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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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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历史学者张宏杰继《简读中国史》《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后,全新深度力作!揭开“陋规”迷雾,再现明清两朝的帝国权力黑洞和财政危机。

    编辑推荐

    继《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饥饿的盛世》之后,知名历史学者张宏杰回归明清命题,以“腐败与反腐败”为切入点,带来一部全新的、关于明清史的另类解读。

    独特视角剖析明清败局之根源,探究“陋规”背后明清两朝的权力黑洞和财政危机。

    透彻分析封建王朝共通的腐败症结与反腐阻碍,以史为鉴,看清真相,一部明清纪检监察报告、反腐启示录。

    明清官场群像,满足读者对官场生态的想象。

    内容简介

    历史是连续的,在从明至清的王朝更迭中,权力结构的基本盘,始终保持着强大的惯性。腐败,正是分析这个权力结构的入口。

    本书聚焦明清,以清晰的逻辑和鲜活的细节完整讲述了朱元璋、弘历等人的反腐始末,通过对其背景、历程、结局及影响的阐述,集中探讨了明清两朝深陷腐败泥潭的种种困境。并以“陋规”这一贯穿明清两朝的腐败现象为切入点,再现当时的帝国制度结构以及官场生态,深探明清衰败的根本原因,提出跨越时代的反思。

    作者简介

    张宏杰,蒙古族,1972年生于辽宁。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现供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著有《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简读中国史》等。曾在《百家讲坛》主讲《成败论乾隆》。大型纪录片《楚国八百年》总撰稿。

    绪论

    腐败:古代王朝的无解难题

    一

    细数中国历代王朝,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勃然而兴”后不久就越来越深地陷入腐败泥潭之中,最后也大多因“腐败综合征”而走上灭亡之路。

    我个人认为,传统社会里的“权力决定一切”,应该为腐败的产生负总责。

    自秦朝至清末,从政治层面讲,中国历史基本上就是一段皇权专制不断强化的历史,而皇权专制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

    皇权专制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皇帝不是为国家而存在的,相反,国家是为皇帝而存在的,形成了“家天下”的格局。黄宗羲认为,从秦朝开始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明夷待访录·原君》)。黑格尔则认为传统中国是“普遍奴隶制,只有皇帝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他的人,包括宰相,都是他的奴隶”,这句话在中国史书中得到了这样的注解——后梁宰相敬翔曾对梁末帝朱友贞说:“虽名宰相,实朱氏老奴耳。”

    这种制度安排,使天下成了君主的世袭产业:

    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明夷待访录·原君》)

    确实,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全体臣民都为皇帝而奔走,这就是所谓的“竭天下之财以自奉”“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夺人之所好,取人之所争”。这种状况本身当然就是最大的腐败。在黄宗羲看来,皇权专制制度是“天下之大害”。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则是:“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在腐化的,因为这个原则在性质上就是腐化的东西。”

    利益如此巨大,风险当然也高。为了保证自己及后代的腐败特权,皇帝们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试图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甚至“焚诗书,任法律,筑长城万里,凡所以固位而养尊者,无所不至”,这就导致权力笼罩一切。

    传统中国是一个“权力决定一切”的“超经济强制”的社会。马克思称之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凭武力夺取天下的中国皇帝,可以凭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秦始皇可以调集全国之力修陵墓、修长城;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千万人的大移民;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

    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大都是在权力的直接支配之下进行的。比如农业,刘泽华说:“国家通过权力系统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监督和管理,贯穿于中国整个封建时代。……从官府集中大量耕牛、种子、生产工具在全国范围内调配,到将几十万、上百万的劳动者从东迁到西,又从西迁到东;更不必说产品征收和转运过程中组织、措施的复杂与严密,都体现着一种精神,即国家对于全部土地、农民、一切生产活动的主宰。农民几乎没有自由的独立的自己的生产,一切都要纳入符合封建国家需要的轨道 ......

    书名: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

    作者:张宏杰

    出版社:岳麓书社

    出版日期:2020-07-01

    ISBN:9787553813226

    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亚马逊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目录

    CONTENTS

    绪论 腐败:古代王朝的无解难题

    第一章 朱元璋:注定失败的铁血反腐

    第一节 最痛恨贪官的皇帝

    第二节 严密的监管体系

    第三节 严酷的反腐运动

    第四节 思维混乱的反腐条规:《大诰》

    第五节 激进反腐的高潮与落幕

    第二章 海瑞:一个清官的孤独抗争

    第一节 “笔架先生”的另类精神

    第二节 理想与现实的夹攻

    第三节 逆势而行,革除“常例”

    第四节 一边受排挤,一边升迁

    第五节 千载留名“骂皇帝疏”

    第六节 全面施展政治理想

    第七节 痛苦的赋闲

    第八节 异端,还是“神”?

    第三章 康熙:千古明君亲手定下畸形制度

    第一节 天性善良的皇帝

    第二节 康熙反腐的两个错误

    第三节 黄宗羲定律

    第四章 雍正:古代反腐的成功案例

    第一节 站在父亲的对立面

    第二节 洞悉下情的天子

    第三节 养廉银改革

    第五章 乾隆:前严后废的情绪反腐

    第一节 卓有成效的早期惩贪

    第二节 明君老去,贪腐急速蔓延

    第三节 王朝兴衰系皇帝一念

    第四节 皇帝带头腐败

    第五节 享乐:潘多拉盒子里的魔鬼第六节 “议罪银”之罪

    第七节 不断升级的腐败段位

    第八节 极具弹性的贪污罪名

    第九节 一场自欺欺人的亏空盘查风波

    第六章 嘉庆:反腐的下滑曲线

    第一节 一百分的接班人

    第二节 诛和珅初显身手

    第三节 面对腐败该何去何从

    第四节 改革当口举起保守大旗

    第五节 全面守成

    第六节 从伟大到尴尬

    第七章 和珅:清代第一贪官

    第一节 怀才误此身

    第二节 大理财家

    第三节 一个巨贪的诞生

    第八章 官场:晚清官员的妥协与坚守

    第一节 “不妄取一钱”的林则徐

    第二节 “不要钱”的统帅曾国藩

    第三节 不为钱所“累”的李鸿章

    第四节 “不以一钱自污”的左宗棠

    第五节 “赤贫”刘光第和“巨富”那桐绪论

    腐败:古代王朝的无解难题

    一

    细数中国历代王朝,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勃然而兴”后不久就越

    来越深地陷入腐败泥潭之中,最后也大多因“腐败综合征”而走上灭亡之

    路。

    我个人认为,传统社会里的“权力决定一切”,应该为腐败的产生负

    总责。

    自秦朝至清末,从政治层面讲,中国历史基本上就是一段皇权专制

    不断强化的历史,而皇权专制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

    皇权专制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皇帝不是为国家而存在的,相反,国

    家是为皇帝而存在的,形成了“家天下”的格局。黄宗羲认为,从秦朝开

    始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明

    夷待访录·原君》)。黑格尔则认为传统中国是“普遍奴隶制,只有皇帝

    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他的人,包括宰相,都是他的奴隶”[1]

    ,这句话在

    中国史书中得到了这样的注解——后梁宰相敬翔曾对梁末帝朱友贞

    说:“虽名宰相,实朱氏老奴耳。”[2]

    这种制度安排,使天下成了君主的世袭产业:

    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

    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

    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

    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明夷待访录·原君》)

    确实,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全体臣

    民都为皇帝而奔走,这就是所谓的“竭天下之财以自奉”“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夺人之所好,取人之所争”。这种状况本身当然就是最大的腐败。在黄宗羲看来,皇权专制制度是“天下之大害”。用孟德斯鸠的

    话说则是:“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在腐化的,因为这个原则在性质上

    就是腐化的东西。”[3]

    利益如此巨大,风险当然也高。为了保证自己及后代的腐败特权,皇帝们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试图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人而疑

    之,事事而制之”[4]

    ,甚至“焚诗书,任法律,筑长城万里,凡所以固位

    而养尊者,无所不至”[5]

    ,这就导致权力笼罩一切。

    传统中国是一个“权力决定一切”的“超经济强制”的社会。马克思称

    之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凭武力夺取天下的中国皇帝,可以凭一己之

    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

    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秦始皇可以调集全国之力修陵墓、修

    长城;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千万人的大移民;甚至到了清朝康

    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

    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大都是在权力的直接支配之下进行

    的。比如农业,刘泽华说:“国家通过权力系统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

    监督和管理,贯穿于中国整个封建时代。……从官府集中大量耕牛、种

    子、生产工具在全国范围内调配,到将几十万、上百万的劳动者从东迁

    到西,又从西迁到东;更不必说产品征收和转运过程中组织、措施的复

    杂与严密,都体现着一种精神,即国家对于全部土地、农民、一切生产

    活动的主宰。农民几乎没有自由的独立的自己的生产,一切都要纳入符

    合封建国家需要的轨道。自由竞争或自由选择的原则,在这里完全没有

    效应。”[6]

    不仅大事由统治者决定,甚至普通百姓穿什么样的衣服、住多大的

    房子,也要由统治者来具体规定。比如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就制定了

    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细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明确要求。他规

    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老百姓的衣

    料只限于四种:绸、绢、素纱、布。他还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

    裁制花样、金线装饰”[7]

    ,也就是说,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装饰。洪武二

    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在一次微服察访中,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

    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

    线蓝条”[8]

    ,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才格外开恩,“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9]。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

    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除了衣服,其他的生活起居也无不有明确的

    规定。比如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百姓喝酒,酒盏用银器,酒注只能用锡

    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事实上,在中国古代,不存在公域

    与私域的区别,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需要由权力来规定。

    战国时期,中国的统治者们认为,不受权力控制的私营工商业乃是

    破坏自然经济、威胁“国本”的大敌,因此中国多数朝代都对商人阶层设

    置了歧视性规定。比如西汉“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10];晋代为了侮辱商

    人,让他们“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11];前秦皇帝苻坚规定“去京师

    百里内,工商皂隶,不得服金银、锦绣,犯者弃市”[12];朱元璋则规

    定,在穿衣方面,商人低人一等。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

    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

    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商人

    考学、当官,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

    历代统治者都坚持“利出一孔”原则,就是所有的利益都要由权力来

    分配。所以在传统时代,财富不能给自己带来安全,因为它随时可以被

    权力剥夺。汉文帝宠幸为他吮疮吸脓的“黄头郎”邓通,特许他可以冶铜

    铸钱,邓通遂一跃而富甲天下,而汉景帝上台,便厌恶这个靠拍马屁上

    来的人,于是邓通就“家财尽被没收,寄食人家,穷困而死”。(见《汉

    书·佞幸传》)朱元璋时代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

    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

    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将

    沈万三流放云南。沈万三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

    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地表现了朱元璋时代富人

    财富朝不保夕。事实是,洪武一朝,朱元璋为了消灭地方上的富豪之

    家,借洪武朝“四大案”,任意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

    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此举“并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

    室庐”(《梦兰琐笔》),三吴地区因此“豪民巨族,刬削殆尽”(《匏

    翁家藏集》),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均被清洗一空。因此王子今说,在古

    代中国,“政治地位高于一切,政治权力高于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

    切社会生活领域扩张,对社会文化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冲击

    力和渗透力。”[13]

    中国传统社会可谓是“权力万能”。权力支配一切,覆盖一切,规定一切。

    因为权力笼罩一切,所以通过权力,很容易获得巨额财富。因此在

    传统社会,人们对纯粹的商业经营、经济投资兴趣不大,而对政治冒

    险、政治投机、权力经营却十分投入。战国时期的商人吕不韦是中国式

    权力投资学的开创者,他认为耕田之利不过十倍,珠宝之利不过百倍,而政治投资则可赢利无数。后来他果然通过拥立子楚为秦国国君而拜相

    封侯,一下子家童万人,食洛阳十万户。在古代中国,要想致富并且保

    持财富,只有通过做官:“三代以上,未有不仕而能富者。”[14]

    而经商者

    往往“富不过三代”,因为面临着财产随时有可能被权力剥夺的巨大风

    险,他们往往将钱财用于消费,而非扩大再生产。

    权力支配一切,特别是支配经济利益,是古代中国制度性腐败的基

    础。

    二

    关于权力的性质和权力滥用的危害,西方思想家有过许多经典论

    述。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指出:“把权威赋予人等于引狼

    入室,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大权在握,总倾向于被

    欲望的激情所腐蚀。”

    这一思想被后世的学者们继承并发扬光大。英国十九世纪历史学家

    阿克顿的话是传播得最远的一个,他认为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败倾向,即“权力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趋于绝对的腐败”。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

    的观点与阿克顿如出一辙,他认为权力是毒品,“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

    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启蒙运动以来,“权力腐败

    论”深入人心,最终演变成为“权力必须受到约束”的政治学的基本公

    理。

    然而,中国传统社会中支配一切的权力,受到的约束却极小。

    传统社会历来讲究“人治”,因此在权力运用上表现出极大的任意

    性。虽然历朝历代都为了规范君权、约束臣权进行了很多制度设计,但

    是“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原则,使这些精心设计的权力防范机制很容易

    在实践中失去效用。这突出表现在历代监督机制的虚化上。中国古代王朝通常都很重视监督机制建设。在依赖官僚系统的同

    时,如何有效监督这个系统,是历代帝王一直在竭力思考的问题,所以

    中国古代监察机制的严密程度在很长历史时期之内都在世界上居领先地

    位。

    中国古代监察机制形成于秦汉,成熟于隋唐,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这套机制的特点:

    一是系统独立,垂直管理,直属皇帝领导。监察官员独立行使监察

    权,不受其他机构和官员的制约。早在汉代,汉武帝就分全国为十三个

    监察区,称之为“十三州部”,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一州监察,刺史与

    地方长官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后来历代监察官员也都自成体系,监察首

    长通常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二是监察官员位卑权重,以小制大。汉朝时,十三州刺史的官秩不

    过六百石,与县令相当,但却可监督秩二千石的郡守。明代也是这样,明代监察官的品秩很低,给事中和御史均为七品左右的小官。就是这样

    的小官,都被赋予了重权,“谏官虽卑,与辅臣等”。[15]

    另《元城语录》

    曾有记载:“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行志。”就是说,地位低,所以

    进取心强;而权力大,则能有效监督大员。赵翼也说:“官轻则爱惜身

    家之念轻,而权重则整饬吏治之威重。”[16]

    高级官吏既得利益太多,所

    以遇事顾虑重重,愿意息事宁人;小官则急于求进,锐意敢为,不会像

    高官那样老油条。

    三是建立多重监察网络,多种监察方式并用。汉代起,就设有中央

    和地方两层监察网络。明代朱元璋确定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权力机关,执行对中央包括六部官吏的监察。在地方上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所

    辖各道,并且可以监督中央的都察院。定期从中央派出御史巡察各道,称为“巡按御史”。另外,各省行政长官对本地方、本部门的官员同样具

    有监察责任。这样就形成了多重的、相互制约的监察网络。

    虽然历代帝王在监察体制建设上殚精竭虑,但是总体来说,历代王

    朝的监察系统发挥的作用都非常有限,特别是到了王朝中后期,基本都

    失去了作用。

    比如有清一代的所有贪污大案的案发,或者是由政治因素主导,或者由一些非常偶然的因素引发,但朝廷的监察制度,在几乎所有大案中

    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康熙年间轰动一时的尚书齐世武、布政使觉罗伍实等多名大员的集

    体贪污案,是由两位官员的妻子到京城控告,才引发社会轰动,并得到

    皇帝关注的。“原任陕西宁州知州大计参革姚弘烈妻孙氏叩阍,控告原

    任甘肃布政使觉罗伍实、庆阳府知府陈弘道等勒索银两一案。又原任庆

    阳府知府陈弘道妻王氏叩阍,控告四川陕西总督殷泰等徇庇知州姚弘

    烈,将氏夫严刑拷讯一案”[17]

    ,平时从不抛头露面的官员夫人亲自告御

    状,出了如此轰动性的新闻,此案才得以查办。

    雍正时期侍郎伊都立贪污军粮的案发,则更有戏剧性。曾任山西巡

    抚的伊都立,因罪被革职发往战场效力,负责采买军粮。他与下属范毓

    馪共同贪污军粮款项,伊都立贪污白银20 000余两,范毓馪亦贪污白银

    数千两。范毓馪将银两分装于军粮袋子和衣物行李当中,行军当中行李

    破损,银两不停掉出,后来随行的军人不断捡到银锭。“捡元宝”的新闻

    在军中传开,这才引起多方关注,二人方遭到查办。

    清代最大一起贪污案的查办,也是因为偶然因素。乾隆四十六年

    (1781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民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

