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庶人、贤人、圣人、至人、真人
我国古代社会,以是否修身于“道德文化系统”,进行“以德修身证道”,而将世人分为二大类:一类是未进行修身修证的或者难以进行修身实践修证的人群,将这一类人称之为庶人;另一类则是进行道德文化系统实践修身的人群,这其中又按照他们本身修身内证的层次和量级以及对社会的贡献,分类出贤人、圣人、至人、真人,四个大的层次。这种分类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中提到的:“法则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贤人;
“处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无恚嗔之心,行不欲离于世,被服章,举不欲观于欲,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数。”——圣人;
“淳德全道,合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于天地之间,视听八达之外,此盖益其寿命而强者也,亦归于真人。”——至人;
“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吸精气,独立守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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