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篇认知日记(1)
20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点第三次癌症手术后,我做好了到此为止的心理准备。一直想写遗嘱,这
次抑郁症最艰难的几天里,也想过要留遗嘱。
此刻我身体尚好,精神正常,我要立下遗嘱,希望有用之时可以正式生效。
李兰妮的遗嘱:
1.当我病危时,不需要进行抢救,请让我平静离世。恳请亲属、医生们一定尊重我的意愿。
2.如果我遇到意外,经医生诊断宣布已成植物人时,请让我立刻离去。这才是真正爱护我
、拯救我。
3.我死后,我的个人银行存款归我父母所有,作为他们养老的补助;我在深圳的
那套房子,周小兵和我父母各有一半产权,出售后所得到现金由他们两方平分。
4.我作品的版权50%归周小兵、50%归李凡丁;手稿归李凡丁。
5.我的遗物中,周小兵、李凡丁若愿意,可各挑几件有价值的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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