    发突然,甘肃一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表

    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之急。

    甘肃本是穷乡僻壤,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乾隆

    由此生疑,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清代历史上最大一起贪污案

    ——“甘肃冒赈案”由此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王廷赞的前任,山西人王亶望任

    甘肃布政使。他以捐监赈灾为由,伙同其他官员共同贪污数百万两白

    银。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初,甘肃省共有274 450

    人捐了监生,收银15 094 750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2 915 600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长期未暴露,反映出清代监察机制形同虚设的

    状况。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

    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姓名、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亶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

    灾、监放规定均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

    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三

    之所以出现这样严重的失灵状况,是因为传统监察机制通常都有以

    下不可克服的弊端:

    第一,监察机构只是皇权的附属,并不能监督皇权。

    一般来讲,传统监察制度的设计是为了监督官权而设的,它不但不

    是为了监督皇权,反而是为了强化皇权。虽然历代都有诤谏制度,但是

    否纳谏,则完全取决于皇帝的意志、品格甚至心情。谏官一片好心,但

    是谏言如果不合圣意,轻则遭贬,重则丧命。比如永乐年间刑科给事中

    陈谔,“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18]

    下场非常悲惨。这样

    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虽然历代都有法律,有“祖制”,但是法律和制

    度其实都必须服从皇帝的个人意志。皇帝很容易绕开制度,更改法律,法外施情,以情代法。比如明代成化、嘉靖皇帝喜欢方术,很多术士只

    凭一纸符箓,便可官运亨通。明武宗个性顽劣,多少大臣进谏也约束不

    了他的荒唐行为。所以一个王朝甚至一个时代,国家的精神面貌往往由

    皇帝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来决定。腐败的程度往往取决于皇帝个人的勤勉

    状况。比如乾隆早期,因为皇帝励精图治,厉行惩贪,所以腐败程度

    低;但是到了乾隆晚期,皇帝意志懈怠,贪图享受,收受贡品,贪腐也

    随之在整个官场蔓延。历史上一个王朝到了中后期,皇帝往往会放松对

    自我的约束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监察系统就完全失去了作用。

    古代皇权是不可分割的,也不能让渡,所以传统社会不可能对皇权

    进行有效监督和制衡。事实上,除了皇权,古代王朝往往还有其他监管

    禁区。比如清代,虽然从制度上说监察官员可以举报任何不法事务,但

    是事实上极少有言官敢于弹劾满族的王公贵族,八旗事务也一向被言官

    视为言论的“禁区”。

    第二,中国君主专制下的权力制约机制是封闭的、自上而下的线性

    模式,它排除任何外来力量的参与,特别是排斥民间的监督力量,因此是一种体制内的自体监督,效力非常有限。

    因为皇权不可分割的特性,所以官员无论分工如何,本质上都是皇

    权的代表。他们都处于同一权力体系之内,彼此之间并无根本冲突,都

    是既得利益群体和统治集团的一分子,即使反腐也是周期性的、局部

    的,受到同样的游戏规则的左右,而这个游戏规则就是“官大一级压死

    人”,权力阶梯上面的人可以轻易压倒下面的人。所以监察官员打“大老

    虎”,随时可能被其反噬。

    所以传统时代监察官员弹劾权臣的效果,完全取决于皇帝的心态。

    明代权臣严嵩得势之时,曾经多次受到监察官员的弹劾,但言官证据确

    凿的弹劾并不能撼动严氏分毫,言官本身却或被夺官,或被下狱。虽然

    最后由于御史邹应龙等的参劾,严嵩被勒令致仕,但其根本原因则

    是“帝眷已潜移”[19]。再比如康熙朝大学士明珠得宠之时,“颇营贿赂,权倾一时”[20]

    ,监察官员无人敢言。后来明珠失宠,御史郭琇才得以借

    机扳倒他。乾隆晚年,并不是没有耿直的言官举报和珅及其家人,只是

    他们的举报完全产生不了作用。及至嘉庆亲政,要除掉和珅,才授意言

    官举报。

    所以传统时代,大多数时候监察官员只能是在打“苍蝇”。万历年

    间,左副都御史丘橓曾经说:“(官场)贪墨成风,生民涂炭,而所劾

    罢者大都单寒软弱之流。”[21]

    也就是说,言官弹劾掉的,都是在官场上

    没有根基的、没有关系网庇护的小官。

    清代历朝皇帝都屡屡指责言官怠政溺职,比如顺治皇帝曾经批评都

    察院:“而近来各官弹章,其中多有摭拾塞责,将他人已经纠参之事,随声附和,明系党与陋习,岂朝廷设立言官之意。”[22]

    就是说,言官们

    只愿意在已经被打倒的“大老虎”身上踩上几脚,不敢自己去挑战“大老

    虎”。康熙亲政之后,屡次指责“迩来科道绝无奏章”[23]

    ,“近时言官条奏

    参劾,章疏寥寥,虽间有入告,而深切时政从实直陈者甚少”[24]

    ,到了

    晚年也曾评论科道官员说:“朕听政四十余年,言官有为人而言者,有

    受贿陈奏者,有报私仇而颠倒是非者。此等条奏,朕无不知。”[25]

    监察

    官员们有为了帮朋友弹劾对手的,有受贿后弹劾官员的,有为了报私仇

    而弹劾他人的,可出于公心的却很少。乾隆中后期,各省大案频发,但

    很少是由言官揭露的。乾隆对此非常气恼,经常责问言官为什么无人奏

    及。要这科道有何用?但是这种现象贯穿整个清代,科道官并没有因皇帝的痛责而有所改变。

    传统时代监察系统通常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自己人通常

    不会找自己人的麻烦。比如明代监察官员们互相包庇,形成潜规则,称

    之为“乃科不拾道,道不拾科”[26]。虽然分属不同的监察系统,但是从来

    不会自相残杀,“凡官自科中升出者,自方面至于侍郎,纵有过恶,科

    中以先僚之故,永不纠弹”[27]

    ,即凡是出身自监察系统,以后虽然转任

    其他,也从不会受到监察官员的弹劾。

    第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很容易“猫鼠一窝”,在窃取“天家”利益的

    时候,结成同盟。

    传统官权不受皇权以外的力量制约,特别是不受民众的制约,因此

    权力可以很容易寻租。监察官员和其他官员一样,受利益最大化原则的

    支配,所以他们会轻易将手中的监察权力作为向权贵们讨价还价的资

    本。比如在权臣张居正秉政时,“谏官言事必先请”[28]。又如“高拱以内

    阁掌吏部,权势烜赫。其门生韩楫、宋之韩、程文、涂梦桂等并居言

    路,日夜走其门,专务搏击”,[29]

    充当权贵的鹰犬。

    所以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历代王朝后期,随着官僚体系的腐

    败,监察系统往往也会高度腐败。

    明代言官的权力非常大,但明朝中后期,言官系统的腐败已经特别

    严重。

    明代言官系统的腐败,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监察官员陷于党派、地域之争,为所在派别效力,大肆攻击

    敌对派系。“明至中叶以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

    故其时端揆之地,遂为抨击之丛,而国是淆矣。”[30]

    因为他们有风闻奏

    事的权力,所以在党派斗争中摇旗呐喊,甚至冲锋陷阵,手段就是歪曲

    事实、颠倒黑白。

    第二,言官群体因为手中握有监督和考察官员的权力,所以公然索

    贿、买官卖官形成风气。明代后期,社会上给科道监察官员们起了个外

    号,叫“抹布”,他们为了别人的“干净”,完全不顾自己是否“污秽”。崇祯初年,谏官杨枝起对进京考察的地方官员公开索贿,声称如果不给,他就将在考评之中将对方评为下下等。面对这种恐吓,地方官员无人选

    择举报,因为他们知道举报也没有任何作用,只好连夜出门借钱行贿。

    明代监察御史权力更重,他们代天子巡狩,有“大事奏裁,小事立

    断”[31]

    之权,致使“按临之日,百事俱废,多方逢迎”[32]

    ,从而形成明代

    的一个专有名词,叫“台使之害”。崇祯年间,十三道御史巡察地方,地

    方官甚至要在门前跪迎。梁廷栋曾做过这样一个估算,“如朝觐、考

    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

    下加派数百万。巡按查盘、访缉、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天

    下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33]。

    监察系统腐败的结果是这个系统完全失去作用。崇祯年间的都察院

    考核地方官吏,已经完全流于形式,徇私情、通关节,结果全是“称

    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清代学者赵翼认为,明朝中后期监察系统

    的腐败与王朝灭亡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

    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

    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媮,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34]

    这种监察官员的腐败,在清代也同样存在。比如晚清康有为变法期

    间,多次“买都老爷上折子”,也就是花钱让言官按自己的意志上言皇

    帝。梁启超在致康广仁、徐勤的一封信中就这样说:

    今日在此,做得一大快事,说人捐金三千,买都老爷上折子,专言科举,今将小引呈上,现已集有千余矣,想两日内可成

    也。[35]

    四

    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个鲜明的规律,那就是历代官吏数量呈不断扩张

    趋势。明代刘体乾称:“历代官制,汉七千五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

    冗至三万四千员。”[36]

    到了明代,文武官员共十二万余人。

    同时,每一个王朝建立之初,官吏数量比较精简,但是随着时间的

    推移,无不成倍增长。比如唐代,初唐时厘定的京官定员只有640人。到了玄宗开元末

    期,京官人数达到2620人,外官人数则达到16 185人。

    宋朝草创之初,内外官员不过才5000人;到了景德年间(1004—

    1007年),已达10 000多人;而皇祐年间(1049—1053年),更增加到

    20 000多人。南宋只有半壁江山,但是庆元年间(1195—1200年)内外

    官员竟达40 000余人。这是指官员,至于吏的数量更是惊人,宋真宗一

    次就裁汰冗吏190 000余人。

    明代也是这样。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天下文职官吏数

    目不过5480员,武职官数在国初也不过为28 000员。世宗嘉靖朝时,刘

    体乾上疏指出:“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合文职,盖十万

    余。”[37]

    至武宗正德年间(1506—1521年),文官24 683员,武官100

    000员。

    那么由此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官僚系统为什么会不断扩张?

    第一个原因,官僚体系的存在虽然是为皇权服务的,但是一旦出

    现,它本身就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具有自我保护、自我繁殖的特

    点。按照“公共选择学派”理论来看,官僚机构本身是一个垄断组织,它

    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少竞争机制;同时,公共物品的估价存在着

    困难,政府管理活动的输入、输出都是不可观察的。基于这些特点,官

    僚机构总是倾向于尽一切可能实现权力寻租,倾向于机构不断扩张,表

    现在官员数量上只能增不能减,既得利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行政效率

    不断降低。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搞了多次减员增效改革,然而总的趋势却是愈

    裁愈多,大多数减员改革都失败了。比如宋代“景祐三年正月,诏御史

    中丞杜衍沙汰三司吏,吏疑衍建言。己亥,三司吏五百余人诣宰相第喧

    哗,又诣衍第诟詈,乱投瓦砾”。[38]

    也就是说,当时皇帝命御史中丞杜

    衍负责裁减三司吏员。这些吏员怀疑这事是杜衍向皇帝建议的,十分愤

    怒,500多个吏员集体跑到宰相府去闹事,然后又跑到杜衍家门口破口

    大骂,乱扔瓦块石头,进行抗议。这一事件发生后,朝廷虽“诏捕后行

    二人,杖脊配沙门岛”[39]

    ,但“沙汰”之举也被迫“因罢”。再比如清代“戊

    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大规模裁撤冗员,成为保守派官员强烈反击的

    起点,不几日,变法即遭失败。第二个原因,官僚系统的不断扩张,也是皇权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

    结果。官僚系统是君主专制的工具,官权是皇权的延伸,君主专制不断

    完善,注定官僚系统也不断延伸膨胀。

    秦汉以后,中央集权不断发展强化。每一次集权强化,就意味着国

    家权力不断延伸,造成官僚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

    君主专制制度强化表现出两个方向:

    一是皇权不断向下延伸,比如朱元璋强化“里甲制度”。古代社会发

    展的一个特点是民间组织、民间自治不断被打压,所有事务都要由官僚

    体系来把持,所以国家权力不断向基层扩张。

    二是随着君主专制的发展,官员权力被不断分割,以期官员相互制

    衡,弱化他们对皇权的挑战。由此造成一官多职,官僚队伍进一步扩

    张。比如宋代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不断增设机构、分化事权,“昔以一

    官治之者,今析之为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而为六七”[40]。汉代

    初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只有郡、县两级,唐代地方行政也只有州府和县两

    级,而到了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在州府上面又加了一级政权

    叫“路”,设置了四个行政长官,即“帅”(安抚使)、“漕”(转运

    使)、“宪”(按察使)、“仓”(常平使),分别掌管军事、财政、司

    法、救济等要务,且四个长官互不隶属。州县过去只承奉一个顶头上

    司,而现在得应付四个顶头上司和其相对应的衙门。

    历代裁减官吏数量的努力之所以失败,也与官权是皇权的代表这一

    因素有关。皇帝裁撤官吏数量,就意味着要简政放权,放松对社会的控

    制,这是皇帝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官僚权力受到约束之后,皇权也会相

    应萎缩。皇帝为了自己能更有力地控制社会,不得不依赖官僚集团,也

    就无法从根本上过度触动他们的利益。

    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最终导致“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百姓遭受

    搜刮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时,它还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使“陋

    规”这一腐败产物长期无法铲除。革除“陋规”涉及根本性、大规模的财

    政改革,要把各种办公经费全部列入政府预算,政府也相应地提高税

    率。但是清代皇帝,以康熙为代表,都迷恋“轻赋薄税”的美名,把“盛

    世滋丁,永不加赋”作为自己的政绩,不肯下功夫对财政税收体系进行理性分析和合理设计。只有雍正皇帝能做一定程度的突破,进行了“养

    廉银”改革。其实清代的绝大多数“陋规”,都可以用正式的税收来取

    代,让这些收费晒在阳光下,一方面可以解决政府实际支出困难,另一

    方面也可以减少对百姓的压榨。但统治者拒绝做出必要的调整,其结果

    只能是富了官吏,穷了百姓,祸害了地方,也败坏了王朝的统治秩序。

    [1]转引自单演义:《庄子天下篇荟释》,西北大学出版社,2009,第221页。

    [2]薛居正等:《旧五代史(一)》卷一八,《梁书》一八,列传第八,《敬翔传》,中华

    书局,2000,第168页。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119页。

    [4]顾炎武:《亭林诗文集·诗律蒙告》,《亭林文集·郡县论一》,刘永翔校点,上海古

    籍出版社,2012,第57页。

    [5]邓牧:《伯牙琴(附补遗)》,《君道》,中华书局,1985,第3页。

    [6]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第39

    页。

    [7]张廷玉等:《明史(二)》卷六七,志第四三,《舆服三》,中华书局,2000,第1101

    页。

    [8]张廷玉等:《明史(二)》卷六七,志第四三,《舆服三》,中华书局,2000,第1102

    页。

    [9]张廷玉等:《明史(二)》卷六七,志第四三,《舆服三》,中华书局,2000,第1102

    页。

    [10]司马光:《资治通鉴(附考异)》(第一册),卷一六《汉纪八》,邬国义校点,上

    海古籍出版社,2017,第169页。

    [11]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八二八《资产部》,转引自韩国磐:《魏晋南北朝史纲》,人民出版社,1983,第146页。

    [12]司马光:《资治通鉴(附考异)》(第二册),卷一〇一《晋纪二三》,邬国义校

    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第1095页。

    [13]王子今:《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第7

    页。[14]刘宝楠:《论语正义(上)》卷八,高流水校点,中华书局,2007,第262页。

    [15]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一七九,列传第六七,《邹智传》,中华书局,2000,第3165页。

    [16]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六《监司官非刺史》,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河北人民出版

    社,1990,第445页。

    [17]《巡抚鄂奇、布政使阿米达、觉罗伍实贪污案判决书谕》(康熙五十一年九月二十

    日),转引自牛创平、牛冀青编著:《清代一二品官员经济犯罪案件实录》,中国法制出版

    社,2000,第36页。

    [18]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一六二,列传第五〇,《陈谔传》,中华书局,2000,第2924页。

    [19]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二一〇,列传第九八,《邹应龙传》,中华书局,2000,第3709页。

    [20]赵尔巽等:《清史稿(三)》卷二七〇,列传第五七,《郭琇传》,中华书局,1998,第2576页。

    [21]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丘橓传》,中华书局,2000,第3960页。

    [22]章开沅主编:《清通鉴:顺治朝·康熙朝》(1),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岳麓书

    社,2000,第356页。

    [23]《康熙起居注》(第四册),康熙二十七年六月十一日,徐尚定标点,东方出版社,2014,第68页。

    [24]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五四,康熙三十六年二月初四日,山西人民出

    版社,1999,第2045页。

    [25]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五七,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十六日,第2106

