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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讲刑法2020讲义高清.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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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37404KB,245页)。

     2021厚大客观题真题卷罗翔讲刑法版

    罗翔讲刑法2020讲义是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经济刑法、刑法研讨等多门课程,小编也给大家准备了相关的资料供大家和使用,有需要的就快来吧

    刑法解释

    1.体系解释具有相对性,注意收购、贩卖在有些地方可能解释为为了卖而买,或者买后再贩,在有些地方可以解释为为了食用而购买,或者只卖不买。

    2.目的解释可能是扩张的效果

    时间效力

    1.行政法规如果对刑法条文的概念进行修改也要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不作为犯

    1.不作为犯一般不惩罚未遂。

    2.纯正的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区分。

    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有可能引发作为义务。

    危害结果

    1.抽象危险和具体危险的区分,抽象危险不是构成要件中的危害结果。

    因果关系

    只要创造了法律所禁止的危险,并导致该危险的实现才具备因果关系:张三投毒导致强人王五昏睡,王六利用此机将王五用刀杀死,王六只创造了刀杀危险,所以张三与死亡结果无关。

    如果王六在王五昏睡后,又继续注射等量毒药,和张三之毒共同导致死亡结果,则属于重叠的因果关系

    犯罪故意

    1.评价错误是法律认识错误。

    2.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区分,尤其注意轻伤没有未遂,也不惩罚过失。

    3.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注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甲下了大量安眠药想让李四昏迷后将其杀害,但李四中毒而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但甲下了一颗安眠药想让李四昏迷后将其杀害,但李四过敏而死,甲以为李四昏迷,将其扔入河中,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正当防卫

    1.防卫过当要同时行为不当和结果不当2.轻伤一律不是防卫过当

    3.滥用防卫权缺乏防卫意图,不可能是防卫过当4.一般防卫也可能出现伤亡结果

    被害人承诺

    1.被害人的动机错误不影响承诺的有效性

    责任能力

    1.张三14岁生日当天杀人,被害人次日死去,张三不承担责任。

    未完成罪

    1.中止与未遂的判断:张三在饭中投毒,结果饭食中掉了一只蟑螂,被害人倒掉,这是未遂。

    2.造成损害的中止必须是中止前的行为造成的。

    共同犯罪

    1.犯罪集团的分子是主犯,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首要分子是主犯

    2.间接正犯与片面共犯的区别

    3.主犯的认定

    罪数

    1.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区别,玩忽职守罪和传染病防止失职罪是法条竞合

    刑罚

    1.特别自首与立功的区别:甲因为盗窃罪被抓交代了自己和李四实施转化型抢劫的事实,并提供了李四躲藏的地址,使得李四被抓获,这是特别自首和立功。

    2.追诉时效,核准追诉

    分则

    1.高空抛物不一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注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止罪的区别。

    3.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蚂蚁花呗、小贷平台都属于贷款平台,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

    4.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5.强奸罪中奸淫幼女是从重情节、猥亵儿童罪的加重情节要注意。

    6.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7.刑讯逼供罪没有结果加重犯,只有转化犯。

    8.组织出售人体器官罪中的欺骗。

    9.抢劫罪的对象错误。

    10.三角诈骗,被骗人要有处分权,工商局、房管局都无处分权。

    11.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高考体育特长生比赛服用兴奋剂构成此罪。

    12.暴力袭警是妨害公务罪从重情节。

    1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诈骗罪帮助犯可能竞合。

    1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的违法犯罪的理解。

    15.毒品犯罪中贩卖,代购行为即便不获利也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

    16.收钱不办事的处理,斡旋受贿人收钱不办事,只要客观有职权地位的便利联系,主观上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许诺,就构成受贿罪既遂,送钱人构成行贿罪

    17.受贿又徇私枉法,从一重罪,但受贿又徇私舞弊减刑,数罪并罚

    考试的做题技巧

    1.出现按照“司法解释、司法实务”的字样,一般都是正确的。

    2.出现“无论按照何种理论,都不能认定为”,这种说法一般多是错误的。

    3.每年会有一道无罪的题目。

    4.速度第一,先保证做完。不会选的话,多选题选ABCD

    5.读不懂的选项一般都是正确的。

    6.越是前面的题目越难,不要影响做题节奏。

    作者介绍

    罗翔,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8年以来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2018年入选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以及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全书通过分析真实刑法案件、张三的犯罪行为,激发读者用独立、睿智的法学思维去看待生活,提高法律感知能力。

