,危重病人常无法承受,急症下行此手术死亡率高达43%~60%。我们认为对严重的胰头损伤如修复困难,术中情况可以,尽量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有抢救成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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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假性囊肿是损伤后分泌的胰液被小网膜及附近脏器包裹而成。由于早期的囊肿有吸收的可能,故而手术时间要根据囊发展的情况而定,一般在3个月以后,手术方法是行囊、肿与空肠Roux-y或内引流术,对假性胰腺囊肿B超CT都可作明确诊断。本组6例胰腺假性囊肿,都有明确上腹部外伤史,经B超CT检查诊断胰腺损伤并胰腺假性囊肿,由于腹膜炎症状而行手术探查属ⅠⅡ度损伤,因囊壁未成熟未选择内引流术。
胰腺损伤术后早期并发症为出血和胰瘘,结合文献胰瘘发生率为3.6%~35%,本组仍发生胰瘘3例,占15.79%。由于胰瘘是胰腺常见并发症,我们认为引流胰腺周围及网膜囊是治疗胰腺损伤及胰瘘的基本原则,引流管一般引流需7~10天,不能太早拔管,本组病人均在2~4天出现胰瘘。
近年来国内外运用生长抑素治疗胰瘘取得了良好效果,善得定可抑制胰腺的分泌功能。
术后加强营养治疗,TPN能补充足够的营养并减少消化液的分泌,对严重的胰腺损伤患者,术后用TPN治疗可促使创伤愈合,防止胰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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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Bakin TS, Ferstenber RM, Panullo W, et al. Endoscopic retrograde cholangiopancreatography in pancreatic trauma. Gastrointest Endosc, 1988, 34: 102.
[2]Jurkovich GL, Carrico CJ. Pancreatic trauma. Surg Clin North Am, 1990, 70: 482.
收稿:1999-04-15
修回:1999-05-17,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