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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50089
新疆肉毒中毒的特点(附26例分析)
http://www.100md.com 《中国急救医学》 1999年第10期
     作者:常天宜 买苏木 万炯

    单位:常天宜 买苏木 万炯 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991047 近几年我们急诊救治了5起共26例肉毒中毒的患者,现将其中毒特点小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6例患者中男11例,女15例;年龄14~45岁。26例中毒者中,轻度中毒18例,中毒中毒4例,重度中毒3例,极重度1例。所有患者均为基层转来的汉族患者,有明确的进食自制豆瓣酱、臭豆腐、豆豉或肉罐头史,潜伏期12小时~1周。因患者在当地误诊或无抗毒素而转入我院。除1例极重度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外,余经A、B两种抗毒素联合应用治疗5~10天均治愈出院。

    2 讨论

    近年来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食冷冻、罐头及熏、腊食品转为新鲜的鱼、肉、蔬菜、豆类等食品,所以很少见到肉毒中毒。本组5起共26例患者均来自基层农场或县、乡,都是内地来新疆的汉族居民,他们还保持着原有家乡的饮食习惯,所以患者多集中于汉族人群中。

    由于毒素吸收后应用抗毒素无作用或作用减弱,故抗毒素要早期足量应用。对于有可疑食物史或有明显神经损害症状的患者一定要考虑肉毒中毒的可能。新疆的肉毒中毒以A型毒素为主,应用A型抗毒素有特效,但不要排除B型中毒的可能性。所以在没有毒素鉴定的情况下对某些重症病例A、B联合抗毒素应用疗效更为确切。

    综上,由于肉毒中毒的特点及常见,应提高人们对肉毒中毒的认识,防止肉毒中毒的发生。

    收稿:1997-12-08

    修回:1999-01-1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