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最合你脚的那双鞋
作者:阚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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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最合你脚的那双鞋
近年来,林林总总谈性说爱的文章已经无以计数,这一方面说明了今日社会的进步和开放,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在不断深化,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性知识是否普及,则标志着其文明程度的高低。在“四人帮”横行年代,性的禁锢登峰造极,性知识、性科学被视为洪水猛兽,几乎断送了整整一代人的青春和幸福。但那时候性犯罪、性侵害并非少见,可见单靠高压、单靠封锁、单靠愚民政策是堵不住人的本能需要的。
从生理学上看,性驱力的根本源头在于性激素的分泌。性激素一方面使动物(包括人类)性器官成熟,表现出第二性征,一方面促使性驱力产生,使两性之间彼此吸引而产生性行为,从而得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继而承担起延续整个种群的责任。人类的性需要、性行为与动物们相比,既有单纯本能的性驱力使然,也有大脑皮层参与控制,而其中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类的性驱力和性行为要受到文化的影响,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制约。换句话说,如果人类的性行为仅仅是生物本能的“泻泄”,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凑合在一起,那就无异于动物之间的交媾。人之所以是人,除了他(或她)会思维,会通过文字符号交流,会制造使用工具之外,也与他们拥有并不断发展其性文化密切相关。所以,人类用不着像一般动物那样非得等到发情期才能彼此交配,也不同于猿猴等灵长类,只需少许物质引诱或是“权力地位”,就能随意滥施淫威。人类真正美好的性生活、性交流过程,应该有“爱”的参与,有精神上的依恋和情感上的共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大概就是说的这层意思。
, http://www.100md.com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几年在许多“性科普”文章中,似乎过度强调了性技巧、性知识的作用,性爱过程被程序化、模式化、“制度”化了,性幸福标准也趋于千篇一律,仿佛不如此如此就不是美好的性生活云云。这也极易造成新的误区。误区一,性生活次数越多,“性能力”越强,就越幸福。误区二,性高潮是性快乐的唯一标志,不出现性高潮就意味着你未能享受性爱的美好。误区三,性过程中必须男士先行,必须经过规定时间的“前嬉”过程,必须像驾驶汽车那样先发动,后换档,再加速……
我们说,这种新的“程序”、“新的标准”同样有害。它们容易使人产生新的思维定式,好像凡是性生活就非得按照这一模式办事,稍有例外便是违规,以致于有的丈夫拿其他夫妻性生活的次数作为标准,责备妻子“性趣冷淡”;有的妻子对丈夫未能充分调动她的情感而啧有烦言。在她们心目中,丈夫应有义务演奏好“序曲”,自己只需被动接受。殊不知,许多时候因为男女性兴奋的差异,待到“过门”完成,丈夫已经面临“决堤”的危险了。实际上,关于夫妻性交流,性行为,各人有各人特有的方式、独到的体会,“主动权”也可以任意交换,决不可千篇一律,照本宣科,生吞活剥。以性生活频率为例,很可能彼夫妻每周两次还嫌少,而此夫妻每周一次还嫌多,若以次数多寡为标准,硬说此比彼幸福,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应该说,只有夫妻双方既感满足快乐,又无身体虚弱和额外心理压力的性频率才最合适。又如性技巧、性方式问题,笼统地说男下或者女下孰好孰坏,说彼此之间亲吻抚摸应该从何处开始,那更是无稽之谈。这一点更应该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有最能调动双方激情、点燃快乐火花的方式,才是最好的。打个比方,你能要求一对久别重逢的夫妻非得先调情若干分钟才能“进入状态”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性”是一门艺术,它可以任由参与者自由发挥、尽情创造,通过彼此谐调、互相适应找到最佳共鸣点。怎样的性爱才能让人陶醉,其中的奥秘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去品味和体悟,这就像想知道哪双鞋最舒适,只有穿过鞋的那双脚才最清楚一样。换句话说,性的幸福并无统一模式,亦无绝对标准,盲目攀比别人只会带来额外的痛苦和压力。