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江苏医药》 > 1999年第2期
编号:10288035
Ⅰ期咽淋巴环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治疗探讨
http://www.100md.com 《江苏医药》 1999年第2期
     作者:顾仲义 姚玉珍 顾本惠 孟婉珍 朱向帜

    单位:江苏省肿瘤医院放疗科(210009)

    关键词:

    江苏医药990226 我院1980年1月至1992年12月收治Ⅰ期咽淋巴环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咽NHL)97例,兹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97例中男62例,女35例;年龄19~77岁,中位年龄46岁。病变原发部位:扁桃体55例,鼻咽38例,舌根4例。

    二、病理类型 按Working formulation分类,低度恶性者2例,中度恶性者67例,高度恶性者28例。

    三、临床分期 按Ann Arbor分期法。疗前常规作肝肾功能、血常规、胸片、腹部B超检查。1983年起咽NHL患者常规作上消化道钡餐检查。97例中I期93例,Ⅱ期4例。
, 百拇医药
    四、治疗方法 作单纯放疗或疗前后作COMP或CHOP方案化疗各2~3周期。COMP方案:CTX1.0静脉滴注,第1、8天;VCR2mg静脉滴注,第1、8天;MTX20mg静脉滴注第1、4、8、12天;PDN40mg po,第1~14天,28天为一周期。1989年起改用CHOP方案:CTX750mg/m2静脉滴注,第1天;ADM40mg/m2静脉滴注,第1天;VCR1.4mg/m2静脉滴注,第1天;PDN10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21天为一周期。化疗结束后尽早开始放疗,放疗均常规采用面颈联合野。总量40~60Gy/4~7周。

    结 果

    除3例失访外,余均随访满5年,随访率为96.9%。失访者按死亡计。化疗实施情况如下,放疗前或后连用≥2周期者才列入化疗组。咽NHL患者列入COMP组(M组)者35例,CHOP组(H组)者16例,单纯放疗组(单放组)46例。上述三组病人情况基本相似。
, 百拇医药
    一、GI检查结果:76例作GI后报告3例胃浸润,但均被纤维胃镜所否定。

    二、治疗方案与生存率:单放组5年生存率为71.7%,M组为68.6%,H组为81.5%,均无明显差异。7例全腹腔CT及骨髓穿刺检查后仍属I期的患者,单纯放疗后6例健在。放疗剂量≥50Gy与<50Gy的5年生存率无明显差异。

    三、再发情况:死亡27例中明确死因者20例,死于腹部受累者9例,淋巴结再发者8例,肝软组织受累及局部复发各1例。再发时间6个月内占53.2%,1年内占72%。

    讨 论

    鉴于咽NHL治疗后胃肠道特别是胃受累较多。我院从1983年至1993年将GI列为咽NHL疗前常规检查。本文76例疗前GI报告3例胃浸润,但均为纤维胃镜所否定。与本文同时期的Ⅱ期咽NHL132例疗前作GI后无1例真正胃受累相符。为此建议疗前可不必常规作GI检查。但随诊中对有上腹痛者应作GI或纤维胃镜检查。
, 百拇医药
    本文H组疗效优于单放组及M组,但无显著性差异。可能与病例数少,化疗不够规则有关。Uematsu等报告8例I期咽NHL放疗前先用CHOP方案化疗3周期,5年无复发生存率达100%,而单纯放疗组9例仅56.0%。现已确立CHOP方案是治疗中、高度恶性NHL的标准方案。为此作者建议Ⅰ期咽NHL一般应作化放综合治疗。放疗前先作CHOP方案化4周期。放疗后可不再化疗。

    文献报道临床I期咽NHL至少一半属真正的I期。本组单纯放疗的5年生存率为71.7%,与文献报道相似。说明真正的I期可能达70.0%左右。故对年老体弱及欲生育者在全腹腔CT及骨髓穿刺活检等检查后仍属IA期者,可作单纯放疗。治疗后密切随诊,本文该种患者7例中6例尚健在。尽管本文是文献中I期咽NHL例数最多的一组,但属回顾性分析。故I期咽NHL是否需作化疗尚难以定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