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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77005
脑少枝胶质瘤颅外转移一例
http://www.100md.com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 2000年第2期
     作者:王震

    单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放射治疗科 311800

    关键词: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000223 患者男,44岁。因头晕、行走不稳1年,CT和MRI检查示左枕顶部占位病变,于1999年4月5日在外院行颅内肿瘤切除术。术中见肿瘤位于左枕顶叶,约4cm×5cm大小。术后病理诊断:左枕顶叶少枝胶质瘤Ⅱ级。术后1个月在本院行直线加速器6MV X射线常规放射治疗,总剂量56Gy,未行化疗。放射治疗结束后2个月发现双颈部肿物,各5cm×6cm大小,经CT、纤维食管镜和胸部X线片等检查未发现鼻咽部、喉、食管及肺部原发肿瘤。局麻下行左颈部肿物活检,病理诊断为少枝胶质瘤颈部淋巴结转移,病理形态与颅内标本一致。本拟行全身化疗和颈部放射治疗,但患者家属拒治,1个月后因颈部肿瘤增大压迫气管所致呼吸困难而死亡。

    讨论:(1)脑少枝胶质瘤颅外转移极为少见,少见原因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无真正的淋巴管,且其静脉结构不易被肿瘤侵犯,其次为神经源性肿瘤不易在其它组织内生长。一般认为颅内肿瘤颅外转移的主要途径包括脑脊液分流管、血道和淋巴道转移。本例有开颅手术史,估计是因为开颅手术使肿瘤细胞脱落播散种植于脑膜和脑膜外组织,直接进入损伤的静脉或淋巴管而引起转移。(2)少枝胶质瘤颅外转移的诊断主要根据Weiss提出的2项标准:①转移灶必须具有颅内肿瘤的形态学和组织学特征;②颅内肿瘤必须是原发肿瘤并行全面细致的尸检,以排除其它原发性肿瘤。本例诊断依据基本符合上述标准,颈部转移灶病理形态与颅内标本完全一致。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未做尸检,但在发现颈部肿物时,已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全身检查,排除了其它原发肿瘤。(3)少枝胶质瘤颅外转移在治疗上目前尚无统一的规范标准,通常预后较差,多数在2年内死亡。一般采用对颅内原发肿瘤有效的化学药物治疗,同时可结合局部放射治疗。

    收稿日期:1999-12-23,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