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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32264
行政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监测范围及监测时限的确定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3日 甲型H1N1流感全民防范(第二版)
     一是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在当地畜牧部门划定的动物疫区范围所涉及的或所属的县(市、区)疾控部门应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在当地畜牧部门宣布动物疫情解除且所有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解除时,如监测范围内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待查病例(或预警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应急监测工作即可结束,转入常规监测。

    二是甲型H1N1流感待查病例(或预警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与病、死猪有明确联系,或与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并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症状,在病、死猪涉及的县(市、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自最后一例病例治愈(或死亡)、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动物疫情解除后,转入常规监测。

    三是出现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待查病例(或预警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经调查病例间有流行病*系,在病例发病前7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期间,曾经居住、工作、生活、学习、诊治等可能出现传染的地区或场所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自最后一例病例治愈(或死亡)、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后,转入常规监测。

    四是毗邻接壤行政部门或地区在边境地区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与其边境相邻的县(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在毗邻接壤行政部门或地区疫情平息、解除后,转入常规监测。,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