也许,关于性的话题,唯有一点具有共性,这就是应该双方同时投入热情,应该自觉自愿丝毫不加勉强,应该从内心深处渴望接纳对方;如果只是例行公事,或是一方热情如火,一方冷若冰霜,又怎能撞出幸福快乐的火花呢?,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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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林林总总谈性说爱的文章已经无以计数,这一方面说明了今日社会的进步和开放,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在不断深化,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性知识是否普及,则标志着其文明程度的高低。在“四人帮”横行年代,性的禁锢登峰造极,性知识、性科学被视为洪水猛兽,几乎断送了整整一代人的青春和幸福。但那时候性犯罪、性侵害并非少见,可见单靠高压、单靠封锁、单靠愚民政策是堵不住人的本能需要的。
从生理学上看,性驱力的根本源头在于性激素的分泌。性激素一方面使动物(包括人类)性器官成熟,表现出第二性征,一方面促使性驱力产生,使两性之间彼此吸引而产生性行为,从而得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继而承担起延续整个种群的责任。人类的性需要、性行为与动物们相比,既有单纯本能的性驱力使然,也有大脑皮层参与控制,而其中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类的性驱力和性行为要受到文化的影响,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制约。换句话说,如果人类的性行为仅仅是生物本能的“泻泄”,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凑合在一起,那就无异于动物之间的交媾。人之所以是人,除了他(或她)会思维,会通过文字符号交流,会制造使用工具之外,也与他们拥有并不断发展其性文化密切相关。所以,人类用不着像一般动物那样非得等到发情期才能彼此交配,也不同于猿猴等灵长类,只需少许物质引诱或是“权力地位”,就能随意滥施淫威。人类真正美好的性生活、性交流过程,应该有“爱”的参与,有精神上的依恋和情感上的共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大概就是说的这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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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几年在许多“性科普”文章中,似乎过度强调了性技巧、性知识的作用,性爱过程被程序化、模式化、“制度”化了,性幸福标准也趋于千篇一律,仿佛不如此如此就不是美好的性生活云云。这也极易造成新的误区。误区一,性生活次数越多,“性能力”越强,就越幸福。误区二,性高潮是性快乐的唯一标志,不出现性高潮就意味着你未能享受性爱的美好。误区三,性过程中必须男士先行,必须经过规定时间的“前嬉”过程,必须像驾驶汽车那样先发动,后换档,再加速……
我们说,这种新的“程序”、“新的标准”同样有害。它们容易使人产生新的思维定式,好像凡是性生活就非得按照这一模式办事,稍有例外便是违规,以致于有的丈夫拿其他夫妻性生活的次数作为标准,责备妻子“性趣冷淡”;有的妻子对丈夫未能充分调动她的情感而啧有烦言。在她们心目中,丈夫应有义务演奏好“序曲”,自己只需被动接受。殊不知,许多时候因为男女性兴奋的差异,待到“过门”完成,丈夫已经面临“决堤”的危险了。实际上,关于夫妻性交流,性行为,各人有各人特有的方式、独到的体会,“主动权”也可以任意交换,决不可千篇一律,照本宣科,生吞活剥。以性生活频率为例,很可能彼夫妻每周两次还嫌少,而此夫妻每周一次还嫌多,若以次数多寡为标准,硬说此比彼幸福,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应该说,只有夫妻双方既感满足快乐,又无身体虚弱和额外心理压力的性频率才最合适。又如性技巧、性方式问题,笼统地说男下或者女下孰好孰坏,说彼此之间亲吻抚摸应该从何处开始,那更是无稽之谈。这一点更应该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有最能调动双方激情、点燃快乐火花的方式,才是最好的。打个比方,你能要求一对久别重逢的夫妻非得先调情若干分钟才能“进入状态”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性”是一门艺术,它可以任由参与者自由发挥、尽情创造,通过彼此谐调、互相适应找到最佳共鸣点。怎样的性爱才能让人陶醉,其中的奥秘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去品味和体悟,这就像想知道哪双鞋最舒适,只有穿过鞋的那双脚才最清楚一样。换句话说,性的幸福并无统一模式,亦无绝对标准,盲目攀比别人只会带来额外的痛苦和压力。也许,关于性的话题,唯有一点具有共性,这就是应该双方同时投入热情,应该自觉自愿丝毫不加勉强,应该从内心深处渴望接纳对方;如果只是例行公事,或是一方热情如火,一方冷若冰霜,又怎能撞出幸福快乐的火花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