    页。

    [26]孙承泽:《春明梦馀录》(上册),卷二五《六科》,王剑英校点,北京古籍出版

    社,1992,第395页。

    [27]孙承泽:《春明梦馀录》(上册),卷二五《六科》,王剑英校点,北京古籍出版

    社,1992,第395—396页。

    [28]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一五,列传第一〇三,《陈吾德传》,中华书局,2000,第3790页。

    [29]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一五,列传第一〇三,《汪文辉传》,第3792页。

    [30]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三〇,列传第一一八,《汪若霖传》,第4023页。

    [31]张廷玉等:《明史(二)》卷七三,志第四九,《职官二》,中华书局,2000,第

    1180页。

    [32]管志道:《直陈紧切重大机务疏》,转引自王晓天:《中国监察制度简史》,湖南人

    民出版社,1989,第176页。

    [33]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五七,列传第一四五,《梁廷栋传》,中华书局,2000,第4432页。

    [34]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史·明初吏治》,曹光甫校点,凤凰出版社,2008,第509页。

    [35]叶德辉:《觉迷要录》,录四,第21页。

    [36]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一四,列传第一〇二,《刘体乾传》,中华书局,2000,第3775页。

    [37]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一四,列传第一〇二,《刘体乾传》,中华书局,2000,第3775页。

    [38]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沙汰三司吏》,邓广铭、张希清校点,中华书局,1989,第198页。

    [39]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沙汰三司吏》,邓广铭、张希清校点,中华书局,1989,第198页。

    [40]毕沅:《续资治通鉴》(第二册),卷八一,宋纪八一,岳麓书社,1992,第2页。第一章

    朱元璋:注定失败的铁血反腐

    第一节

    最痛恨贪官的皇帝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阶段,反腐的“铁血”远超其他历史时期。

    那就是朱元璋时代。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实施反腐措施最激烈的皇帝。《草木

    子》说,明太祖规定,地方官贪污受贿六十两以上,就要在土地庙前剥

    下皮来,里面填上草,放在官府大堂的公座边上,以提醒下任官员不要

    贪污。(又按《草木子》,记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

    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

    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

    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1]

    这岂止是触目惊心,准确地说,是令人毛骨悚然。一般估计,朱元璋在反腐过程中杀掉的官吏在十万到

    十五万名之间,数量不可谓不多。

    那么,朱元璋反腐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呢?与中国历史其他

    时期比较,朱元璋时代是贪腐现象较少的时期,但是按朱元璋自己的标

    准,他的反腐还远远没有达到目的。朱元璋多次表示,官员队伍的治理

    整顿成效并不显著:“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

    顽,虽神明亦将何如!”[2]

    我们看朱元璋从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

    (1388—1398年)所颁布的多道榜文,可以看到让朱元璋不满的官场现

    象仍然比比皆是:“县州府行省官吏在职役者,往往倒持仁义,增词陷

    良”[3]

    “凌虐良善,贪图贿赂”[4]

    “奸顽小人,恃其富豪,欺压良善,强捉

    平民为奴仆,虽尝累加惩戒,奸顽终化不省”[5]

    “无藉之徒,不务本等生

    理,往往犯奸做贼。若不律外处治,难以禁止”[6]。抛开朱元璋自己的苛刻标准不提,客观地说,朱元璋的铁血反腐短

    时期内确实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从长期历史效果看,朱元璋的反腐却

    是失败的。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出身最贫苦的皇帝。他出生于元末一个佃农之

    家,出生之时,家里穷得连一块裹身体的布都没有。十六岁时家乡遭遇

    的一场灾荒,夺去了他家里大部分成员的生命,让他成为一个孤儿。在

    经历了短暂的僧人生活后,他流浪江湖,乞讨多年。这种特殊的出身对

    他的政治理念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

    血都最终来自社会最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

    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

    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

    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着的“霸主

    鞭”,而是各级官吏们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

    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

    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受冲击最严重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

    级。据宋洪迈《容斋随笔》说,唐末黄巢起义“尤憎官吏,得者皆杀

    之”。而元末陈友谅起义军,每攻克一地,得官员皆活煮之。

    起身垅亩的朱元璋对元代官吏的贪残有着深切的体会,并深为痛

    恨。因为统治技术的粗疏,元代官场贪腐极为严重,处处离不开钱。按

    照《草木子》的记载,下属拜见要给“拜见钱”,逢年过节要给“追节

    钱”,过生日要给“生日钱”,管个事要给“常例钱”,往来迎送要给“人情

    钱”,发个传票、拘票要给“赍发钱”,打官司要给“公事钱”,甚至无事

    也白要钱,叫“撒花钱”。上级官员到下级地方来检查公务,竟公开带着

    管钱的库子,检钞秤银,争多论少,简直是在做买卖。底层百姓平时见

    不到官员,偶尔地方官下乡,却都是来搜刮的。所以,朱元璋一见到衙

    门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齿。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不信任的态

    度。他一方面对官僚体系有着根深蒂固的反感与怀疑,另一方面又不得

    不依靠这个体系,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待遇上时,便尤为

    明显。可以说,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小气的。

    他制定的俸禄水平比元代还要低,对普通官员以施行“薄俸”为主,史家

    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说。

    从唐朝开始,官员俸禄中最稳定的一项收入都是职田。所谓“职

    田”,就是国家分配给在任官员的官田,以田地的产出作为俸禄的一部

    分。因为这部分收入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所以可以保证官员最起码的

    生活水准。但是朱元璋却毅然废除了实行数百年的职田制度,这是因为

    他要把天下官田留着赏赐给自己的子孙。

    裁掉职田一项,明代官员俸禄中只剩下“俸米”,也就是粮食这一

    项,其标准照前代也大大降低。明代正一品年俸是1044石;正二品732

    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

    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

    与汉代相比,西汉时丞相岁食万石,俸钱月六万。如果不考虑汉代

    与明代度量衡变化,仅从字面上看,至明时正一品官岁俸千石,仅及汉

    制万石的十分之一左右。当然实际情况比这要复杂得多,但是汉代官员

    俸禄远高于明代则殆无疑义。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国初的致仕者

    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7]。

    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

    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

    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明代以

    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

    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的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薛允升

    因云:“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

    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8]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的那一块切到

    了尽量小。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

    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

    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相当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

    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

    报偿。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

    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焉”[9]

    ,毕竟可以

    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10]。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

    够意思。

    但实际上,在明代低薪制下,一些官员依靠俸禄是无法过上正常生

    活的。比如明初官员陈观,在陕以廉谨著称,“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

    存”[11];吏部尚书刘崧,“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亩。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

    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12];永乐时的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秦纮

    当官四十余年,“纮廉介绝俗,妻孥菜羹麦饭常不饱。……籍其家,无

    所得”。[13]

    洪武朝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性格质直,经常在朱元璋面前率直发言,因此朱元璋称他为“老实罗”。不过,朱元璋对这个人到底是真老实还是

    假老实还有所怀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罗复仁家去私访,恰逢罗复仁正

    站在一张折了一条腿的木梯上填补一块剥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觉感慨,说:“老实罗确实老实,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赏你一套新住宅。”于是赐

    给他城中府第。史载:

    在帝前率意陈得失,尝操南音。帝顾喜其质直,呼为“老实

    罗”而不名。间幸其舍,负郭穷巷,复仁方垩壁,急呼其妻抱杌以

    坐帝。帝曰:“贤士岂宜居此。”遂赐第城中。[14]

    [1]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史·重惩贪吏》,曹光甫校点,凤凰出版社,2008,第512页。

    [2]《御制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第一》。

    [3]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

    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5页。

    [4]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

    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1页。[5]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

    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0页。

    [6]黄彰健编著:《明清史研究丛稿》卷二《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台湾商务印书馆

    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69页。

    [7]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第62页。

    [8]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三《除名当差》,怀效锋、李鸣校点,法律出版社,1999,第36页。

    [9]《御制大诰·谕官之任第五》。

    [10]《御制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

    [11]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钱宰传》,中华书局,2000,第2629页。

    [12]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刘崧传》,中华书局,2000,第2630页。

    [13]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一七八,列传第六六,《秦纮传》,中华书局,2000,第3157页。

    [14]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传第二五,《罗复仁传》。第二节

    严密的监管体系

    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那就要加强对马匹的监管和鞭策。

    朱元璋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思维却非常缜密,这在他的反腐、防腐

    措施中也能体现出来。

    朱元璋特别重视监察系统的建设,他设计了一套非常复杂的监察系

    统。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确定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负责

    对中央包括六部的监察。

    六部之内,朱元璋设置了六科给事中,负责六部内部的廉政工作,相当于六部的“纪委”。朱元璋规定,六科给事中级别虽低,但有事可直

    接上奏皇帝,只对皇帝负责,只由都察院监督。

    在地方上,朱元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所辖各道,并且可以监

    督中央的都察院的官员。他还定期从中央派出御史巡察各道,称为“巡

    按御史”。另外,各省行政长官对本地方、本部门的官员同样具有监察

    责任。

    这样,大明王朝在中央就形成了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十三道监察

    御史相互监督制约的三重监察网络;在地方则形成了监察御史、巡按御

    史和地方长官构成的三重立体反贪网络。古代监察系统在明代达到了前

    所未有的严密程度。

    除此之外,朱元璋还规定了“风闻奏事”制度。明代监察官员职权很

    大,特别是拥有“风闻奏事”的特权。就是说,他们可以根据传闻进行举

    报而不用负任何责任,被举报者则需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朱元璋时

    代还是著名的特务政治时代,这些特务的任务之一就是专门监视在京大

    小衙门官吏的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并一一向上奏闻。朱元璋特别爱

    听官员们的花边新闻,所以大小官员们的生活琐事,无不在皇帝的掌握

    之中。除了严密的监察体系,朱元璋还制定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繁密的规

    章制度来约束官员们的行为,令他们只能在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他

    生怕地方官们办事不细心或者不尽心,亲自撰写了《授职到任须知》,对每一级地方官吏的职责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他把地方公务分为“发布

    公告”“征收田粮”“管理仓库”“会计核算”“受理诉讼”“管理囚犯”“管理官

    署房产”“管理辖内读书人”“管理地方渔业”“管理地方窑冶”等三十一项,并且逐项列出地方官工作职责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对这些注意事项往往

    还列出许多具体的要求。比如对“管理囚犯”一项,不但要了解已经结案

    的案件有多少、在押犯人有多少,还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重轻,何者事证明白,何者取法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

    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1]。如此谆谆嘱咐,像个碎嘴婆婆,只

    恨不得手把手教他们干,一身化为千万,在官员身旁严密监视着他们。

    对于京官,他则制定了《六部职掌》,把各部、司、科所有大小官员的

    岗位职责都制定得明明白白,连每个月用多少墨水钱都算得清清楚楚,这种管理可以说是非常精细化了。

    与现在鼓励官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相反,朱元璋不许官员们下乡。

    曾经的农民经历,使朱元璋产生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印象:那些下乡的官

    员,都是去大吃大喝、搜刮扰民的。当上皇帝后,他说:“朕昔在民间

    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

    漠然,心实怒之。”[2]

    所以他规定,官员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官衙里,不

    许去体察什么民情。如果官员胆敢下乡,百姓见了可以捉了送到京师,由他亲自处死。

    这些极为严密的反腐规章和对官员们的限制性规定,有些甚至到了

    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比如官员出差时,不能用公车运送私人财

    物:“凡因公差,应乘官马、牛、驼、骡、驴者,除随身衣仗外,私驮

    物不得过十斤。违者,五斤笞一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不

    在乘驿马之条)其乘船车者,私载物不得过三十斤。违者,十斤笞一

    十,每二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家人随从者,皆不坐。若受寄私载

    他人物者,寄物之人同罪。其物并入官。”[3]

    他希望设置这些规章制

    度,可以使百官“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纵得出,体无完肤矣”[4]。

    对于官员犯的一般性错误,朱元璋处罚并不算太严厉,很少刑戮,但是

    事涉贪污,则决不放过。他说:“故朕于廉能之官,虽或有过,常加宥

    免;若贪官之徒,虽小罪,不赦也。”[5][1]申时行等重修:《明会典》卷九《吏部八·关给须知》。

    [2]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二,顾思校点,中华书局,1981,第29页。

    [3]《大明律》卷一七《兵律五·乘官畜产车船附私物》,怀效锋校点,辽沈书社,1990,第130页。

    [4]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二,顾思校点,中华书局,1981,第29页。

    [5]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第47页。第三节

    严酷的反腐运动

    按理说,制度如此严密,手段如此严厉,洪武朝的官员应该个个都

    老老实实,卖命工作。但是事实不然,官场腐败居然在朱元璋眼皮子底

    下滋生开来。

    在专制制度下,官僚系统的腐败并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常态。

    它的威力如此惊人,登上大宝的朱元璋龙椅还没有坐热,四顾一看,腐

    败已经像瘟疫一样在他眼皮子底下迅速蔓延开来:诸多王公贵族的亲

    戚、家人、家奴,狗仗人势,横暴乡里,欺压百姓,人命案不断发生;

    刑部尚书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代替罪犯坐

    牢;印钞局大使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一百

    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

    二万锭……那些远离他视线的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的程度更加惊人:苏

    州知府陈宁为了完成征收农业税任务,把那些抗税户抓起来,用烙铁残

    害他们,得了个外号叫“陈烙铁”;浙江省的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

    规定的数额多出45%,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农民交不起税,他们就

    上房揭瓦,四处驱赶牲口作乱……

    官员如此,地主们同样也不老实。两浙的中小地主们,勾结官府,多年来用包荒、洒派、移丘换段等手法,把农业税转移到普通农民身

    上。甚至他们还把自己的田产转寄到长工名下,叫“铁脚诡寄”。这种欺

    骗一层层上报,乡骗县,县骗府,州府骗中央,一直骗到朱元璋,名

    叫“通天诡寄”。

    各种贪污腐败最终损害的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利益。因此,虽然刚

    刚立国不久,就有不少地方的百姓发动起义。从洪武元年到十八年

    (1368—1385年),各地上报的农民起义居然达一百多次,平均每年六

    次。这在历代王朝中都是不多见的。

    面对这种形势,一向强调以“严”治国的朱元璋怎么能不勃然大怒。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大妈们愤怒地说,如果把天下小偷的手都剁了,小偷就绝迹了。如果贪污一块钱也给他抓起来,贪官就不敢再贪了。谁

    都知道这是激愤之语,就算大妈们当政也不会这样做。然而,朱元璋却

    这样做了。一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实草”。后来干

    脆“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了”[1]。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毫不姑息,务期净尽。《大诰》规定,所有贪

    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

    网打尽为止。《御制大诰·问赃缘由第二十七》规定:“如六部有犯赃

    罪,必究赃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问斯赃尔自何

    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

    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这样做

    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

    者务为严酷以当上旨,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从洪武四年到洪武十

    八年(1371—1385年),他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

    运动:洪武四年(1371年)甄别天下官吏,洪武十五年(1382年)

    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其中,尤以“空印

    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人数达七八万之多。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按朱元璋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

    向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其数目必须与户部掌握的数字完全吻合才能

    通过。如有分毫差错,整个账目就要全部重新编写。各省离京师远的六

    七千里,近的几百里,为了减少麻烦,各地官员都带上已经盖好大印的

    空白表册,以备账册被驳回时,在京城就地重新编写。

    这种情况当然算是违规,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危害性。因为账册上

    盖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骑缝印”,就是每页纸上只有半个印章,这种

    空白纸张,并不能用来伪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员年年都这么办,已经成

    了习惯。

    谁料,这一约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给天下官员带来了塌天大祸。洪武

    十五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发现了这一情况。他认为这是天下官员在

    蔑视他的规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兴起大狱,自户部尚书周肃以

    下,各省与此事有关的官员,全部掉了脑袋。吴晗在《朱元璋传》中

    说“空印案”杀掉了数万人。另一个惊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户部右侍郎郭

    桓等勾结地方官“侵盗官粮”,也就是把国家的税粮偷偷占为己有。朱元

    璋派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郭桓以及其他官员共侵吞了官粮七百万

    石。这一案导致礼部尚书赵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脑袋,各

    省因牵连被杀的官员和富户,又有几万人。(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

    人之家大抵皆破。[2])

    除此之外,他还对文臣进行过大规模的集中清洗,洪武十九年

    (1386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罪妄言

    者”,声势都极浩大。

    除了这些大案,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杀

    起文官来,真是随心所欲,逸兴遄飞,挥洒尽性。他一时不高兴,可能

    几百上千人就掉了脑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们的地狱。

    不光是针对文官,朱元璋的反腐确实做到了“无禁区”,不管多近的

    皇亲国戚,只要事涉贪腐,他都不会放过。

    淮安侯华云龙在北平私据元丞相脱脱的大宅第,犹嫌不足,还役使

    士卒修大长公主府并“僭用故元宫中物”[3]。朱元璋于是撤了他的职务,将他调回京师,后来他死于回京的途中。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收受

