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总为浮云能蔽日(2)
另外,邱宝昌更加针对本人进行种种污蔑,把本人呈交给法庭作为收入证明的存折偷换概念后变成“杨仿仿号称零薪水CEO,但实际上拿薪水”的假像误导公众,(请大家上http://blog.sina.com.cn/hjlawyer 浏览一下,那里有许多对杨仿仿的评论,大家不能光看我评论,要看看人家怎么评论我,增加一下人家的点击率,本来人家是弄了一个hjlawyer007的网址的,被我笑话了之后人家把007去掉了。而且请注意,对方“严正声明”不许网友写对他不利的评论,写了人家就删,所以要评论,还是回来我这里评论,本人保证不管骂我的还是夸我的,一律不删。)本人是在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在北大阳光任职,阳光骨髓库给我的证明信上清楚写明了这一点,而我专为领取《北京科技报》工资而开的存折是2006年4月之后才开始有的,是我在北京科技报工作的正当收入,邱宝昌为什么不把阳光给我的证明信同时公布?这种行径已经让人不齿,难道这就是邱宝昌追查“蛛丝马迹”的所有本领?难怪邱自己说为消费者维权很难,他取证的手段如此不济,怎么能够为消费者维好权呢?同时起诉蜀国演义餐厅的病友不止我一个人,目前有多少人还在和汇佳律师事务所对抗着,邱宝昌作为汇佳的主任,不要跟大家说你不知情啊!邱作为维权知名人士不要推卸自己的责任啊!这个时候你倒是以“消费维权专业律师”的身份为这些受害消费者(包括我)说说话啊?怎么不敢说了?到底怕什么呢?总不至于是怕拿不到蜀国演义的律师费吧?放心啦,蜀国演义说了,即使倾家荡产都会赔的,你那点律师费“小意思”啦,一定会给你的。当然,除非你敲蜀国演义竹杠,要人家一大笔钱,那就难说了。
汇佳律师事务所的苗运平律师代理了蜀国演义对抗刘文芳、安锋等多名受害病友的案子,邱宝昌难道还要说自己只“代理了”代表蜀国演义餐厅对抗杨仿仿这一个案子?是邱宝昌认为苗运平的水平不足以打赢对抗台湾消费者的官司,非要自己亲自出马才能尽可能为肇祸商家挽回损失?这一切你能够给公众一个合理解释吗?
至于其它对本人的恶意攻击,本人表示,对方有言论自由,包括不顾形象地对我进行谩骂和诋毁,本人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但是本人依然允许邱宝昌说话,只是请其自己为自己所说的话负法律和社会责任而已。
另者,本人对于邱宝昌律师的过激反应表示遗憾和不解,他作为一个“知名”的公众人物,即便是在一念之差下接错了案子,也不能自己不懂反省,不就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公众道歉,反而在被人揭发后就实施打击报复手段,这能体现什么呢?
唯一能够体现的就是邱宝昌很在乎自己过去的这点“维权”名声,可是你都不替消费者维权了,你的汇佳律师事务所在你的带领下都不维权了,这个事实你可以推翻吗?
挂羊头卖狗肉终归不是好事情,邱宝昌律师应当洁身自好,迷途知返。, http://www.100md.com
汇佳律师事务所的苗运平律师代理了蜀国演义对抗刘文芳、安锋等多名受害病友的案子,邱宝昌难道还要说自己只“代理了”代表蜀国演义餐厅对抗杨仿仿这一个案子?是邱宝昌认为苗运平的水平不足以打赢对抗台湾消费者的官司,非要自己亲自出马才能尽可能为肇祸商家挽回损失?这一切你能够给公众一个合理解释吗?
至于其它对本人的恶意攻击,本人表示,对方有言论自由,包括不顾形象地对我进行谩骂和诋毁,本人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但是本人依然允许邱宝昌说话,只是请其自己为自己所说的话负法律和社会责任而已。
另者,本人对于邱宝昌律师的过激反应表示遗憾和不解,他作为一个“知名”的公众人物,即便是在一念之差下接错了案子,也不能自己不懂反省,不就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公众道歉,反而在被人揭发后就实施打击报复手段,这能体现什么呢?
唯一能够体现的就是邱宝昌很在乎自己过去的这点“维权”名声,可是你都不替消费者维权了,你的汇佳律师事务所在你的带领下都不维权了,这个事实你可以推翻吗?
挂羊头卖狗肉终归不是好事情,邱宝昌律师应当洁身自好,迷途知返。,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