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部创伤200例临床治疗体会
作者:高瑞驹 胡腾龙 黄湛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外科,150001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000453 1988年12月~1998年12月我科收治一组创伤患者200例,现谈一些治疗体会。
1 临床资料
本组200例中男146例,女54例,年龄8个月~82岁。挫裂伤82例,锐器伤71例,狗咬伤17例,人咬伤6例,其它动物致伤(马、牛、猪、狼、熊)8例,火器伤16例,其中枪弹伤6例,各类爆炸伤10例。200例中出血性休克7例,呼吸道梗阻5例,其中3例做了气管切开,并发不同程度颅脑损伤6例。除1例因复合重度颅脑损伤及内脏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均获治愈。
2 讨论
, 百拇医药
由于口腔颌面部血液循环极为丰富,多数创伤可伴知名小动脉或小动脉分支的活跃出血。因此,首先要有效地暂时阻止动脉的活跃出血,限制静脉的广泛渗血,避免患者因失血过多出现意外。可用压迫或钳夹的方法。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创口表面,清洁创口周围皮肤、消毒,在麻醉下对创口做彻底清创。
处理软组织边缘时,只要有希望成活,即使完全离体的组织,原则上都要保存。对于因组织缺损或水肿、感染不能严密缝合口腔粘膜,可采用褥式加间断的缝合方式,关闭穿通口,再按肌层、表皮的顺序依次准确缝合。由火器伤引起的贯通伤,清创应彻底,已坏死、无活力的软组织可做适当修整、去除,口外创口缝合后,应放置通畅的引流。位于腮腺区或嚼肌前缘的创口,若有腮腺导管的缺损、断裂,或腺体的损伤和暴露应及时吻合导管,结扎腺泡,缝扎腮腺附近组织,术后注意加压包扎创区,以确保唾液从导管口排出,口服阿托品等限制唾液分泌的药物,避免形成涎瘘。本组腮腺损伤41例,8例于术后出现涎瘘,均为腺体瘘,可能与术后加压包扎时间不够有关。经瘘道搔刮后,加压包扎1~3周,痊愈。
, 百拇医药
合并面神经损伤的,应尽力急取在处理面部创伤同时完成对面神经的修复。
口腔颌面部和颅脑紧邻,此处骨折易合并颅脑损伤,尤其是复杂的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和火器伤性骨折。因此,术前应做全面检查包括X线、CT、曲面断层片等,以明确伤情,制定治疗方案。
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常因暴力直接作用,造成骨折区严重的软组织缺失,从而引起软组织的相对不足,所以若创口与口腔相通,软组织有缺损时,应做减张切口或转移邻近软组织瓣修补穿通口,避免骨面暴露于口腔发生感染坏死。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坚固内固定术后应用短期的颌间固定可增强内固定装置的固位力,避免骨折段的重新移位。这一点对陈旧性颌骨骨折由于瘢痕挛缩,切开后不易用手法复位的情况尤为适用。本组上、下颌骨多发性骨折中有19例采取微型钛板做坚固内固定,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对位和愈合,且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
, http://www.100md.com 骨折后早期复位是防止骨折错位愈合的关键,但当闭合性骨折的早期如颧骨颧弓骨折引起面部及眶部的显著肿胀时,早期复位可能加重局部肿胀及增加继发感染的机会,因而可待肿胀缓解时再做复位。
对于骨创缘上的牙的处理仍遵循尽量保存的原则,因为颌骨骨折复位,除无牙颌外,是以牙齿咬合为标准的,除残根、断根、病灶牙或牙根暴露于骨创的需拔除外,均应予以保留。在救治颅脑损伤的患者时,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迅速估计患者的病情,抗休克,阻止活动性出血,及时降颅压,对昏迷、呼吸道梗阻的伤员应及时准备做气管切开,和神经外科及相关科室医师共同研究,妥善治疗。
单纯由口腔颌面部创伤所致的出血性休克,通过及时输血,补充液体,可得到有效的纠正。
