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颈引起吸入性窒息死亡1例
作者:李琳
单位:李琳(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科,710003)
关键词:
法律与医学杂志000225 案例:张某,女,17岁,被人害于玉米地里。尸检见头无损伤,眼睑结膜有点状出血,颈部 左侧有横向不规则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处女膜3,6点处新鲜破裂。解剖见:颈部左胸锁乳 突肌有不规则条片状出血斑,左胸骨舌骨肌舌骨端有绿豆大出血斑。舌骨无骨折,胸膜壁层 点状出血,心外膜点状出血,气管及支气管内有多量胃内容物,其中明显可见青菜叶片等食 物残渣;肺淤血水肿,表面有散在点状出血,切面有多量泡沫样粉红色液体流出。小支气管 内 容物涂片淀粉反应阳性。阴道拭子镜下检见人精子。胃内容物经化验未检出一般常见毒物。
1.扼死是指用一只手或双手压迫受害人颈部而发生窒息性死亡,属于他杀 [ 1]。除具有一般窒息死亡的形态改变外,颈部具有特征性的损伤,如:颈部表皮的剥脱 出血,颈部深层肌群的出血及骨折等,本案例具有明显的扼颈死亡的症状和体征。
2.异物堵塞呼吸道妨碍气体交换,意识部分逐渐丧失所引起的堵塞性窒息死亡称为哽死。哽 死 可见于意外事件[1]。哽死鉴定最重要的一点是区别生前吸入或死后吸入,因为腐 败或搬动等均可使胃内容物返流入气管内,但生前吸入在呼吸道最深处可发现异物,组织切 片上异物清晰可见,但对于基层法医,病理切片的制作有一定困难,且耗时较长,笔者多年 实 践认为做小支气管淀粉试验可以简单快捷地鉴定生前吸入。本案例在气管内有大量的食物残 渣,同时细支气管淀粉试验(+),说明死者生前有胃内容物的吸入。
3.本案例的死因较为复杂,扼颈及胃内容物吸入均可引起死亡,且在尸体上都表现出了其各 自的症状和体征。两者何为主,何为辅是我们法医应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案情分析,明 确这是一起强奸案,那么案犯的目的是实施强奸,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得使受害者不予以 抵抗,所以扼颈发生在先且暴力应很大,这从尸体上也都清晰地反映出来,而在扼颈过程 中由于受害者的抵抗和呼叫及罪犯暴力的实施,使受害者颈、胸、腹等部位受到外力作用 ,刺激了迷走神经,使胃肠和腹壁诸肌产生紧张性收缩,腹压增高,贲门开放引起呕吐反应 ,而此时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在呕吐的同时,声门开放,处于呼气状态且受害者为平躺位, 极易将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内引起窒息[2]。所以此案的异物吸入是在受害者颈、胸 、腹部等受到外界暴力刺激后引起的,是扼颈产生的继发后果,其促进了死亡的进程。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本案在扼颈及异物吸入同时存在时,扼颈是始动因素和致死的主要 原因,而在扼颈中继发产生的胃内容物吸入是加速死亡的辅因。
参考文献
[1]祝家镇,主编,法医病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 社,1995:204,211
[2]徐奉礼,等.殴斗中食物返流致吸入窒息死亡机制初探(附三例报告).刑事技 术,1993,5:35
收稿:1999-07-06
修回:1999-10-20, 百拇医药
单位:李琳(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科,710003)
关键词:
法律与医学杂志000225 案例:张某,女,17岁,被人害于玉米地里。尸检见头无损伤,眼睑结膜有点状出血,颈部 左侧有横向不规则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处女膜3,6点处新鲜破裂。解剖见:颈部左胸锁乳 突肌有不规则条片状出血斑,左胸骨舌骨肌舌骨端有绿豆大出血斑。舌骨无骨折,胸膜壁层 点状出血,心外膜点状出血,气管及支气管内有多量胃内容物,其中明显可见青菜叶片等食 物残渣;肺淤血水肿,表面有散在点状出血,切面有多量泡沫样粉红色液体流出。小支气管 内 容物涂片淀粉反应阳性。阴道拭子镜下检见人精子。胃内容物经化验未检出一般常见毒物。
1.扼死是指用一只手或双手压迫受害人颈部而发生窒息性死亡,属于他杀 [ 1]。除具有一般窒息死亡的形态改变外,颈部具有特征性的损伤,如:颈部表皮的剥脱 出血,颈部深层肌群的出血及骨折等,本案例具有明显的扼颈死亡的症状和体征。
2.异物堵塞呼吸道妨碍气体交换,意识部分逐渐丧失所引起的堵塞性窒息死亡称为哽死。哽 死 可见于意外事件[1]。哽死鉴定最重要的一点是区别生前吸入或死后吸入,因为腐 败或搬动等均可使胃内容物返流入气管内,但生前吸入在呼吸道最深处可发现异物,组织切 片上异物清晰可见,但对于基层法医,病理切片的制作有一定困难,且耗时较长,笔者多年 实 践认为做小支气管淀粉试验可以简单快捷地鉴定生前吸入。本案例在气管内有大量的食物残 渣,同时细支气管淀粉试验(+),说明死者生前有胃内容物的吸入。
3.本案例的死因较为复杂,扼颈及胃内容物吸入均可引起死亡,且在尸体上都表现出了其各 自的症状和体征。两者何为主,何为辅是我们法医应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案情分析,明 确这是一起强奸案,那么案犯的目的是实施强奸,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得使受害者不予以 抵抗,所以扼颈发生在先且暴力应很大,这从尸体上也都清晰地反映出来,而在扼颈过程 中由于受害者的抵抗和呼叫及罪犯暴力的实施,使受害者颈、胸、腹等部位受到外力作用 ,刺激了迷走神经,使胃肠和腹壁诸肌产生紧张性收缩,腹压增高,贲门开放引起呕吐反应 ,而此时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在呕吐的同时,声门开放,处于呼气状态且受害者为平躺位, 极易将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内引起窒息[2]。所以此案的异物吸入是在受害者颈、胸 、腹部等受到外界暴力刺激后引起的,是扼颈产生的继发后果,其促进了死亡的进程。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本案在扼颈及异物吸入同时存在时,扼颈是始动因素和致死的主要 原因,而在扼颈中继发产生的胃内容物吸入是加速死亡的辅因。
参考文献
[1]祝家镇,主编,法医病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 社,1995:204,211
[2]徐奉礼,等.殴斗中食物返流致吸入窒息死亡机制初探(附三例报告).刑事技 术,1993,5:35
收稿:1999-07-06
修回:1999-10-20,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