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博客随笔一(节选)(3)
于是蜀国演义就可以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受害消费者们来一个挡一个,来一个侮辱一个,让你感觉到累,让你感觉没劲。
此时的邱宝昌已经开始在幕后为蜀国演义出谋划策。笔者起诉蜀国演义之时,猛然发现曾经冒充“蜀国演义员工”的苗运平就是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邱宝昌。
猪都不会相信,邱宝昌与此无关。这不,笔者起诉蜀国演义的案子,邱宝昌亲自出马担任被告方蜀国演义的辩护律师。
据我个人的亲身经历,如果从2006年9月底汇佳律师事务所的苗运平作为蜀国演义的“公司法务”与我洽商开始计算,则邱宝昌和他的汇佳律师事务所应该最晚在2006年9月份已经介入蜀国演义针对索赔受害者们的“战术设计”。综观此后他面对新闻媒体所说的话,显然不是这位“消费维权明星”向来对“消费维权”表现出的应有态度。
再看看此时,蜀国演义都在干什么?扣押受害者的单据;侮辱受害者的人格等等,不一而足。种种恶行,唯鼠辈能为之!所以蜀国演义也被受害者们称之为“鼠国演义”。
, 百拇医药
为什么会爆发福寿螺事件?原因非常简单,仅仅是蜀国演义使用了廉价的福寿螺肉冒充海螺肉,再把加工不当的福寿螺肉披上“美味”的外衣卖给了数千名顾客食用。原因其实不过就是“利益驱动”四字。
在法庭上,邱宝昌表现出了一位律师的伶牙俐齿,大肆攻击前来维权的消费者,认为受害消费者杨仿仿提供的照片有可能造假,证人证言有可能造假,更认为消费者杨仿仿曾经担任过骨髓库义工,不应该有误工赔偿。
这些言语从一个自诩“如果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律师再不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话,消费维权真的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的“消费者维权明星人物”口中说出,受害消费者又是什么感受?在身体受到极大创伤之后,心灵所受创伤无可言喻!
这一切,当然都只是为了让蜀国演义这个闯祸后力图钻法律漏洞少支出一些违法操作的成本,单单作为一个律师的本分来说,实在是无可厚非。
, 百拇医药 但身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邱宝昌这样做,对中国消费者维权的大环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妥当性和给社会造成的巨大不良影响将要延续许久!正由于邱宝昌律师站在商家这一方,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低了,而受害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更加高了。这就是事实!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所幸,邱宝昌“大律师”露出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为消费者权益奔走?邱宝昌忘了自己从“消费维权”中得来的“崇高地位和身份”。邱宝昌内心是否也认同“老鼠哲学”?他也是一个伪装得极好的“老鼠哲学”追随者?
作为个体力量非常薄弱的消费者,中国消费者维权这锅老火粥本来就熬得慢,而邱宝昌律师此举,难道不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有人形容邱宝昌此举为求报偿,其实求报偿倒是天经地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邱宝昌靠“消费者维权"成名,有了些名气之后就和消费者站在对立面打官司,赚取“蜀国演义”的律师费。岂非有“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之嫌?求饱而为娼,是忘了孔夫子教诲的“君子食无求饱"的古训。更何况依靠“消费者维权”成为半调子名人的邱宝昌这么做,显然实在太贪心了。当然,我们不能够认定为蜀国演义餐厅辩护就是“做婊子”,这么说不公道。
“做婊子”的人和“立牌坊”的人是价值观相对立的,邱宝昌的行为恰巧正与这句俗语对应。这恐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http://www.100md.com
此时的邱宝昌已经开始在幕后为蜀国演义出谋划策。笔者起诉蜀国演义之时,猛然发现曾经冒充“蜀国演义员工”的苗运平就是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邱宝昌。
猪都不会相信,邱宝昌与此无关。这不,笔者起诉蜀国演义的案子,邱宝昌亲自出马担任被告方蜀国演义的辩护律师。
据我个人的亲身经历,如果从2006年9月底汇佳律师事务所的苗运平作为蜀国演义的“公司法务”与我洽商开始计算,则邱宝昌和他的汇佳律师事务所应该最晚在2006年9月份已经介入蜀国演义针对索赔受害者们的“战术设计”。综观此后他面对新闻媒体所说的话,显然不是这位“消费维权明星”向来对“消费维权”表现出的应有态度。
再看看此时,蜀国演义都在干什么?扣押受害者的单据;侮辱受害者的人格等等,不一而足。种种恶行,唯鼠辈能为之!所以蜀国演义也被受害者们称之为“鼠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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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爆发福寿螺事件?原因非常简单,仅仅是蜀国演义使用了廉价的福寿螺肉冒充海螺肉,再把加工不当的福寿螺肉披上“美味”的外衣卖给了数千名顾客食用。原因其实不过就是“利益驱动”四字。
在法庭上,邱宝昌表现出了一位律师的伶牙俐齿,大肆攻击前来维权的消费者,认为受害消费者杨仿仿提供的照片有可能造假,证人证言有可能造假,更认为消费者杨仿仿曾经担任过骨髓库义工,不应该有误工赔偿。
这些言语从一个自诩“如果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律师再不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话,消费维权真的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的“消费者维权明星人物”口中说出,受害消费者又是什么感受?在身体受到极大创伤之后,心灵所受创伤无可言喻!
这一切,当然都只是为了让蜀国演义这个闯祸后力图钻法律漏洞少支出一些违法操作的成本,单单作为一个律师的本分来说,实在是无可厚非。
, 百拇医药 但身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邱宝昌这样做,对中国消费者维权的大环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妥当性和给社会造成的巨大不良影响将要延续许久!正由于邱宝昌律师站在商家这一方,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低了,而受害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更加高了。这就是事实!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所幸,邱宝昌“大律师”露出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为消费者权益奔走?邱宝昌忘了自己从“消费维权”中得来的“崇高地位和身份”。邱宝昌内心是否也认同“老鼠哲学”?他也是一个伪装得极好的“老鼠哲学”追随者?
作为个体力量非常薄弱的消费者,中国消费者维权这锅老火粥本来就熬得慢,而邱宝昌律师此举,难道不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有人形容邱宝昌此举为求报偿,其实求报偿倒是天经地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邱宝昌靠“消费者维权"成名,有了些名气之后就和消费者站在对立面打官司,赚取“蜀国演义”的律师费。岂非有“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之嫌?求饱而为娼,是忘了孔夫子教诲的“君子食无求饱"的古训。更何况依靠“消费者维权”成为半调子名人的邱宝昌这么做,显然实在太贪心了。当然,我们不能够认定为蜀国演义餐厅辩护就是“做婊子”,这么说不公道。
“做婊子”的人和“立牌坊”的人是价值观相对立的,邱宝昌的行为恰巧正与这句俗语对应。这恐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