    贿赂,强行释放被番禺知县道同关押的犯罪土豪和亲戚。朱元璋于洪武

    十三年(1380年)九月下令将朱亮祖和他的儿子府军卫指挥使朱暹一起

    鞭死。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夫婿,他不顾朝廷

    禁令,多次派家奴去陕西偷运私茶出边境贩卖。家奴个个倚仗权势,骄

    横暴虐,最终被一个小吏告发。朱元璋闻讯怒不可遏,“以布政司官不

    言,并伦赐死,保等皆伏诛”[4]

    ,并写了一通敕书,慰问那个不避权贵

    的小吏。

    朱元璋反腐,标准极高,连官员贪污一张信纸也绝不放过。翻开

    《御制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些赃物:

    圆领衣服一件、纱巾一条、靴子两双、袜子一双、书四本……用这样的

    标准来惩贪,当然天下官员,几乎无人不是贪官。虽然从即位不久就开

    始如此严厉地惩贪,但直到洪武十八年,在朱元璋看来,贪污势头还是

    不减。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

    [1]刘辰:《国初事迹》,转引自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九辑),紫禁城出

    版社,2009,第114页。

    [2]张廷玉等:《明史(二)》卷九四,志第七〇,《刑法二》,中华书局,2000,第1550

    页。

    [3]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〇,列传第一八,《华云龙传》,中华书局,2000,第2537页。

    [4]何孟春:《馀冬录》卷十《政治》,刘晓林、彭昊、赵勖、蔡莹校点,岳麓书社,2012,第103页。第四节

    思维混乱的反腐条规:《大诰》

    面对屡禁不绝的贪腐行为,朱元璋对形势做出了过于严重的估计。

    他认为,他的官僚体系,基本上全烂掉了。在他的诏书里,他指控的对

    象往往是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

    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1]

    他的“秘书”刘三吾代他作的《御制大诰·

    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洪武十九年(1386

    年),朱元璋自己则亲口说:“曩者所任之官,皆是不才无籍之徒。一

    到任后,即与吏员、皂隶、不才耆宿及一切顽恶泼皮夤缘作弊,害吾良

    民多矣。”[2]

    对于官员如此争先恐后奔赴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

    曾苦苦思索原因。他反复思考,也没发现自己的措施有丝毫不对的地

    方。他屡屡说,“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法

    已定,其法已良”[3]。因此,他把原因归结于奸顽之人之难于教化:“于

    戏世有奸顽,终化不省有若是。且如朕臣民有等奸顽者,朕日思月虑,筹计万千,务要全其身命,使扬祖宗,显父母,荣妻子,贵本身,共安

    天下之民。……其不才臣民百般毁坏。不行依正所行,故意乱政坏法,自取灭亡,往往如此。数百数千矣。……呜呼!其贪心勃然而起,迷其

    真性,造恶如此,虽欲自求生路,亦也不能。”[4]

    那意思就是说:哎

    呀!这些奸顽之人,怎么也教育不好,真想不到!我绞尽脑汁,要这些

    官员能顺顺当当地当官,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光宗耀祖,荫及子

    孙。我所制定的法规政策,没有不稳当的,一一都十分得当。可恨这些

    不才臣民百姓,百般破坏!不走正道,偏做坏事,自取灭亡,难以计

    数。……唉,可恨那贪心勃然而起,迷乱了本性,做出这些恶事,虽然

    自求生路,又怎么可得!

    算来算去,他还是把账算到了别人头上,他认为“胡元之治,天下

    风移俗变”[5]

    ,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6]

    ,他们长期被

    奸顽之人所引诱,一切善恶立场都开始动摇,为非之心不改,表面顺

    从,内心则异。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昔者元处华夏,实非华夏之

    仪。所以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学者以经书专记熟为

    奇。其持心操节,必格神人之道,略不究衷。所以临事之际,私胜公微,以致愆深旷海,罪重巍山。”[7]

    这些人受“前代”恶劣风气的污

    染,“贪心勃然而起,迷其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官员大面积贪污腐

    化,“终化不省”。

    为此,他亲自制定了《大诰》——这一与雍正的《大义觉迷录》并

    列的千古奇书,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这本皇帝亲自撰写的《大诰》,简单说,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

    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着大量的说教。由

    于是朱亲自写作,所以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唯以说

    教和吓唬为能事。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两篇。

    《御制大诰·伪钞第四十八》讲了他如何惩办一起伪钞案:

    宝钞通行天下,便民交易。其两浙、江东西,民有伪造者甚。

    惟句容县杨馒头本人起意,县民合谋者数多。银匠密修锡板,文理

    分明,印纸马之户,同谋刷印。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

    十里,所枭之尸相望。其刑甚矣哉,朕想决无复犯者,岂期不逾

    年,本县村民,亦伪造宝钞者甚焉。邻里互知而密行,死而后已。

    呜呼,若此顽愚,将何治耶。

    《御制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得意扬扬地讲了他如何因一个

    逃囚杀了一百七十户人家:

    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

    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

    呜呼,见恶不拿,意在同恶相济,以致事发,身亡家破,又何恨

    欤。所在良民,推此以戒狂心,听朕言以擒奸恶,不但去除民害,身家无患矣。

    他在《御制大诰·论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里绘声绘色地描绘贪官

    们临死的惨境:“临刑赴法,才方神魂苍惶,仰天俯地,张目四视,甚

    矣哉,悔之晚矣。”希望官员们因此抽身退步,不敢再胡作非为。

    同时,《大诰》里面还夹杂着大量陈腐的教条。比如《御制大诰续

    编·申明五常第一》里说:今再《诰》一出,臣民之家,务要父子有亲;率土之民,要知

    君臣之义,务要夫妇有别;邻里亲戚,必然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倘有不如朕言者,父子不亲,罔知君臣之义,夫妇无别,卑凌

    尊,朋友失信,乡里高年并年壮豪杰者,会议而戒训之。凡此三而

    至五,加至七次,不循教者,高年英豪壮者,拿赴有司,如律治

    之。有司不受状者,具在律条。慎之哉,而民从之。

    朱元璋村主任式的思维方式实在过于混乱,他的大脑里,道德和法

    律从来分不清楚。请问,这《申明五常》如何操作,如何界定,如何量

    化,如何不会导致大量深文周纳出来的冤假错案?

    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他大

    手一挥,慷慨地赋予了草根阶层监督、评议各级官僚的权力,并且许

    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洪武十八年(1385年),他在《御制大诰·民陈有司贤否第三十

    六》中就这样号召百姓们:

    自布政司至于府、州、县官吏,若非朝廷号令,私下巧立名

    色,害民取财,许境内诸耆宿人等,遍处乡村市井连名赴京状奏。

    备陈有司不才,明指实迹,以凭议罪,更贤育民;及所在布政司

    府、州、县官吏,有能清廉直干,抚吾民有方,使各得遂其生者,许境内耆宿老人,遍处乡村市井士君子人等,连名赴京状奏,使朕

    知贤。

    因为对监察官员们不信任,在《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

    五》中,他说如果好官被诬陷,百姓们有权直接向皇帝申辩:

    今后所在布政司府、州县,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若被不才官吏、同僚人等捏词排陷,一时

    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许本处城中乡村耆宿赴

    京面奏,以凭保全。

    洪武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在《御制大诰三编

    ·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中,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若靠有司辩民曲直,十九年来,未见其人。今后所在有司官

    吏,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

    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若私下和买诸物,不还价钱,将礼房

    该吏拿来;若赋役不均,差贫卖富,将户房该吏拿来;若举保人

    材,扰害于民,将吏房该吏拿来;若勾捕逃军力士,卖放正身,拿

    解同姓名者,邻里众证明白,助被害之家,将兵房该吏拿来;告造

    作科敛,若起解轮班人匠卖放,将工房该吏拿来。

    朱元璋身上一直有着某种“民粹主义”味道,在对官僚阶级表现出极

    度痛恨的同时,他一直对自己从中生长出来的社会底层人民充满亲近

    感。他对他们的面孔从来都是温和的、亲切的。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之间

    那种淳朴、真诚的关系一直记忆在他的心中。他相信,在乡村中生活的

    人,良心还没有被贪婪和物欲所污染。

    因为对官僚体系的不信任,皇帝想起了他的乡村生活经验。他收回

    了官员们的部分权力,把这个权力下放给了乡村百姓,希望一定程度的

    村民自治能有利于治理吏治的败坏。

    [1]《御制大诰续编·婚娶第八十六》。

    [2]《御制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

    [3]《御制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第一》。

    [4]《御制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第一》。

    [5]《御制大诰·胡元制治第三》。

    [6]《御制大诰续编·颁行续诰第八十七》。

    [7]《御制大诰·序》。第五节

    激进反腐的高潮与落幕

    在整个帝国范围内掀起这样疾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朱元璋自然有

    他的想法,一个村主任式的设想:“若民从朕命,着实为之,不一年之

    间,贪官污吏,尽化为贤矣。为何?以其良民自辩是非,奸邪难以横

    作,由是逼成有司以为美官。”[1]

    “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智人等,肯

    依朕言,必举此行,即岁天下太平矣。”[2]

    这当然是典型的“如果……就……”的逻辑。依靠社会底层来监督官

    员,这样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朱元璋没有认真考虑把这种

    监督机制化、常态化,而希望仅仅用一次群众运动来解决所有问题。

    “激进主义”在中国这个“中庸”大国里有着十分深厚的土壤。“激进

    主义”是一种“幼稚病”。就像热恋中的青年男女相信只要有爱情,两个

    人身上其他的一切不协调都会不成问题一样,政治上的“激进主义”

    者也相信,道德激情可以击败一切不义。只要在政治操作中倾力贯

    注、绝对恪守道德原则,实际政治中的任何困难都不难克服。看事过

    易、意气用事、态度偏激、思想狂热、喜爱暴力是它的特点。它拖累着

    中国政治一直不能脱离中古式“伦理政治”范畴而进化成“世俗理性政

    治”。越到晚年,朱元璋政治思维中“激进主义”的狂想就越来越成了主

    旋律。性格中天生的“狂暴”、乡村视野中天然形成的“泛道德主义”倾

    向,与“权力万能”的幻象合流,造成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现象:皇

    帝坐在九重之上,伸出手来在最底层的草根阶层里放了一把火,异想天

    开地希望用局部的“无政府主义”这把烈火,来彻底烧毁官僚主义的土

    壤。

    诏书发布下去了,天下却没有出现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响应”的局

    面。毕竟,自有国家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员脚下。面对皇

    帝的“造反”号召,他们一时不知所措。虽然皇帝一再发布“呜呼,君子

    目朕之言,勿坐视纵容奸恶患民”[3]

    的殷切呼唤,他们还是将信将疑,愣在当地不敢动。于是朱元璋火了。洪武十九年(1386年),他严厉惩罚了镇江的一

    些市民,原因是他们没有按他的要求,积极捉拿坏官韦栋,而听任他在

    镇江胡作非为,直到这个坏官被皇帝亲自发现。皇帝发布诏书说,因为

    这些市民不听他的话,所以“将坊甲邻里尽行责罚搬石砌城”[4]。他们有

    的因为被罚款而导致家中被罚了个精光,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去搬石

    块就会被处死。

    这就是朱元璋的动员方式。

    他知道,这种方式在这片土地上当然最有效。同时,对那些壮着胆

    子捉拿官员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奖励。常熟县百姓陈寿六串通自

    己的弟弟和外甥,把县里的恶劣吏员顾英捉住,送到南京,朱元璋大为

    高兴。在《御制大诰续编·如诰擒恶受赏第十》中他说: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

    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其吏,执

    《大诰》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各二件。更敕

    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泛差役三年,敢有罗织生事扰害

    者,族诛。若陈寿六因而倚恃凌辱乡里者,罪亦不赦。设有捏词诬

    陷陈寿六者,亦族诛。陈寿六倘有过失,不许擅勾,以状来闻,然

    后京师差人宣至,朕亲问其由。其陈寿六岂不伟欤?

    在这动员加恐吓之下,朱元璋兴起的捉贪运动终于在各地兴起。懦

    弱的老百姓居然敢对官员下手,老百姓从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这一

    天终于出现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出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

    着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贪官逃回家里,被亲戚捉住,送到京师。

    朱元璋得意地说:“为《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惧。其苏、松、嘉、湖、浙东、江东、江西,有父母亲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5]

    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九年(1368—1386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

    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

    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

    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

    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戴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他不仅动用刑狱,严加惩处,而且还法外加刑。罪行严重的,处以

    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黥

    刺、剕、劓、阉割为奴、锡蛇游、斩趾枷令、常枷号令、枷项游历、迫

    令自杀、枭首、凌迟、免发广西拿象、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

    各种非刑。

    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行当。据说,皇帝每天上

    朝,如果把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这一天杀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带

    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这一天准得大杀一批,官员就吓得面如土色。在

    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大

    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

    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

    原本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们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他们“以

    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6]

    ,“多不乐仕进”[7]。有的家里有好学

    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

    被强征出仕,甚至自残肢体。

    不少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如当

    时“监察部副部长”左佥都御史严德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辞职,朱元璋

    怀疑他是装病,将他黥面发配到广西南丹。后来严德珉遇赦放还,活到

    宣德朝,回忆起当年的经历,说:“先时国法甚严,做官的常保不住脑

    袋,这顶破帽不好戴啊!”说完还朝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

    能得到“圣恩”的人太少了。连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

    因为牵连到“空印案”之类毫无必要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济宁知府方克勤

    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没有换新的,一天只有一餐吃带肉

    的菜,抚民有方,担任济宁知府三年,官吏不奸,户口增数倍,还大兴

    教化,老百姓歌颂他是“我民父母”。这样一个人,因为牵连到了“空印

    案”里,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杀死。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刚直有才

    学,任职期间,荆、襄卫所军队掳掠妇女,官吏都不敢过问,他找到卫

    所军官,叫他们把掳掠的妇女全部释放;安陆有冤狱,他冒着触怒御史

    台的风险,上书为之平反。这样一位刚直的好官,也因“空印案”的牵连

    而死。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为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处死,之后剖

    开滕的肚子,想看看这个贪官肚子里都有些什么。孰料剖开之后,发现

    里面全都是粗粮草菜,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声:原来是个大清官啊!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

    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

    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

    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在朱

    元璋看来是无所谓的。

    虽然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纯而又纯的愿景终于没有出

    现。在朱元璋的政策下,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就不可能,所以有些人

    认为反正随便做什么都会遭受责罚,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反而加紧贪

    污搜刮的活动。他们“当未仕之时,则修身畏慎,动遵律法。一入于

    官,则以禁网严密,朝不谋夕,遂弃廉耻,或事掊克,以修屯田工役之

    资”[8]

    ,享受一天是一天,于是贪污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弃市之尸未

    移,新犯大辟者即至”[9]。“朕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

    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10]

    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似这等愚下之

    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连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群众运动”也很快破产了。因为有了权

    力,可以处理一般的案件,乡里“老人”也很快腐败起来。他们毫不自

    重,“以权谋私,甚至贪图酒食贿赂,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妄张威

    福,颠倒是非,亭宇与职掌败隳”。[11]

    至于擒拿犯法吏员一举,负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来。群众运动的火

    候是最难掌握的。不久,就有许多地方的地方官为了政治利益,威胁利

    诱百姓们保举自己,打击他人,更有许多地方群众为了抗税不交而把正

    常工作的税收官员捉拿到京。这类事情远比真正捉到的贪官要多,弄得

    朱元璋一个劲地呜呼不已。

    皇帝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洪武二十三年

    (1390年),他对刑部官员说:“愚民犯法,如啖饮食。设法防之,犯

    者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12]

    虽然朱元璋屡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后世敢有言改

    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但还是改变不了他曾经希望世世代代

    指导人民的《大诰》很快被弃如敝屣的现实。虽然没有哪个后世皇帝敢

    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死后,《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

    用。到明代中叶,《大诰》已经鲜为人知,明末时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这也许是朱元璋从来没有想到的。

    更让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

    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在他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

    来,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王朝之一”的身份被列入史册。

    朱元璋的错不在于反腐,而在于运动式、单一化反腐。近代法律家

    沈家本先生对《大诰》所载案例逐条进行考证,其结论是几乎所有大诰

    刑案都存在或法外用刑,或处刑不当,或枉施刑罚的问题。面对贪腐,朱元璋过于迷信暴力。他在反腐问题上几乎穷尽了各种手段。在惩贪问

    题上,“强盗”出身的他显得相当“一根筋”,他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

    切其他努力,认为用刀剑可以创造出一个绝无贪污的世界,可事实远非

    这么简单。

    [1]《御制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

    [2] 《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3]《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4]《御制大诰三编·违诰纵恶第六》。

    [5]《御制大诰三编·逃囚第十六》。

    [6]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九,列传第二七,《叶伯巨传》,中华书局,2000,第2652页。

    [7]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史·明初文人多不仕》,曹光甫校点,凤凰出版社,2008,第497页。

    [8]叶伯巨:《万言书》,转引自陈梧桐:《洪武皇帝大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

    444页。

    [9]《御制大诰·序》。

    [10]《御制大诰续编·罪除滥设第七十四》。

    [11]王毓铨:《申明亭》,载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

    史》(1997年修订本,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第913页。

    [12]张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八,列传第二六,《杨靖传》,中华书局,2000,第2637页。第二章

    海瑞:一个清官的孤独抗争

    第一节

    “笔架先生”的另类精神

    四十五岁上,鬓角发白的县学教谕海瑞晋升为浙江淳安县令。年近

    半百才熬成七品,对许多官场中人来说,得算仕途困顿,然而对海瑞来

    说,却是破格提拔。海瑞出身仅为小小举人,三十七岁中举,四十一岁

    才分配到福建做教谕,相当于县教委主任。能在四年之内就升为县令,实在让许多人羡慕。

    破格晋升的原因是“狷介”的名声。和现在一样,破格的举动往往意

    味着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而眼球的集中则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益。自

    从“笔架先生”的名声传开之后,全省官员都知道了这个脾气有点古怪的

    正八品小官。

    那是海瑞任教谕的第二年,他的直接领导,延平府视学到南平视察

    工作,在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学官署接见学官。两名副手在海瑞

    带领下进入大厅,一见到视学,一左一右急趋上前,抢步跪倒,叩头拜

    见。海瑞夹在二人中间,却站而不跪,只拱了拱手。视学先是惊讶,继

    而羞怒,冷笑一声,对两旁随从说:“哟,你们看这三个人,倒是个山

    字笔架!”

