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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35682
当前碘盐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http://www.100md.com 《广西预防医学》 2000年第1期
     作者:赵安生

    单位:广西河池市卫生防疫站 547007

    关键词:

    广西预防医学000125

    中图分类号:R59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8X(2000)01-0059-01

    近年来,我区许多卫生防疫站都在进行计量认证工作。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的主要防治措施。加强碘盐监测,确保碘盐质量。本文就计量认证工作中碘盐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作一些探讨。

    1监测方法

    目前我区防疫站均在按照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卫地二发[1996]第12号《全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方案》进行碘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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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抽样方法 采用“批质量保障抽样方法”(以下称LQAS)进行抽样。

    1.2检验方法 直接滴定法。

    1.3监测次数 碘盐加工及批发企业每月1次,零售单位每月1次,居民用户每3月1次。

    1.4评价标准 碘盐加工厂出厂水平,碘盐含量不低于40mg/kg;零售单位碘盐含量不低于30mg/kg;居民用户碘盐含量20mg/kg。

    2存在问题

    2.1LQAS步骤对于县内加工、批发企业的碘盐监测,按一批盐垛的上、下、左、右、中五个方位进行碘盐抽检,每个方位随机选取5个盐样,共计25个;同理,对于县内零售单位、居民用户的碘盐监测,先分别按东、西、南、北、中选取5个小区,每小区再随机抽取5家零售单位、居民用户的盐样,分别共计25个样品。若25个样品中有4个以上不合格,就可以判定这一批量不合格,反之就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填入监测报告,上报。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规定:每个样品应采3份样,用于检验、复检、留样。如果是加工、批发企业,则要采75份盐样;如果是零售单位,则要每家采3份盐样,共计75份;居民用户也要每户采3份盐样,居民用户难以接受。LQAS没有规定以上三个环节中每份盐样的采样数量。加工及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可以参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每份盐样的采样数量不少于500g,而居民用户的盐样为多少克?没有一个操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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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盐样检验后,应向加工及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居民用户出具检验报告书,是一家一户一份,还是仅出具一份监测报告(共25份样)?没有一个操作规范。

    3对策

    根据碘盐监测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对策。

    3.1对现行碘盐监测方案,应由卫生部或自治区卫生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在上级机关没有制定实施细则前,应由站质控科同有关科室参考相关资料制定“自编采样程序”。

    3.2对于碘盐加工及批发企业,按LQAS进行采样,每份盐样不少于500g,检验结果填入监测报告,上报上级机关。出具一份检验报告书给加工及批发企业,检验报告书评价依据为全国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卫地地发(1994)第56号《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对于零售单位的碘盐采样应为每家3份,每份盐样不少于500g,用于检验、复检、留样(留样应妥善保管,以防止碘的挥发)。检验结果给每家零售单位出具一份检验报告书,并对这批25个盐样进行判断并填写监测报告书,上报。对于居民用户的碘盐采样应为每户一份盐样,按《质量管理手册》检样为准,样品不得少于25g,检验结果不出具检验报告书给居民用户,仅填写监测报告书并上报。

    (1999-08-19收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