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醇致过敏反应2例
作者:李惠中
单位:李惠中(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心卫生院,福建 龙岩 364021)
关键词:
宁夏医学杂志000445 1997年,我院遇到2例患者接受甘露醇治疗中,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现报告如下。
1 病例介绍
例1,男性,45岁。诊断:高血压病伴左眼底出血。即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当时静滴速度较慢,当输入20ml时,病人出现全身抖、面色苍白、口唇紫绀等症状,立即停止输液,给予吸氧,肌注非那根25mg,静脉注射50%GS20ml加地塞米松5mg,30分钟后症状缓解。次日继续静滴甘露醇又出现类似反应,经停止该药后未再发生反应。
例2,女,63岁。诊断:眼底出血伴视网膜脱离。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当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畏冷、胸闷、气喘、四肢凉、面色紫绀、呼吸困难等症状。查体:体温36.5℃,脉搏98次/分,双肺可闻及少许干罗音。即停用甘露醇,给予吸氧,肌注异丙嗪25mg,15分钟后症状即缓解,30分钟症状消失。次日再度使用又发生类似反应,停止甘露醇使用未见类似症状发生。
2 讨论
本文报道的2例患者均于使用甘露醇后出现上述症状,停止使用后未见再发生反应,又已排除了由其它疾病引起的上述症状,证明为甘露醇过敏反应所致。甘露醇注射液是临床上常用的降低颅内压的首选药。甘露醇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肾小管损害或出现血尿,输注过快可致一时性头痛、眩晕、视力模糊等,但过敏反应,临床少见。笔者认为在患者应用甘露醇时,切不可轻视过敏反应,应询问有无此类药物过敏史。临床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以确保患者安全。
责编:杨自革
(收稿:1999—10—06), 百拇医药
单位:李惠中(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心卫生院,福建 龙岩 364021)
关键词:
宁夏医学杂志000445 1997年,我院遇到2例患者接受甘露醇治疗中,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现报告如下。
1 病例介绍
例1,男性,45岁。诊断:高血压病伴左眼底出血。即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当时静滴速度较慢,当输入20ml时,病人出现全身抖、面色苍白、口唇紫绀等症状,立即停止输液,给予吸氧,肌注非那根25mg,静脉注射50%GS20ml加地塞米松5mg,30分钟后症状缓解。次日继续静滴甘露醇又出现类似反应,经停止该药后未再发生反应。
例2,女,63岁。诊断:眼底出血伴视网膜脱离。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当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畏冷、胸闷、气喘、四肢凉、面色紫绀、呼吸困难等症状。查体:体温36.5℃,脉搏98次/分,双肺可闻及少许干罗音。即停用甘露醇,给予吸氧,肌注异丙嗪25mg,15分钟后症状即缓解,30分钟症状消失。次日再度使用又发生类似反应,停止甘露醇使用未见类似症状发生。
2 讨论
本文报道的2例患者均于使用甘露醇后出现上述症状,停止使用后未见再发生反应,又已排除了由其它疾病引起的上述症状,证明为甘露醇过敏反应所致。甘露醇注射液是临床上常用的降低颅内压的首选药。甘露醇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肾小管损害或出现血尿,输注过快可致一时性头痛、眩晕、视力模糊等,但过敏反应,临床少见。笔者认为在患者应用甘露醇时,切不可轻视过敏反应,应询问有无此类药物过敏史。临床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以确保患者安全。
责编:杨自革
(收稿:1999—10—06),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