[收稿:1999-04-10,修回:1999-10-16], http://www.100md.com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外科,150001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000453 1988年12月~1998年12月我科收治一组创伤患者200例,现谈一些治疗体会。
1 临床资料
本组200例中男146例,女54例,年龄8个月~82岁。挫裂伤82例,锐器伤71例,狗咬伤17例,人咬伤6例,其它动物致伤(马、牛、猪、狼、熊)8例,火器伤16例,其中枪弹伤6例,各类爆炸伤10例。200例中出血性休克7例,呼吸道梗阻5例,其中3例做了气管切开,并发不同程度颅脑损伤6例。除1例因复合重度颅脑损伤及内脏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均获治愈。
2 讨论
, 百拇医药
由于口腔颌面部血液循环极为丰富,多数创伤可伴知名小动脉或小动脉分支的活跃出血。因此,首先要有效地暂时阻止动脉的活跃出血,限制静脉的广泛渗血,避免患者因失血过多出现意外。可用压迫或钳夹的方法。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创口表面,清洁创口周围皮肤、消毒,在麻醉下对创口做彻底清创。
处理软组织边缘时,只要有希望成活,即使完全离体的组织,原则上都要保存。对于因组织缺损或水肿、感染不能严密缝合口腔粘膜,可采用褥式加间断的缝合方式,关闭穿通口,再按肌层、表皮的顺序依次准确缝合。由火器伤引起的贯通伤,清创应彻底,已坏死、无活力的软组织可做适当修整、去除,口外创口缝合后,应放置通畅的引流。位于腮腺区或嚼肌前缘的创口,若有腮腺导管的缺损、断裂,或腺体的损伤和暴露应及时吻合导管,结扎腺泡,缝扎腮腺附近组织,术后注意加压包扎创区,以确保唾液从导管口排出,口服阿托品等限制唾液分泌的药物,避免形成涎瘘。本组腮腺损伤41例,8例于术后出现涎瘘,均为腺体瘘,可能与术后加压包扎时间不够有关。经瘘道搔刮后,加压包扎1~3周,痊愈。
, 百拇医药
合并面神经损伤的,应尽力急取在处理面部创伤同时完成对面神经的修复。
口腔颌面部和颅脑紧邻,此处骨折易合并颅脑损伤,尤其是复杂的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和火器伤性骨折。因此,术前应做全面检查包括X线、CT、曲面断层片等,以明确伤情,制定治疗方案。
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常因暴力直接作用,造成骨折区严重的软组织缺失,从而引起软组织的相对不足,所以若创口与口腔相通,软组织有缺损时,应做减张切口或转移邻近软组织瓣修补穿通口,避免骨面暴露于口腔发生感染坏死。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坚固内固定术后应用短期的颌间固定可增强内固定装置的固位力,避免骨折段的重新移位。这一点对陈旧性颌骨骨折由于瘢痕挛缩,切开后不易用手法复位的情况尤为适用。本组上、下颌骨多发性骨折中有19例采取微型钛板做坚固内固定,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对位和愈合,且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
, http://www.100md.com 骨折后早期复位是防止骨折错位愈合的关键,但当闭合性骨折的早期如颧骨颧弓骨折引起面部及眶部的显著肿胀时,早期复位可能加重局部肿胀及增加继发感染的机会,因而可待肿胀缓解时再做复位。
对于骨创缘上的牙的处理仍遵循尽量保存的原则,因为颌骨骨折复位,除无牙颌外,是以牙齿咬合为标准的,除残根、断根、病灶牙或牙根暴露于骨创的需拔除外,均应予以保留。在救治颅脑损伤的患者时,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迅速估计患者的病情,抗休克,阻止活动性出血,及时降颅压,对昏迷、呼吸道梗阻的伤员应及时准备做气管切开,和神经外科及相关科室医师共同研究,妥善治疗。
单纯由口腔颌面部创伤所致的出血性休克,通过及时输血,补充液体,可得到有效的纠正。
[收稿:1999-04-10,修回:1999-10-16],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