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实用医学进修杂志》 > 2000年第1期
编号:10209558
国家卫生部对实验动物的有关要求
http://www.100md.com 《实用医学进修杂志》 2000年第1期
     作者:

    单位:

    关键词:

    实用医学进修杂志000130 卫生部1998年1月25日第55号令发布《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鉴定,发表学术论文,研制新药,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由卫生部建标准体系申报单位、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严格照本细则规定执行。将有关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书作为申报、审批的基本条件。”“应用不合格实验动物或在不合格的医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内进行的科学实验、鉴定或安全评价的结果无效。其研究成果不得上报,科研课题不能申请,论文不予发表,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