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火灾的应急医学救援(5)
1.具体灭火措施:(1)当刚刚起火且火势很小时,应以最快速度就近用灭火工具将火扑灭,然后判明并切断可燃物来源。
(2)当发现着火的火势已较大,或由化学爆炸引起的着火,或火势凶猛时,则应立即做以下几件事: ①切断可燃物来源。②向消防队报告火警。③组织人力扑灭。④保护其他装贮
易燃物的设备不受火焰的烧烤。
(3)厂房内着火且火势较大时,除用灭火器材灭火外,还应停止通排风机的运行,停止向车间供应助燃空气。
(4)当发生物理爆炸,有大量可燃物质进入空气时,应尽快切断物料来源与明火作业,并在波及范围内防一切火源出现,直到空气中可燃物质浓度降到安全范围为止。
2.使用灭火装置的注意事项:
(1)水不宜用于扑灭油类着火,亦不宜用于电气设备、贵重仪器的着火。需要用水救电器着火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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