    我作为一个毫无法律基础的读者,看完《刑法学讲义》时,直呼过瘾,简直停不下来,终于领悟他为什么那么火。

    相关内容预览

    相关案例

    书中案例的比重几乎占到了60%以上,所有的分析以及概念都是围绕这些案例展开,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张三连续剧,绝大多数的案例都是以张三为例,然后再是李四、王五。

    罗翔教授口中的张三犯下过杀人、强奸、诈骗等多宗罪行——更有粉丝建立起“法外狂徒张三的传奇人生”等视频合集,以供取乐。对于非法学专业的我们来讲,大学时期上法学课程最深刻的回忆就是哪怕精力充沛地走进教室,总是晕晕乎乎地走出教室,哪怕自己不想睡,也无法抵挡老师的催眠功力。

    法律方面的概念实在太复杂了,条款实在太多了,即便是死记硬背后,脑子里面仍是一团浆糊。这本书里,罗翔教授完全是反其道行之,所有内容都是围绕案例展开,而且案例短小清晰又接地气,通过他的分析,读者基本上一读就懂。

    02 条例清晰,有理有据下结论

    我们经常会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差不多情况的案例,有的是犯罪,有的不是犯罪?而且我们认为是犯罪的,事实上不是犯罪,觉得不是犯罪的,却又是犯罪。简而言之,就是“绕不清”。

    罗翔教授在本书中基本上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他本人将法律条款与案例都吃得特别透彻,所以很喜欢将类似的案例放在一起来讨论,让读者通过对比,理解了条款。比如说,书中有一小节专门讲了“后悔捐献骨髓构成犯罪吗?”

    案例1:某女得了白血病,她的两个哥哥都配型成功。哥哥们也同意捐献骨髓,结果临捐献前,两个哥哥悔捐了,妹夫跪在地上也无济于事。两个哥哥构成犯罪吗?案例2:一个善良的女大学生,参加了骨髓捐献计划。有一天医生告诉她骨髓配型成功,有一个6岁的小姑娘等着骨髓移植。这个大学生答应了,最后关头却悔捐了。但是她悔捐的时间点有点特殊,6岁女童在接受骨髓捐献之前,首先要进行化疗摧毁她的造血系统,然后才可以接受新的骨髓捐赠。结果女童的造血系统被化疗药品摧毁后,大姐姐悔捐了。大学生构成犯罪吗解析:案例1中,哥哥的悔捐不构成犯罪,因为哥哥救妹妹是一种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案例2中,大学生这个时间点的悔捐不单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还应以不作为犯罪论处,她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自愿接受所导致的救助义务,当他人的安危已经为你所支配,你就必须负责到底。

    03 语言流畅,轻松中带着严谨

    大部分法律书籍,读起来都会晦涩、难懂。但是《刑法学讲义》中完全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以案例为主,所以读起来就像读故事,涉及到理论的部分,语言表达也是非常清晰和简单的。

    罗翔教授将他口头表达中的幽默延续到了书面表达中,比如文章开始举的那个案例,他就用了“鼻涕虫”三个字来形容张三、李四、王五的行为。法律条款是没有温度的,案例却是有血有肉的,适当将这种带有情感色彩的词来形容案例中主人公的行为,很容易说到读者的心坎上,引起读者的共鸣,激发读者的兴趣。

    总而言之,正如《南方周末》对他的评价那样:法律可能让人觉得很生涩,离生活比较远。但是罗老师能让你知道法律跟生活是非常贴近的。他自己本身很懂,所以可以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讲出来。

    《刑法学讲义》就是这样一本市面少有的、能够将你的生活拉近法律的一本书。

    最后,我们再回到文章最开头那个案例,张三、李四、王五到底哪个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解析:判断张三、李四、王五是否受到惩罚的关键点是义务。义务包括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行为所导致的义务、法律行为(如合同关系、自愿接受)所引发的义务以及先前行为所导致的义务。从这个法理依据来讲,他们三人中,唯有王五对妻子有扶助义务,因此,只有王五的行为构成犯罪

    罗翔讲刑法2020讲义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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