    两跪夹一站,可不是活脱脱一副山字笔架的模样。视学觉得海瑞是

    有意轻慢自己,拂袖而去,连准备好的饭也没吃。海瑞认为视学缺乏正

    气,不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开国之时,国家就规定学官在学校见上官,拜而不跪,以此体现师道尊严。百年之后,士风日坏,学官们为了讨好

    上级,无所不为,跪迎上官早已相习成风,所以海瑞的这一站就站得惊

    世骇俗。一下子,“海笔架”的名声在官场上传开了。“笔架先生”的名声越传越大。道员、学宪、按院先后前来视察,海

    瑞皆揖而不跪。人们想起了国家规定,倒也无话可说。这些高级官员的

    涵养当然非视学可比。他们不但不和海瑞置气,反倒称赞海瑞恪守礼

    法,堪为士范。如今的社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成了寻常,一旦遵守

    国家规定,倒反了常,这怎么得了!一番叹息过后,不少人倒对海瑞有

    了好感。“另类”行为为他赢得了通省官员的注意,而他任学官以来,实

    心任事,把一个最清苦、没滋味的教官做得有声有色,种种实绩也就进

    入了大员们的视野。县学教育在许多地方都成了摆设,学官们大都敷衍

    了事,学生们冒名顶替、逃学旷课是常事。而海瑞到任之后,天天盯在

    学校里,订出教约十六条,甄别学生年龄、身份,狠抓学校纪律,提高

    教学质量。学生们都称海瑞为“海阎王”,学校纪律确实大有好转。属下

    出现了这样的“模范官员”,对每个封疆大吏来说都是件脸上有光的事,于是“巡按监司交章荐之”,特立独行带来的声誉资本化成了现实的收

    获,海瑞获得了这意外的升迁。

    事实证明,虽然明朝中叶以后,官僚体系已经整体腐化,但是,官

    僚集团还是希望并且需要“清官”的。虽然大家都在腐化中捞到了好处,然而如果这个社会最终因腐化而崩溃,大家岂不连身家性命都不保,再

    多好处又有什么用?而且,刻苦自砺,赢得“直声”,积累一定的声誉资

    本,也是仕途起步时的一种做法。随着“历练”增加,人们相信这样的人

    最终都会融入官场大秩序中去,而且可能比别人混得更“明白”。海瑞的

    上司无疑也希望海瑞早日历练成熟,在仕途上取得更大成绩,早日回报

    自己的提拔。

    可谁也没想到,“笔架先生”却要把这种“另类”贯彻仕途生涯的始

    终。

    琼山海氏是海南望族大户,据说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祖上由广

    东从军迁海南,居琼山,祖上多科甲之人。海瑞的祖父曾做过福建松溪

    县知县。不过史载海瑞父“警敏不羁,不事家人生业”[1]

    ,应该是个性很

    强的家庭叛逆者,不务正业,致使家道中落。海瑞四岁,父亲即去世

    了,全部家庭重任都落到了海瑞母亲,年仅二十八岁的谢氏头上。

    孤儿的性格往往是相似的,特别是那些早年丧父的人,母亲们会把

    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他们身上,对他们严加管教,因此,这样经历的人都

    比较早熟,富于毅力,遵守规矩。由于母亲的日夜灌输,他们的道德感比常人要强烈,异常孝顺。王莽、王安石、蒋介石、胡适,这样的例子

    不胜枚举。以胡适为例,他四岁丧父,自述母亲“虽则不知书识字,却

    把她的全副希望放在我的教育上”[2]。“每天天还未亮时,我母亲便把我

    喊醒,叫我在床上坐起。她然后把对我父亲所知的一切告诉我。……她

    对我说我惟有行为好,学业科考成功,才能使他们两老增光;又说她所

    受的种种苦楚,得以由我勤敏读书来酬偿。”[3]

    胡适一旦稍稍贪玩,母

    亲立刻是一顿痛打,打了之后,又是一顿痛哭,哭自己命运的悲惨,守

    寡的艰难,让屁股疼痛的胡适脸上发烧。在母亲的教诲期望下,胡适小

    小年纪就成了“老夫子”,终日苦学,五岁就得了“糜先生”的绰号。长大

    以后,他终生克己,并且极为孝顺,以致为母爱而牺牲了自己的爱情。

    海瑞的经历也如出一辙,只是他的性格较之一般孤儿尤为刚强固

    执,甚至不无刚愎色彩,这就要进一步从他母亲身上找原因了。海太夫

    人的严守妇道、刻苦度日,是非常有名的。她“先后苦针裁,营衣食,节费资,督瑞学”[4]

    ,直到海瑞入仕多年之后,还是每天从早忙到晚,不稍歇息。她本是个严厉无生趣的人,加以青年守寡,心态难免有些失

    常,视独生儿子如生命,“母念父嗣如线,爱臣尤笃”[5]。海瑞都三四十

    岁了,还是和母亲同住一个房间,“母之待臣,虽年当强壮,日夕相

    依,不殊襁褓”[6]。

    可以想见谢氏对海瑞要求之严厉。海瑞刚刚懂事,粗识文字的母亲

    就教他读《孝经》《尚书》《中庸》,“日夜与公偕寝处,口授《孝

    经》、《学》、《庸》诸书”[7]。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海瑞的童年被

    剥夺了。谢氏不许他和别的小孩子一起玩游戏,“有戏谑,必严词正色

    诲之”[8]。

    谢氏把死去的丈夫当成反面教材,反复教育海瑞长大了不能像他父

    亲那样不务正业、叛逆流荡,而务要刻苦勤学,做一个正人君子。

    海瑞的耿介、顽强乃至偏执,早已深深植入了血液之中,而从小所

    受的儒学教育,又强化了这些倾向。

    在学校里,海瑞是个遵守规矩的模范学生。在《规士文》中,他追

    忆自己当学生时的情景:我做小秀才时,见年纪比我大的同学要十分恭

    敬,不敢在旁高声言笑,不敢在班乱序先行。路逢长者,让道一旁;同

    席年高,叨陪末座。从来没有越礼的时候。如此谦恭有礼,并非仅仅是他家教良好,更主要的是一种道德自

    觉。青年海瑞真诚地折服于儒学揭示的皇皇盛美的天理人道,并且在一

    举一动中尽力遵循。

    儒学为那个时代的人们提供了极富诱惑力的远景理想。对社会来

    说,只要人人都遵守圣人的教化,这个社会就会井井有条,臻于大同。

    对个人来说,如果你刻苦自砺,就会达到“圣人”的境界。

    传统社会里,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发誓“必为圣贤”,然而大部分人

    都半途而废。他们阳奉阴违,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进行欲望走私,成了

    说一套做一套的“乡愿”。只有少数有特殊禀赋的人,才能以超常的心力

    来做这条约的牺牲品。

    还是一个天真少年的时候,海瑞就在这份条约上郑重签了自己的名

    字,发誓坚守终生。在倔强单纯的他看来,“内圣外王”应该不是一件很

    难的事,因为道路已经为圣人所指明,你所要做的只是实践。当然,在

    自我砥砺的路上,你会遇到许多诱惑和挑战,然而应对这些,只需要一

    样品质:毅力。所以,最关键的问题是磨炼自己的毅力。在作文《严师

    教戒》中,他这样拷问自己:将来入仕之后,你有信心抵制住金钱的诱

    惑吗?能坚持住自己的操守吗?会不会出现言行不一?会不会做有愧于

    心的事?见了高官大人,能保持自尊吗?见了别人鲜衣骏马,能不起羡

    慕之心吗?“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9]

    生下来时,是清清白白的,死的那一天,能保证自己的一尘不染吗?如

    果不能保持自己的清白,怎么对得起祖宗天地?

    他从自己的一举一动一个念头抓起,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不能偏离圣

    人的教导。他言必信,行必果,在学校里,常与同辈辩明学术,严课功

    修,受到同学们的尊敬,大家都称他为“道学先生”。

    他给自己起了个号——刚峰。他希望自己能像海边的岩石一样,在

    日夜不息的世俗大潮前坚定不移。

    天下士人读的都是圣贤之书,为什么读出了那么多乡愿小人?每位

    帝王都尊崇圣人之道,为什么却少有政治清明的时候?海瑞真的很奇

    怪,难道全世界的人都不明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只要不折不扣地

    践行圣人之道,世界上的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圣人已经把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交到了读书人手中,人们却弃如敝屣!满世界都是昏昏终日

    的、不幸的愚人!一想到这一点,海瑞就心绪难平。学生海瑞发下宏誓

    大愿:以自己的生命来接续圣人的火把,再次照亮这个世界!

    这个誓愿其实应该很容易达到,秘诀只在于坚持。

    [1]明谊修、张岳崧:《道光琼州府志》(第四册),卷四〇《与乡诸先生书》,李琳校

    点,海南出版社,2006,第1783页。

    [2]胡适:《胡适自传》,华文出版社,2013,第6页。

    [3]胡适:《胡适自传》,华文出版社,2013,第6页。

    [4]明谊修、张岳崧:《道光琼州府志》(第四册),卷四〇《与乡诸先生书》,李琳校

    点,海南出版社,2006,第1783页。

    [5]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一《奏疏·乞终养疏》,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133页。

    [6]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一《奏疏·乞终养疏》,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133页。

    [7]梁云龙:《梁中丞集·海忠介公行状》,收入《北泉草堂遗稿等七种》,朱巧云校点,海南出版社,2004,第34—35页。

    [8]朱国祯:《涌幢小品》(下册),卷二〇《海忠介实际》,王根林校点,上海古籍出版

    社,2012,第400页。

    [9]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五《议论·严师教戒》,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704页。第二节

    理想与现实的夹攻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中举。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他被授予福建南平县儒学教谕,一个没有多少油水的清水衙门。嘉靖三

    十七年(1558年)五月,他升任浙江淳安知县,这样他就有了地方实

    权,成了一地的父母官。

    明代的县官其实是很难做的。因为这一职位处于上层社会与基层社

    会的夹缝地带,事务繁杂,应酬众多,想做到左右逢源,必须有超乎寻

    常的技巧。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二十七岁的袁宏道出任吴县知

    县。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描述做县令的痛苦:“弟作令备极丑态,不

    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

    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

    哉!毒哉!”[1]

    在上司面前像奴仆,接待路过的官员时如同妓女,管理

    钱粮像个账房先生,对待百姓则像保人媒婆。这种痛苦在其他信件中同

    样有所记载:“吴令甚苦我:苦瘦,苦忙,苦膝欲穿,腰欲断,项欲

    落。嗟乎,中郎一行作令,文雅都尽。”[2]

    “上官如云,过客如雨,簿书

    如山,钱谷如海,朝夕趋承检点,尚恐不及,苦哉,苦哉!然上官直消

    一副贱皮骨,过客直消一副笑嘴脸,簿书直消一副强精神,钱谷直消一

    副狠心肠,苦则苦矣,而不难。唯有一段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

    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尘,往往令人趋避不及,逃遁无地,难矣,难

    矣。”[3]

    以海瑞那宁折不弯的性格,知县其实是一个非常不适合他的职

    务。

    如此辛苦,还有那么多人争先恐后去做,是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好

    处。地方官是最容易致富的职位,因为他们有直接税收权。明代有一个

    政治术语,叫“守令之害”,也就是说,知府县令这类的地方官,通常都

    是地方一害。明代政治家赵南星对皇帝描述守令之害时说:“臣伏处闾

    阎三十年,习见有司贪酷者甚多,……以致豺狼满地,小民愁苦无聊,起而为盗。”[4]

    高攀龙则说,几乎每一任地方官都是携满民脂民膏与百

    姓的咒骂而离去:“矻矻然朝夕之所望,与其父母妻子所以望之者,不

    过多得金钱。至去其官也,不以墨即以老疾。即去,其橐中装已可耀妻儿,了无悔憾。而民之视其去也,如豺狼蛇蝎之驱出其里,亟须臾以为

    快。”[5]

    因为好处巨大,所以明代早期进士们以分到各县当县令为耻

    辱,晚明时大家却趋之若鹜,“而三甲进士绾墨绶出京者,同年翻有登

    仙之羡”[6]。

    在奔赴淳安的路上,海瑞又一次背诵了自己做学生时写的《严师教

    戒》,现在,那篇文章中所说的诱惑分明地摆在了自己面前:

    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妾,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

    财帛世界,无能矻中流之砥柱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7]

    联想到那么多同学、先生入仕前慷慨激昂,入仕后却无一不变成贪

    污纳贿的贪官,他不觉悚然而惊。淳安县衙的官椅,将成为拷问他灵魂

    的刑具。他能不能经受这严峻的考验呢?

