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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52572
论治标、治本皆须求本
http://www.100md.com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1999年第9期
     作者:刘家义

    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关键词: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治病求本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990901 z 标本理论与标本治则的应用,皆源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素问.标本病传论》进一步指出:“病有标本,治有逆从,……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者,是谓妄行。”并列举了“中满”、“小大不利”等十几种病证的标本之治。在此基础上,后世医家明确提出“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成为中医治疗疾病,处理标本缓急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则。然而,综观中医文献及教科书,关于标本治则的论述,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1 标本之本不同于治病求本之本

    历代医家多将标本之本与治病求本之本视为一义,《中医基础理论》等教科书也未加区别,混淆了两者的关系。笔者认为,这两个“本”字的含义不同,治病求本之本,是指疾病的本质,包括病因、病位、病机等在内,是辨证的结果,是论治的依据,与“证”相当。所以求本治本的真正含义是辨证论治。标本之本,是与标相对而言。如:病因与症状,病因为本,症状为标;正气与邪气,正气为本,邪气为标;旧病与新病,旧病为本,新病为标。可见,标本之本是个相对性概念,与治病求本之本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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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标本之本不能反映疾病的本质,不能作为论治的依据,所以,缓则治本的临床运用,前提是辨证求本。若正气虚是疾病的主要矛盾为本,治本当以补虚,补虚当辨气虚、血虚、阴虚、阳虚,以及虚于何脏何腑;若病因是疾病的主要矛盾为本,治本应祛邪,祛邪应辨六淫、疫气、痰饮、瘀血,以及邪气所在部位等;若旧病是目前的主要矛盾为本,治本即治旧病,当辨其病因、病位、病性等。如此,求得疾病的根本,即治病求本之本,也可称谓本中之本,治疗方可切中病机。

    2 急则治标亦须求本

    一般认为,缓则治本是强调治病求本,而急则治标则是对症治疗,不强调求本,甚至认为,此时坚持求本,就会贻误病情,失去救治机会。其实,急则治标与缓则治本都是治病求本这一根本治则的具体运用,其立足点皆在于“本”。因此,缓则治本须求本,急则治标亦须求本。以下几种情况,是以标为急,属急则治标的范畴。

    邪为标,正为本。急性病多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祛邪治标,当属首务。但祛邪首先要辨明邪气的种类及其所侵犯的部位,方能用药。邪为寒者,宜温热散之;邪为热者,宜寒凉清之。邪气在表者 ,宜汗而发之;邪气在里者,宜泻之于内,等等。可见,祛邪治标,非一法所能及,必须辨证求本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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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症状为标,病因为本。病情危急之时,当迅速缓解其症状,使病情趋于稳定。然缓解症状之急,并非对症治疗,亦须辨证求其本。如经崩之症,其因有三:或因于血热,或因于气虚,或因于瘀血。治崩之法,血热者宜清热凉血而止血;气虚者宜补气升陷而止血;血瘀者宜活血化瘀而止血。可见,经崩止血治标,并无一定之方,也须辨证用药。又如,《内经》提出“中满者治其标”,然中满有虚实寒热之分,治有补泻之别。实者多为寒热湿浊壅滞中焦,脾胃升降失常所致,治当泻其实,或清热,或祛寒,或利湿,邪气消散,脾升胃降,中满自消;虚者多因脾胃气虚,升降无力,治宜补中气,脾胃气旺,升降有序,中满自愈。

    新病为标,旧病为本。新病与旧病并存,前者发病急病程短为标,后者发病缓病程长为本。根据“急则治标”的原则,当先治疗新病。如慢性咳喘的病人又患表证,当以解表治其标病。但解表有辛温、辛凉之分,所以表证应辨表寒、表热。可见,新病为标,治之更须求本。

    总而言之,治病求本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根本大法,急则治标与缓则治本,是在不同情况下,治病求本的具体运用。所以,缓则治本须求其本,急则治标亦须求本,两者的立足点都在于本。这不仅是辨证论治的要求,也是临床实际的需要。

    作者简介:刘家义(1954—),男(汉族),副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诊断学教研室。主要从事中医诊断学研究。

    (收稿日期 1998—01—08 修回日期:1998—06—08),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