    虽然初次做父母官,但是和大明朝的每一个普通百姓一样,海瑞知

    道地方官不是靠国家俸禄吃饭的,他们的主要收入是种种“常例”。

    所谓“常例”,就是土政策、乱收费。

    史称明代“官俸最薄”,洪武朝之后,官员俸给实行“折色”,也就是

    因为仓米不足,折成其他东西发给。折来折去,越发越少。最高正一品

    年俸折为221.5两白银,一个知县年俸仅折为27.49两白银。即便加上所

    有补贴,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5两,折换成现在币值,1000

    元左右。用1000余元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

    城市贫民水平。

    然而,再看看各种“陋规”,你就知道为什么人们热衷于奔走仕途

    了。海瑞一上任,就命师爷把淳安县政府成员的“常例”收入列出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其中在县令一项下是这样写的:

    夏绢银一百六十两。夏样绢八匹(样品绢,收绢时额外收取用

    来评定品级的样品,评定后就作为福利分掉了)。秋粮长银二十

    两。农桑样绢四匹。折色粮银四两。清军匠每里银一两。农桑绢银十两。审里甲丁田每里银一两。盐粮长银十两。直日里长初换天字

    下程一副外,白米一石或五斗,八十里皆然。审均徭每里银一两。

    造黄册每里银二两。经过盐每一百引银一钱,每年约有五万引。住

    卖盐每百引银一两,每年约有七千余引。催甲每里银一两。样漆一

    百斤。俸米每石折银一两。柴薪每一两收银二两。出外直日里长供

    应并店钱人情纱缎。起送农民罚纸二刀,纳银五钱。收各项钱粮每

    一百两取五两。[8]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份“常例”清单中的“出外直日里长供

    应并店钱人情纱缎。起送农民罚纸二刀,纳银五钱”,因为无法知道基

    数,所以无法计算结果。综算其余小项,大约可得白银2665~2723两。

    这样合计起来,一个知县即使不贪污、不受贿,每年的“常例”收入也有

    3000两,如果按1两值200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现值60万元。国家俸禄

    真可以“基本不用”了。

    这笔收入还是一位奉公守法的知县的“合法”收入,尚未考虑其他人

    情往来。通常知县刚上任之际,会有一笔“迎接银”,知县离任之时会有

    一笔“送别银”。这两笔收入每笔也大约2000两。

    当然,这些收入县令不能全装入自己的口袋。准确地说,这些额外

    收入应该算“小金库”,每年的“招待费”“公关费”,以及送给上级的“礼

    金”都要从这里出,海瑞就说:“今人谓朝觐年为京官收租之年,故外官

    至期盛辇金帛以奉京官。”[9]

    明代规定外官三年一小考,九年一大考,考核结果不好,即有遭降黜的可能,所以下级官员向上主动献纳“常例

    钱”就渐渐成了官场惯例,每到考成之年,地方官员都公然贿赂请托。

    地方官场也要送礼。海瑞说:“旧例,就三年里甲中科派一里一两,三

    八共二百四十两。中取七十二两馈本府,十二两馈府首领,六两馈府吏

    府上。”[10]

    就是说地方官员在京察之年必须“盛辇金帛以奉京官”,而知

    县在参谒知府时又必须送钱。这些支出加到一起,要占全部收入的一半

    以上。

    私设小金库,制定土政策,是开国初明令禁止的。然而,明太祖去

    世以来两百年,这些“常例”已经成了公开的政策,全国一千多个县,以

    及建立在县制之上的整个官僚系统都是在这些“常例”的支持下运转的。

    没有这些收入,官员们就没法维持日常生活,没法编织自己的社会关系

    网,没法养活手下的人。可以说,这些“常例”一日不可无。[1]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上),卷五《丘长孺》,钱伯城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208页。

    [2]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上),卷五《杨安福》,钱伯城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213页。

    [3]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上),《沈广乘》,第242页。

    [4]赵南星:《申明宪职疏》,转引自丁守和主编:《中国历代治国策选粹》,高等教育出

    版社,1994,第674页。

    [5]高攀龙:《高子遗书》卷九《送陈二尹序》,转引自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故宫出版社,2014,第255页。

    [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卷二二《邑令轻重》,杨万里校点,上海古籍出版

    社,2012,第485页。

    [7]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五《议论·严师教戒》,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703—704页。

    [8]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278—279页。

    [9]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270页。

    [10]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

    出版社,2003,第270页。第三节

    逆势而行,革除“常例”

    除了知县,县里的其他官吏也都有自己的“常例”。比如县丞主簿

    是“夏绢银八十两。夏样绢四匹。农桑样绢二匹。农桑绢银五两。秋粮

    长银一十两。……”[1]

    收入大体是县令的五分之二左右。典史也有“出外

    里长供给并店钱人情纱绢书帕”[2]

    等项。

    除了官员,县政府里还有一种角色,叫“书吏”。传统时代,中央政

    府设有六部,地方各级政府也对应设有“六房”。大体而言,县里的六房

    相当于今天各地县政府下属的“局”或者“科”。“书吏”也就是县政府的普

    通办公人员。除此之外,还有一类人就是大家熟悉的“衙役”。就连他们

    也都各有各的“常例”收入,而且收入还不低。这是因为科举时代,进士

    和举人们并无任何专业知识,很多公事都交给书吏和衙役去处理。这些

    人是县级政府的具体办事人员,也是专制权力的终端,他们每天都与百

    姓打交道。知县没干几年就要调走,但是他们却长期在本地工作,更加

    了解地方民情。刚到任的官员不得不高度依靠这些人,于是他们在处理

    具体事务时就可以“轻重高下,悉出其手”[3]

    ,得以营私的手段很多。

    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腐败侵蚀到社会机

    体的每一个细胞之上。上至皇帝为了自己的私库加收矿捐,下到小小的

    衙役通过把持官府家资上万。居官如同贸易,读书只为敲门。办一件事

    需要多少贿赂,有公开的明码标价,“权门之利害如响,富室之贿赂通

    神,钝口夺于佞词,人命轻于酷吏”(《明世宗实录》卷一五三)。

    社会的精神支柱已经垮塌,礼崩乐坏,物欲横流,人们在末世气息

    中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的欲望。

    在早年读书的时候,海瑞就多次在作文中叹息:“纷纷世态,其不

    当予心有日矣!”[4]

    他感叹这个世界,实在是太不称他的心意了!

    更让海瑞气愤的是,在沧海横流之时,饱读圣贤之书的士大夫们没

    有几个人以圣贤自任,挽此颓风,反而和光同尘,竞相逐利。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过是手伸得不太远,钱捞得有节制而已。在

    他看来,举国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称得上“正人君子”。“世俗群然称

    僻性、称所行大过者,多是中行之士。谓如此然后得中道、善处世,则

    必乡原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原调停行之。乡原去大

    奸恶不甚远,今人不为大恶,必为乡原。”[5]

    那些特立独行的孤介之

    士,在他看来做得还远远不够,而贤士大夫则都是些污秽之人。他恨这

    些模棱两可的“乡愿”甚于大奸大恶,因为他们盗用了圣人的名义,对圣

    人之道危害更大。

    用一句流行的话说就是,你不能要求这个世界适应你,而是你应该

    去适应这个世界。海瑞恰恰反其道而行之。整个世界昏天暗日,几乎不

    见一丝光亮,海瑞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激动,他要成为这滔滔世界的中

    流砥柱,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即使是与整个世界为敌,他也毫不

    退缩,这情景恰好是为英雄搭建好的舞台,他喜欢这种悲壮慷慨的感

    觉。

    其实,海瑞所向往的世界,也并非遥不可及。明朝开国之时,太祖

    朱元璋已经为这个世界制定了蓝图,他制定了一系列祖训家规,对国家

    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详尽到无以复加的规定,定下了万年之基。在海

    瑞看来,这些规定尽善尽美。他认为,所有的错误、所有的丑恶,都是

    因为人们不能严格遵守圣人和祖宗的教训,一任私欲发展造成的。

    上任十天后,海瑞公布了一个决定:革除所有“常例”。

    在别人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而在海瑞看来,却是天经地义。如

    果全世界都默认“常例”的存在,那只能说明全世界都错了。错了就要改

    过来,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虽然没上任之前,那些消息灵通人士已经把“笔架先生”的名声传播

    到了全县,大家已经对这位新县令的怪脾气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没有人

    想到,海瑞上任后的第一把火是革除“常例”。这简直是疯狂,是政治自

    杀,是天方夜谭!人们估计,不出三天,海瑞就得改口。

    然而海瑞说到做到。他把所有的“不合理收费”一刀切,不光是自己

    的“常例”,还包括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阴阳官、医官、六房吏

    等大小官吏的各类“常例钱”。“他如户房钱粮册,工清军匠册,刑审录,礼寺观兵、乡兵、民壮等册,皆有上房旧例。今尽革去。”[6]

    这一举动不亚于一场“政治地震”。不但全县官吏如遭晴天霹雳,通

    省官员都目瞪口呆!震惊过后,大家都屏息静气,准备看这个初入官场

    的愣头青的笑话:看他吃什么,穿什么,拿什么养活家口,拿什么招待

    过往官吏,拿什么孝敬上司……看他能坚持几天,坚持不住了又该如何

    收场。

    “海笔架”还真坚持下来了。靠一个月五两银子,他真就养活了一大

    家子。当然,生活水平和别人无法同日而语,而且还要想一点别的办法

    来维持生计。海瑞在官署后院的空地上开了一片荒,约有二分(133.3

    平方米)大小,种上了黄瓜、豆角,每天下班,就换上粗布衣服,扛上

    锄头干上一阵。全家人每天都吃粗粮,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肉。入仕之

    后,海家的生活水平反倒不如以前了。海瑞本人一身官服穿了六年,穿

    得四处补丁,看不出颜色,用手一扯就是一根线头。每天烧饭用柴,都

    是老仆到山上打来的。有一天,海瑞发现老仆打来的山柴枝叶枯干,不

    像是新砍的,遂把老仆叫来讯问。老仆不敢隐瞒,只好交代说是街上有

    人巴结他,替他打好了背回来的。海瑞立刻叫他把送柴人找来,当场给

    了送柴人五十枚铜钱作为柴价,之后关上院门就把老仆打了一顿。

    淳安县的县丞主簿要求调离,衙役门子也都回家不干了。海瑞不为

    所动。你走你的,你不干自有别人干。县丞主簿走了,他把业务接过来

    自己做;衙役不干了,他从贫困地区再招。别人做得很清闲的县令,他

    做得东奔西跑,灰头土脸,一年都没有几天休息的时候。

    上司生日、红白喜事,正是下级们“表示”的最佳时机,别人都是成

    百上千两银子拿去送,他只写一封贺信;上级来检查工作或者路过,他

    招待住宿都按国初太祖时定下的标准。渐渐地,淳安成了官员们的危

    途,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出差到那里。

    “海笔架”的桩桩件件,逐渐成了浙江省官场上日不可少的新闻,成

    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连浙江总督胡宗宪都成了热衷的传播者。一

    天,在全省的高级官员会议开会之前,胡宗宪神神秘秘地告诉大

    家:“听说‘海笔架’给他母亲做寿,居然上街买了二斤肉!连淳安县的肉

    贩子都这么说,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做上海县令的生意!”[7]全会场哄堂大笑。

    海瑞就这样成了全省官场上的“海怪物”。

    一方面是官俸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却是官本位,官万

    能,各级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制定各种土政策,进行各种乱收费几乎没

    有任何障碍。通过加收摊派来获取行政费用,以支撑政府运转,是古代

    政治中的一个正常现象。问题是加收多少、摊派多宽,并没有明文规

    定,完全是暗箱操作。并且,对于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从来没有建立

    过有效的会计审计制度。官员们往自己口袋里放钱,就像吃饭夹菜一样

    容易。

    在这种制度下,官员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

    果就是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明代的著名清官轩輗“寒暑一青布

    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子亲操井臼”[8];秦纮“廉介绝俗,妻孥菜

    羹麦饭常不饱”。这种窘状,清官传上比比皆是。另一种就是遵照官场

    惯例,通过土政策来维持开支,支撑关系网的建立。而一旦越限,人们

    的欲望往往就一发不可收拾。

    对于制度性腐败,历代以来,应对的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杀”,从肉体上消灭贪官;另一个就是教化,通过树立典型,大力表彰,提倡

    正确的导向,来感化人、转化人。

    可这两种办法都运用不当,效果不佳。历代以来,以明太祖朱元璋

    惩贪最为坚定,对官员要求最为严苛,然而,偏偏是他定下一系列惩贪

    祖制的明王朝,腐败得无以复加,最终因腐败而亡国。

    几千年来,历代王朝总是被腐败击倒。虽然有无数的明君贤相、大

    儒哲人,可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用其他办法来治理腐败。纵使付出了惨重

    代价,人们依然执迷不悟。

    在这样一个封闭完足的文化体系包围下,一切答案都有现成的正统

    解释,人们已经丧失了建设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丧失了用自然的方式去

    思考的能力,只能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

    [1]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版社,2003,第279—280页。

    [2]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280页。

    [3]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五,绍兴二十三年八月丙子。

    [4]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五《议论·客位告辞》,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705页。

    [5]海瑞:《海瑞集》(下册),卷六《论·乡原乱德》,第732页。

    [6]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兴革条例》,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277—278页。

    [7]贾葆蘅:《嘉靖王朝》(下册),华夏出版社,2009,第502页。

    [8]张廷玉等:《明史(四)》卷一五八,列传第四六,《轩輗传》,中华书局,2000,第

    2876页。第四节

    一边受排挤,一边升迁

    从某个角度来说,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对朱元璋的残

    酷惩贪措施完全赞成:“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1]

    吃着粗粮青菜,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过着城市贫民的生活,海瑞

    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合理。他甘清贫如饴,清贫有助于他保持气节,而富贵温柔则是道德的陷阱。海瑞从来没有反思过,开国之初的经济萧

    条与现在的经济繁荣不可同日而语,以那时的标准来发放现在的俸禄是

    否现实,要求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摒绝物欲是否可能?

    朱元璋的严苛和海瑞的不苟正是来源于一个文化母体。清官们的一

    丝不取与贪官们的毫无禁忌其实也是相同文化基因上生长而成的两极。

    几千年来,一方面贪官们的奢侈腐化肆无忌惮让人义愤填膺,另一

    方面清官也总是清得让人心疼。他们清到家徒四壁,清到生计无着,清

    到触目惊心。

    “清官”在官场中恰恰成了官员们的反面教材。做清官不仅物质上吃

    苦,精神上也要承担巨大的压力。每办一件事,海瑞都要严格遵守国家

    规定,因而窒碍重重,举步维艰。同僚的讥笑、排挤、不合作,乡绅们

    的抵制、咒骂、上访,甚至死亡威胁,这些都不算。就是在家里,母

    亲、妻子、亲戚也整日抱怨不已,虽然不敢明着指责他,但起码不会给

    他好脸色看。因此,做“清官”,其实是在日日承受着一种常人无法忍受

    的煎熬。

    海瑞把这种煎熬当成一种考验、一种磨炼,当作“超凡入圣”的必经

    之途。

    不做清官都难如此,县令中的“清官”更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场中

    的“异类”,如果不能被“同化”,那么,只能被“挤走”。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即海瑞任淳安县令的第三年,都御史鄢

    懋卿巡行浙江。都御史是御史台长官,是最高反腐机构的领导人,所到

    之处,接待的规格很高。况且鄢氏平时即好排场,讲究享受,因此,各

    地官员在接待上都下了不少功夫。连吃喝带“土特产”,一个县没有千把

    银子下不来。鄢氏所到之处,“监司郡邑吏膝行蒲伏”[2]

    ,“常与妻偕

    行,制五彩舆,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倾骇”[3]。

    鄢氏将过境淳安的消息传来,师爷愁眉紧锁。府员、道员到来,你

    公事公办还则罢了,这一次来的可是“部级干部”,并且是都御史,如果

    把他得罪了,一个小小县令,官位立刻不保。

    海瑞却不信那个邪,面对师爷的劝告,他不耐烦地说:“充军死罪

    宁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耶!”[4]

    即使充军杀头,我也不做这样见不

    得人的事!

    他告诉师爷不必发愁,且看本县如何处置!

    他的“处置”就是给鄢氏写了封信。信的大意是:接到您发来的公

    文,通知说您将巡视我县。您在公文里说您素性简朴,不喜承迎,各地

    接待上要简朴,不可铺张浪费,以节省国家钱财。可是我听您所到过的

    县报告说,您所到之地,“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金花、金段,一道汤一进”[5]

    ,与您在通知中所说的大相径庭。是不是各县官

    员误解了您的意思,把您的要求当成虚文了呢?

    接到了这封信,鄢氏连淳安所属的严州都没有进,绕道而去。严州

    知府大发雷霆,把海瑞叫到州上拍案大骂了一顿:“你多大一个破官,还反了你了!”知府骂不停口,海瑞“惟敛容长跽,无一语辩”[6]。

    严州知府终于受不了了,浙江官员的忍耐也达到了极限。他们联起

    手来,要把海瑞弄走。然而海瑞居官行政,处处以太祖祖制为依据,不

    逾规矩一步,挑他毛病还真不容易。这难不倒官场中人。罢不了你的

    官,我还升不了你的官吗?府道官员联合建议,像海瑞这样道德高尚的

    清官,应该晋升到中央去任职。

    “清官”容易受同僚排挤打击,另一方面也容易受到上层的注目,进

    而得到重用。海瑞的清廉,中央高层时有耳闻。既然浙江官员也认为海瑞应该升

    官,那么就提拔他一下吧,也能反映出干部选拔中的公正清廉。然而,到中央任职不大合适,既然地方官做得好,还是留在地方做贡献吧。于

    是三年知县任满,吏部预备提升海瑞任浙江嘉兴府通判。

    这一下,弄巧成拙的浙江官员紧急动员,找到了受到海瑞羞辱的鄢

    懋卿,买通了御史袁淳,网罗罪名弹劾海瑞。经过一番紧张的官场运

    作,海瑞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一纸调令调出了浙江,转任江西兴国

    知县。

    兴国是个“苦县”,土地贫瘠,人口稀少,交通不便,历来是没有人

    愿意去的地方。然而,海瑞毫无怨言。到了兴国,他下车伊始,就雷厉

    风行地针对当地大户隐瞒土地严重的状况,开始重新丈量土地,核实国

    家税赋。清丈土地是一项极为艰难的工作,豪强大户千方百计阻挠,暗

    地里又用尽手段,买通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以致工作进行得很不顺

    利。

    就在海瑞到兴国一年零八个月,土地清丈还没有完成之际,吏部又

    下来一纸调令,海瑞因“工作出色”,升为户部云南司主事,级别为正六

    品。很显然,是地方上的乡绅通过地方势力,买通了省里、京里,终于

    把海瑞清除出去了。

    其实和历史上其他大部分清官比起来,海瑞的命运还是比较好的。

    因为被排挤、被打击、被冷落,是明代清官共同的命运。明代初年潍州

    知州吴履是一个著名清官,维护地方百姓利益不遗余力,当时“山东兵

    常以牛羊代秋税”[7]

    ,造成百姓负担极重。只有他顶住压力,不以牛羊

    代税,结果“上官令民送牛羊之陕西,他县民多破家,潍民独完”[8]。善

    政如此,百姓视之如父母,但是知州因此也就成了他仕途的顶点,最终

    在知州任上“乞骸骨归”[9]。永乐时的浙江钱塘知县叶宗人,号称“钱塘

    一叶清”[10]

    ,他的生活是“厨中惟银鱼腊一裹”[11]

    ,在官场上算是一个异

    类,结果是“以知县卒于任”[12]。东平知州李湘,“常禄外一无所取,训

    诫吏民若家人然”[13]

    ,结果也是一直升不上去,“卒于知府任上”[14]。正

    德年间,山东武定知州唐侃,遇到太监到各地勒索钱财,“诸内奄迫胁

    所过州县吏,索金钱”[15]

    ,他让人抬了一具空棺材,放到大堂上,告诉

    太监“吾办一死,金钱不可得也”[16]

    ,结果真把太监给吓跑了。就是这样

    一个有风骨的官员,最后也不过做到刑部主事而已。所以海瑞被排挤的结果居然是屡屡升官,也是历代清官中的异数

    了。

    [1]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三《序·赠赵三山德政序》,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

    南出版社,2003,第500页。

    [2]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三〇八,列传第一九六,《奸臣·鄢懋卿传》,中华书

    局,2000,第5306页。

    [3]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三〇八,列传第一九六,《奸臣·鄢懋卿传》,中华书

    局,2000,第5306页。

    [4]梁云龙:《梁中丞集·海忠介公行状》,收入《北泉草堂遗稿等七种》,朱巧云校点,海南出版社,2004,第40页。

    [5]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禀帖·禀鄢都院揭帖》,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

    南出版社,2003,第235页。

    [6]梁云龙:《梁中丞集·海忠介公行状》,收入《北泉草堂遗稿等七种》,朱巧云校点,海南出版社,2004,第40页。

    [7]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吴履传》,中华书局,2000,第4805页。

    [8]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吴履传》,中华书局,2000,第4805页。

    [9]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吴履传》,中华书局,2000,第4805页。

    [10]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叶宗人传》,第4810

    页。

    [11]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叶宗人传》,第4810

    页。

    [12]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十辑),紫禁城出版社,2010,第147页。

    [13]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李湘传》,第4815

    页。[14]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十辑),紫禁城出版社,2010,第147页。

    [15]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唐侃传》,第4820

    页。

    [16]张廷玉等:《明史(六)》卷二八一,列传第一六九,《循吏·唐侃传》,第4820

    页。第五节

    千载留名“骂皇帝疏”

    吏部把海瑞安排到中央,也是认为海瑞这样的人虽然方正,却少变

    通,更适合在条条上工作,而不适于块块。户部云南司主事主要职掌的

    是各地的财政税收监管工作,实际上不过是签签公文,专业性较强,和

    其他部门发生关系较少,相对安静。这一回,海瑞应该能够安分工作了

    吧。

    没想到,在这个“相对安静”的岗位上,海瑞却闯了个塌天大祸。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任户部主事一年后,海瑞上了那道

    使他留名千载的“骂皇帝疏”,即《直言天下第一事疏》。

    嘉靖皇帝可以算作一个典型的“昏君”。他个性很强,行事荒唐且固

    执己见,从不与大臣妥协。他酷爱方术,为了炼出长生不老药,竟然摧

    残宫女,以获原料。宫女们走投无路,联合起来趁他睡着之时,企图用

    丝带勒死他,然而慌张中丝带被打成死结,嘉靖大难不死,是为明史上

    有名的“宫婢之变”。然而,他并没有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

    厉,从此干脆搬出皇宫,不再上朝,专心修炼。大臣们起初也曾拼死相

    争,然而争不过这位“性刚”的皇帝。要知道,这位皇帝即位之初曾一怒

    之下廷杖一百八十人,其中十七人被当场活活打死。在多人被罢官免

    职,甚至被处以重刑之后,非议皇帝的声音消失了,“无敢言时政

    者”[1]。更多的大臣投皇帝所好,向皇帝献祥瑞,给皇帝写作法用的青

    词。朝廷上弥漫着一股请仙设坛的香烟味道。

    然而,海瑞进京了,死气沉沉的政治局面注定要被打破。他做地方

    官时,天高皇帝远,无缘关心朝廷之事。而现在,来到了国家的政治中

    心,关于皇帝无道、朝政日非的桩桩件件呈现在他面前。他的道德观、责任感使他无法保持沉默。海瑞只承认天理,不承认形势。皇帝“性

    刚”,他的“性”更刚。皇帝无道,臣子直言,这对海瑞来说,就像一加

    一等于二那样简单。

    当然,海瑞并非不懂世事之人。他完全知道这封奏疏的后果,那可不仅仅是丢官罢职,而很有可能是杀身之祸。纵然自己甘于舍生取义,堂上还有八十岁的老母,膝下尚且空虚。作为海家的单传之子,无后之

    罪尤大。

    这应该说是海瑞入京一年后才递上这道奏疏的原因。关于海瑞的这

    一段彷徨和犹豫,从来没有史学家提及。可以想见,这一次定然是海瑞

    一生中,天理人欲“交战胸中”最激烈、最残酷、最旷日持久的一次。通

    观海瑞一生,性格火暴易冲动的他,还没有哪一次抉择进行得这样艰

    难。

    海瑞的京官做得实在是不容易。首先每天的工作大都是虚应故事,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坐在办事堂上,大部分时间白白浪费。回想起来,他还是留恋在县里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日子。再一个,他和同僚们也处不

    来。这些人都是些混日子的高手,一杯清茶泡上,他们就开始扯闲话,东西南北,天上地下,聊个昏天黑地。海瑞从来插不上话,总是在一边

    落落寡合。其实他打心眼里讨厌这些人。办事的时候,他们是油滑惯了

    的,顺水推舟送人情,该办不办吃拿要,而海瑞则坚持必须按国家规定

    来。所以,许多环节到海瑞这里就卡住了。渐渐地,海瑞就变得非常孤

    立。

    正是在做京官的日子里,海瑞对国家的政治状况有了整体性的了

    解。这个国家已经整体腐烂掉了,官场没有一角清静之地。在他看来,问题的根子出在皇帝,解决的办法也自然在皇帝。皇帝为天下之本,是

    天下之表率,“一人正,天下无不正”。

    历来人们谈到海瑞上疏,总是津津乐道于海瑞直言皇帝无道这一

    段,“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屡屡被

    人引用,而很少有人注意奏折最后一段里面的话:

    陛下诚知斋醮无益,一旦翻然悔悟,日御正朝,与宰相、侍

    从、言官讲求天下利害,洗数十年之积误,置身于尧、舜、禹、汤、文、武之间,使诸臣亦得自洗数十年阿君之耻,置其身于皋、夔、伊、傅之列,天下何忧不治,万事何忧不理。此在陛下一振作

    间而已。[2]

    如果不读这一段,就不能读懂海瑞,也不能读懂嘉靖皇帝对海瑞的优柔态度。在这一段里,海瑞向嘉靖帝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神话:天下的

    治与不治,只在圣人之道有没有得到贯彻。人的精神决定一切,天下治

    乱,只在皇帝一念之间。只要皇帝一振作起来,按圣人之言去处理每一

    件事,那么天下很快就会变成传说中的大同盛世,百姓很快就会安居乐

    业,皇帝也自然成为尧舜那样的伟大帝王。

    这个神话,支撑着海瑞一生,也支撑着中华民族度过了几千年的艰

    难岁月。这个神话告诉人们,一个社会或者一个人达到幸福彼岸的道路

    已经为圣人所指出。因此,幸福就在眼前,唾手可得。问题是,圣人之

    言恍兮惚兮,如何百分之百贯彻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如果你还没有找

    到幸福,那原因必然是你没有贯彻正确。

    至明清几千年来,中国人都是在试图通过贯彻圣人之言而达到幸福

    彼岸的努力中度过的,然而,圣人们许诺的“大同世界”始终没有降落过

    人间,“太平盛世”或许只是战乱和灾荒中的短暂喘息,人们举目所见,只有混乱、僵滞和穷困。从来没有人怀疑圣人之言是否正确,没有人跳

    出这个神话的陷阱。人们只是前赴后继,一代又一代坚持不懈。

    彼时整个中国文化都陷入了巨大的偏执之中,毅力被当成解决一切

    问题的法宝。明朝就是中国所有朝代中,理学被张扬得最盛大的朝代。

    这一朝的士人,对圣人之学最为专注,钻研最为认真,大臣的儒学素养

    最高,不怕死的忠臣一个接一个出现。仅骂过皇帝的,就可以列出长长

    的一串。然而,明朝又是历代王朝中,最为腐朽“渔烂”的一个。

    海瑞就是所有偏执者中最偏执的一个。这个天生的理想主义者,天

    真得烂漫,天真得透明,天真得让人无法不感动。嘉靖皇帝之所以不杀

    海瑞,就是因为他从这些文字中看到了海瑞的真诚,看到了海瑞高举着

    的一颗拳拳之心。海瑞写此疏,并不是为了泄愤,也不是为了沽名,他

    是实实在在地为了皇帝,为了天下。他骂得激烈,是因为他爱得深沉。

    海瑞所言,其实在皇帝看来,也完全符合圣人之道,气势滔滔,不容辩

    驳。所以,皇帝的反应才这样矛盾:

    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

    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

    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

    也。”帝默然。少顷复取读之,日再三,为感动太息,留中者数月。尝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3]

    嘉靖皇帝把海瑞关进监狱里,却一直下不了决心杀掉他。

    [1]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海瑞传》,中华书局,2000,第3955页。

    [2]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海瑞传》,中华书局,2000,第3957页。

    [3]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海瑞传》,中华书局,2000,第3957页。第六节

    全面施展政治理想

    《海瑞传》中,最富戏剧性的描写无过于下一段了:

    海瑞在狱中等死。一日,牢子给他送来了一席丰盛的酒席。他以为

    明日要行刑了,遂开怀大嚼,神态自若。吃完了,牢子问他:“知道为

    什么送先生酒席吗?”海瑞说:“想让我当饱死鬼吧。”牢子说:“错了,皇帝今天驾崩了,先生您要出狱了,而且早晚得受大用!”海瑞闻

    听,“即大恸,尽呕出所饮食,陨绝于地,终夜哭不绝声”。[1]

    第一次读《海瑞传》,至此处深觉不可理解。以海瑞六品之微,可

    能连皇帝天颜都没见过,哪里来的这样深厚的感情,以至于哭昏在地?

    当时只觉得海瑞矫情做作。

    然而,随着对中国古代士人心理了解的加深,我“理解”了海瑞。君

    为政本,从伦理上讲,君臣重于父子。旧时代的士人对皇帝,真有一种

    如夫如父的感觉。忠君观念的进一步演化,变成了中国士人特有的恋君

    情结。“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孟子·滕文公下》)其心理

    真像失恋的状态。而孟子则认为,恋君是人的一种本能,“人少则慕父

    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

    中”(《孟子·万章上》)。人小的时候,爱自己的父母;长大了则爱女

    人;而入仕之后,就会爱君主;如果君主没有注意到自己,就会因单相

    思而受煎熬,是所谓“热中”。海瑞怒皇帝的无道是真实的,哀皇帝的崩

    逝也是真实的。在海瑞眼里,皇帝就是他的“天”、他的主人、他生活的

    目标、他无条件尽忠的对象、他的希望所在。不管皇帝如何对待臣子,从伦理上讲,都是恩典,臣子唯有欢喜承受,不应有丝毫怨言。皇帝去

    世,于他,就是儿子失去了父亲,大马失去了主人,怎么能不有恸于

    心?忠君观念的不断内化,在海瑞心里达到了高度情愫化的境界,以致

    超越了理智的范围,喷发为感情的激流。这种感情,和文天祥见童君赵

    ,和儿童见父母泪流不止,出自同一源头。

    以海瑞的天真单纯,他爱君之深,应该不亚于孔孟。他也许从来没有爱过女人,但他深爱着皇帝,对皇帝的单相思不能自已。这是举世绝

    无仅有的“恋爱”。自己“热恋”的对象死了,怎能不痛哭达旦,伤心欲

    绝?正是这一哭,哭出了海瑞的忠臣本色,哭出了海瑞的真诚和单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隆庆皇帝朱载垕登基。

    每一任新皇帝上台,王朝总会有一段短暂的振作期。皇帝早就听说了海

    瑞的大名,对这个骨鲠之臣倾慕已久。在即位的当天,他就释放了海

    瑞。不久,在内阁首辅徐阶的推荐下,又一年三迁,升为大理寺左丞。

    海瑞遇到了政治生涯上最温暖的一个春天。

    度过了狱中十月,复出的海瑞已经今非昔比。他在全国政治生活中

    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时的海瑞,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让人嘲笑

    的“海笔架”。他一骂成名,举国皆知,从一个部门里默默无闻的古怪小

    官僚,变成了代表社会正义的楷模。在狱中的时候,就有官员不顾生命

    危险为他鸣冤,嘉靖皇帝一去世,重用海瑞的呼声就不绝于耳。人们已

    经把海瑞当成这个黑暗乱世中唯一的光亮,不管是拥护还是反对,谁都

    无法不正视这个政治现实:海瑞已经成了一面旗帜、一种象征,成了全

    国政治中清流力量的总代表。

    隆庆三年(1569年),在徐阶的推荐下,他被任命为位高权重的应

    天巡抚,登上了他政治生涯最辉煌的顶点。这一年,他已经五十六岁

    了。

    应天是当时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辖地包括苏州、常州、镇

    江、松江等十余府,“仕官之渊薮也……赋甲天下”[2]

    ,朝廷里的许多高

    级官员家乡都是这里,包括首辅徐阶。由于吏治不清,贪污的风气最

    盛,积累的问题也最多。徐阶希望海瑞能够凭其一身正气,杀杀此地的

    歪风,收拾一下混乱的局面,为新一任朝廷班子创造出一些令人瞩目

    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虽然五十六岁须发斑白,虽然受过多次挫折,“海青天”的楞楞风骨

    没有丝毫改变,“刚峰”一如其刚。接到任命,他立刻轻车简从,迅速赴

    任。

    海瑞的单车尚未出京,应天地区已经人心骚然。官员、乡绅、士

    子、平民,有兴奋者,有盼望者,有失望者,有恐惧者。不论如何,人们都意识到,这个人的到来,一定会引起应天地区社会生活的巨大变

    化。那些对海瑞行政作风早有耳闻的人纷纷提前行动,“属吏惮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势家朱丹其门,闻瑞至,黝之。中人监织造者,为减

    舆从。”[3]

    那些贪名卓著的人干脆辞官而去,免得受到新任巡抚的惩

    处;豪门大户,把自己的红漆大门刷上了黑漆;应天监管皇室织造事务

    的太监,原来坐八抬大轿,现在也改坐了四人抬的小轿。

    贪污者闻风而逃可以理解,不过,海瑞的到来关大门和轿子什么事

    呢?

    在专制社会,百姓如何穿衣戴帽都必须由专制者来做主。在海瑞眼

    里,在明朝读书人眼里,大门、轿子,包括衣服、宅第并非小事,而是

    关乎“贵贱”的大节。明朝开国之初,就用相当大的精力制定了全国人民

    的房舍衣冠制度,规定十分详尽。具体到几品官可用红漆大门、几品官

    可坐八抬大轿,在明太祖的诏令里规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是时

    间过去两百年,社会富庶,纪纲废弛,人们把这些烦琐的规定几乎忘

    了。然而,海瑞的到来,却让大家悚然惊醒,自己原来是生活在错误和

    悖逆之中。

    每个人都知道,海瑞的行政方针非常简单,那就是——按太祖的规

    矩办。当初见长官揖而不跪是为此,取消一切“常例”是为此,拒不接待

    鄢懋卿也是为此。还没有到应天,他就已经宣布了自己的执政方针

    为“除积弊于相安,复祖宗之成法。不循常,不变旧”[4]。就是说,要全

    面恢复旧法,坚决不向人的惰性妥协。只要严格按祖宗的规定去办,则“天下无不定,万事无不理”。

    坐在南下的小车上,海瑞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没想到在有生之

    年,他终于遇到了明主,遇到了贤相,终于成了执掌一方的封疆大吏,而且所辖是全国最重要的一个地区。他在乎的倒不是官位的升迁,而是

    终于有了全面施展自己政治理想的空间。他平生所学所思,终于可以充

    分体现在政治当中,他变天下风俗,致黄帝尧舜的梦想真的有可能实

    现。他怎么能不激动!

    他决心竭尽全力,排除任何艰难险阻,把应天治理得海晏河清,给

    全天下官员做个榜样。如果应天治理好了,那么,必然会影响全国其他

    地方,各地都会借鉴他的经验,那样,整个天下大治,岂不指日可待了吗?在他看来,做到这些,其实只需要一个字,就是“刚”。虽然还没有

    踏上应天地面,但凭多年的遭遇和经验,他知道,他遇到的将是一生中

    最大的挑战。

    然而,他对自己的“刚”有充分的信心。

    在他看来,现在天下之所以这样千疮百孔,正是少了一

    个“刚”字。“我朝诸公稍陟高位,便是全然模棱养望,因因循循,度日

    保官。”[5]

    “今天下事靡靡不立,病坐当事人因循苟且,日挨一日。”[6]

    只

    有守住“刚”字诀,“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公孙丑上》),则一定

    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毅力能解决一切问题,因为真理已经

    昭示。

    海瑞的政治倾向,应该是极端保守主义,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也

    可以称为“极端激进主义”。时间过去两百年,人口增长了数倍,社会政

    治经济的结构和规模都发生了许多变化,明初的许多规定其实已经无声

    无息地废止了,代之以在社会运转中自然生长起来的规则。而海瑞的原

    则就是对新规则一律“更张”,全部扫荡,片瓦不留。在海瑞的身体里,在历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身体里,总是汹涌着激进主义的热血。他们总是

    认为,有那么一种终极真理,可以解释整个宇宙,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如果你找到了这种真理,坚定不移,大刀阔斧,就可以粉碎一个旧世

    界,换来一个光辉灿烂的新世界。所以,他们做起事来,总是那么唯我

    正确,总是那么激烈绝对,总是那么一步不退,总是那么缺乏建设性空

    间。而他们的失败,也总是脆败。

    隆庆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海瑞单车入巡抚官署,当天就颁布了《督

    抚条约》三十五款,详细规定了应天府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详细琐

    碎、严格刻板与朱元璋的《皇明祖训》如出一辙。这三十五款条约的要

    点为:

    巡抚出巡,禁止各地迎送,禁止装修招待房舍;

    明确规定各级官员见巡抚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

    禁止大吃大喝,制定饮食标准。巡抚在各府县逗留,地方官供给的

    伙食标准为每天银二钱,鸡鱼肉均可供应,但不可供应鹅及酒;禁止百姓穿奇装异服;

    禁非礼之费、禁请托、禁给过往官员送礼、禁过往官员拢取更夫、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

    林林总总,三十五禁。其他大员上任之后,也会定一些冠冕堂皇的

    规章制度,但多数是用来做样子的。独海瑞的规定,写到纸上,就等于

    已经实行了。一纸下达,整个应天地区的政治风气为之一变。各级官员

    的用车、住房都按规定重新安排,接待费用大大降低,大吃大喝风顿时

    刹住。行政经费大幅压缩,农民负担有所减轻。一时间,百姓称颂“海

    青天”之声不绝于耳。

    海瑞就任后的第二个举动,是兴修水利工程,解决吴淞江、白茆塘

    多年的水患问题。和现在一样,进行工程建设的最大难题在于资金来

    源。申请上去了,朝廷迟迟不批复;批复了,拨款又极为有限。这也是

    这项工程每年都有人倡议,却从来没有开工的原因。海瑞一趟趟跑中

    央,跑各部,跑邻近地区,要立项、要政策、要支援,东挪西借,终于

    弥补了资金缺口。海瑞带领下属,整天泡在工地上,有问题现场解决。

    海瑞终不愧是海瑞。一个开始时人人持怀疑态度的大工程,在他

    的“钉子精神”下竟然迅速成功,效益非常明显,清浚出来的土地安置了

    十三万灾民。消息上达,朝廷特予以表彰。原来那些准备看海瑞热闹的

    人也不得不服气了。

    前两把火烧得漂漂亮亮,接下来海瑞就要动手处理第三件,也是最

    重要的一件事: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王朝末叶,土地兼并问题必然成为社会的毒瘤,并最终置王朝于死

    地。可以说,这一问题关系着大明朝的生死存亡。具体到应天地区,由

    于官员可以免除赋税,一人中举入仕,就会有许多人“投献土地”,加之

    巧取豪夺,土地兼并现象更为严重。富者田地动辄数万亩,而约有一半

    的农民没有土地,流徙各地,生活极为困苦。

    土地,可以说是一切问题的终点,是个死结。然而,任何问题在海

    瑞那里都是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在明朝开国初年,就已经存在土地投献现象。太祖规定“诸人不得于诸王、驸马、功勋、大臣及各衙门妄

    献田土”[7]

    ,“事发到官,全家抄没”[8]。海瑞虽然没有生杀权,但是他可

    以按规定要求富户退田。

    海瑞发布公告,勒令富户退回贫民投献的田地,以使流民有生息之

    所。公告说:“本院法之所行,不知其为阁老尚书家也。”[9]

    并且要“令

    民各自实田,凡侵夺及受献者还原主”。[10]

    公告中涉及“阁老尚书”四字,是海瑞政治生涯的一大关键,不可不

    解释几句。明朝,由于废除丞相制,人们一般尊称内阁成员及各部尚书

    为“相”,又称内阁首辅为“阁老”。海瑞公告中的“阁老”,指的就是他政

    治上的恩人徐阶。

    原来,就在把海瑞派出任巡抚不久,徐阶就在中央高级政治斗争中

    失利,被迫退休,回到了江南老家,成为海瑞管辖下的一名乡绅。斗争

    的胜利者高拱,继任为内阁首辅,掌握了朝廷大权。

    仕途中人最重提拔之恩,最重编织关系网。按官场逻辑判断,徐阶

    对海瑞恩重如山,海瑞对徐阶应该唯命是从才是。可是海瑞是个从来不

    按官场规则出牌的另类选手,他从来不承认什么“人之常情”“理之必

    然”,什么潜规则、不成文法。他只认圣人的教条。他觉得徐阶当初提

    拔他,是为国选材,并不是对他个人有什么私恩。所以,既然在他的治

    下,他就必然一视同仁。别人退田,你徐阶也得退,而且要带头退。所

    以海瑞在公告里特意加了一句“不知其为阁老尚书家也”,就是为了打消

    那些指望徐阶为他们出头的观望派的希望。

    海瑞觉得徐阶出身词林,为国家重臣,应该有着高度的政治修养,应该能理解他的做法。

    然而徐阶不能理解。

    公告发到之日,徐阶大吃一惊。自认为对海瑞有相当了解的徐阶没

    想到这个结果。海瑞竟然是“白眼狼”,不但不念旧恩,反而先拿他开

    刀。虽然性格耿介吧,虽然清廉脱俗吧,有恩当报这个道理还不懂吗?

    到现在,徐阶才知道自己看错了人。

    生气归生气,然而徐阶是何等人物?他知道海瑞背后有人,这个人就是高拱。勒令富户退田,这样大的举动,海瑞是不可能做主的,必须

    得高拱批准。以高拱的世事洞明,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举动必然失败。

    因为你禁止大吃大喝,禁止楼堂馆所,这些都行得通,有阻力也好排

    除。但土地是人的命根子,想在这上面动刀,简直是痴人说梦!涉及人

    们的根本利益,被逼到绝路上的人们迸发出的力量是惊人的,应天大户

    在朝中都有根子,举朝反对,这种力量迟早会使退田令失败。既然事实

    如此清楚,高拱为什么还要批准推行呢?原来应天一地,他徐阶田地最

    广,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高拱此举,就是要借海瑞之手,收拾他徐

    阶,让他在退休之后也逃不过这个巨大的难堪。高拱这个算盘打得实在

    是太精了。如果海瑞念旧情,放徐阶一马,人们攀附徐阶,退田令必然

    失败,徐阶必然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众议的目标;如果海瑞对徐阶动了

    真格的,那么昔日徐阁老现在就得忍受切肤之痛,损失大半田产。而

    且,退田令最终会在应天激起巨大的反对力量,足以把海瑞掀翻。这

    样,也就顺带收拾了这个难以对付的政治麻烦——海瑞。因为毕竟海瑞

    当初是徐阶提起来的,不是他高拱的人。

    好阴毒的一箭双雕之计!不过他徐阶是不会上当的。识时务者为俊

    杰,当今之计,只有咬牙割肉,退掉一部分田地,使风头不要集中到自

    己这里,让别人去出头反对海瑞。

    于是,与众豪强大户的期望相反,徐阶并没有抵制海瑞,而是主动

    退出了全部地产的十分之一,一万两千两百亩。

    消息一出,全区震动。谁也没想到海瑞有这样大的威力,也没想到

    徐阁老这样软弱。一万多亩地呀,徐家多少年的世代积累,一朝被海瑞

    砍下。这下,许多原本指望徐阁老为他们出头的人没了指望,而贫民受

    此消息鼓舞,纷纷到衙门要求退田。海瑞的巡抚衙门一开,状纸动盈千

    纸,一时之间,整个应天地面天翻地覆,各地都有大户开始退田。看

    来,海瑞拿徐阶开刀开对了,第三把火开了个好头。

    然而,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启动了退田程序后,海瑞仍然不买徐

    阁老的账。他公然下文,要徐阁老至少退掉“过半”的地,就是说最少得

    退掉六万亩土地。

    本以为只为了敲山震虎,谁也没想到海瑞会走出这一步,包括徐

    阶。谁也没想到海瑞会这样得寸进尺,这样说到做到,这样不留后路。所有人都惊呆了,看事态怎么样发展。

    [1]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海瑞传》,中华书局,2000,第3957页。

    [2]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抚吴》,收入海瑞:《海瑞集》(上册),李锦全、陈宪猷校

    点,海南出版社,2003,第49页。

    [3]张廷玉等:《明史(五)》卷二二六,列传第一一四,《海瑞传》,中华书局,2000,第3958页。

    [4]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督抚条约》,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396页。

    [5]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一《奏疏·乞治党邪言官疏》,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版社,2003,第145页。

    [6]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五《书简·复李石麓阁老》,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

    南出版社,2003,第662—663页。

    [7]《大明律》附录《大明令》第三六,怀效锋校点,辽沈书社,1990,第241页。

    [8]《御制大诰·诡寄田粮第三十九》。

    [9]海瑞:《海瑞集》(上册),卷二《条例·督抚条约》,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南出

    版社,2003,第400页。

    [10]海瑞:《海瑞集》(上册),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抚吴》,第54页。第七节

    痛苦的赋闲

    清醒了之后,徐阶托人告诉海瑞:让他再退地,没有可能了。他这

    才知道海瑞的难缠,所有的政治智慧、政治规则到海瑞这儿都不管用

    了,看来只有一个办法:硬着头皮顶住,看海瑞还真能拿了他去坐大牢

    吗?

    海瑞也自有海瑞的做法。他给徐阶写了一封信,用他一贯的做法,做徐阶的思想政治工作。他觉得别人觉悟低可以理解,你一个做过高级

    干部并且位居首辅的人怎么会没有觉悟呢?圣人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我就不相信我开导不了你,唤醒不了你的良知:“昔人改父之政,七屋

    之金须臾而散。公以父改子,无所不可。”[1]

    并且多次去徐阶家,当面

    做他的工作。按海瑞的逻辑,他觉得这是在救徐阶,从根本上说,是为

    徐阶好。在给朋友的信中,他提到了这件事:

    存翁(徐阶)近为群小所苦太甚,产业之多,令人骇异,亦自

    取也。若不退之过半,民风刁险可得而止之耶!为富不仁,有损无

    益,可为后车之戒。……区区欲存翁退产过半,为此公百年后得安

    静计也,幸勿以为讶。[2]

    海瑞说,他的做法是为徐阶做长远打算。为富不仁,有损无益,如

    果这样积累田产,败坏道德,徐阶迟早会吃更大的苦头。

    然而,徐阶这回是“花岗岩脑袋”,不为所动了。他知道再退下去,一生的积累就会付之东流。徐阶此时,也实在是很狼狈了。在海瑞的支

    持下,那些要求退田的贫民成天围着徐阶的宅第游行示威,大声呼号,弄得徐阶简直痛不欲生:“时刁民皆囚服破帽,率以五六十为群,沿街

    攘臂,叫喊号呼。而元辅(徐阶)之第,前后左右,日不下千余人。徐

    人计无所出,第取自泥粪贮积于厅,见拥入者,辄泼污之。”[3]

    贫民千

    人要拥入徐家算账,徐阶无法,只好担了几担粪放在大厅里,见人进

    来,就往他们身上泼。谁能想到,昔日的首辅今天居然只好出此下策!没有办法,徐阶只好放下架子请和了。

    不过,他并不是向海瑞请和。他知道海瑞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工具。

    他向当朝首辅高拱发出了降表,表示了自己的悔意,表示在政治斗争中

    彻底认输,表示以后不再纠集势力谋求东山再起。

    高拱笑了。他的目的圆满达到了,而且达到得这样漂亮。既然对手

    败得这样惨,他也就大度起来。他幡然一变脸,对徐阶笑脸相迎,给徐

    氏回了一封信,表示前嫌尽释,希望徐氏今后多捧他的场。然后,他又

    轻轻暗示,他也觉得海瑞做得太过分了,不过他作为当朝首辅,没法直

    接出手。在海瑞修吴淞河后,他的政治声望达到了顶点。朝廷上一片称

    颂之声。然而,在退田令开始后,官场静下来了,赞扬海瑞的声音消失

    了,不少人已经蠢蠢欲动,想要扳倒海瑞,只是摸不准高拱的心思,不

    敢贸然动手。

    徐氏对这些政治暗语当然一读就懂。得了高拱指示,他立刻利用自

    己的故旧,找御史奏了海瑞一本。高拱在奏本上拟了“同意”二字。海瑞

    被取消巡抚衔,调任南京总督粮储。于是,海瑞最风光的一段政治生涯

    就这么干脆利索地结束了!

    海瑞被这当头一棒打昏了。他正兴致勃勃地推行他的宏大计

    划,“正欲为江南立千百年基业”[4]

    ,正调动全部精力,和应天府的豪绅

    大户们作战时,没想到,后面射来的一支冷箭,轻轻地取走了他的政治

    生命,粉碎了他的全部政治梦想。

    海瑞不知道,像他这样不明白游戏规则的人,只会被高明的玩家当

    作一枚冲锋陷阵的特殊棋子,发挥完作用之后,被抛弃是必然的命运。

    海瑞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点。他开始是震惊,然后是迷惘,最后是愤

    怒。至刚者不屈,海瑞不会容忍任何对他名誉性的安排,于是他提笔给

    皇帝写了一封辞职信:“臣曾说过当今天下诸臣全犯了因循苟且之病。

    皇上虽然有锐然求治之心,群臣却绝无毅然任事之念。互相掣肘,互相

    排挤,还动不动就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国家才败坏如此。”[5]

    一旦提起笔,海瑞胸中的愤怒、委屈、埋怨就忍不住喷发出来,辞

    职信变成了政论书。在这封海瑞平生第二有名的信中,海瑞第一次向皇帝陈述了他的政

    治理想:

    臣尚欲以身为障,回既倒之狂澜;以身为标,开复古之门

    路。[6]

    这样的话,只有海瑞才说得出来。欲以一人之力,挡住天下滔滔既

    倒之狂澜;把自己作为标准,使全社会人向自己看齐,以挽回社会道德

    的败坏。这是何等的“狂妄”!然而,这两句话却是解读海瑞一生为人行

    事的关键。没有这样“狂妄”的理想做支撑,无法想象海瑞能忍受住常人

    无法忍受的压力,特立独行到现在。

    然而,这个理想是扑火的飞蛾的理想,只有单纯的海瑞终生不悟。

    虽然辞职而去,海瑞还是坚持认为自己的政治措施没有一点错误,不可更改。他说:“臣再有一言,臣在任上的所作所为,都是倾听百姓

    的呼声,恪守祖宗成法,万不可改。”[7]

    他再一次把愤怒指向了群臣,举朝官员都是他不共戴天的敌人。这

    是他潜意识中一直存在的意念,今天他直抒胸臆:“请皇帝鞭策全体大

    臣,不得像以前那样应付差事,必须仰体皇上求治之心,认真办事。凡

    事就怕认真,只有认真才能救今日之弊。九分之真,一分放过,就不是

    认真!更何况半真半假!”[8]

    奏折的最后一段,再一次典型地体现了海瑞的风格:“如果大臣们

    认为我说的是错的,那这个大臣必然是庸臣!诗经说:‘勿听妇人之

    言。’如今,全朝廷的大小臣工都是妇人,他们的话,皇上不听可也!

    如果这样,国家大幸,愚臣我大幸!”[9]

    痛快淋漓地骂完了全朝大臣,海瑞挂冠而去。他对朋友说:“这等

    世界,做得成甚事业,从此入山之深,入林之密,又别是一种人物

    矣。”[10]

    事实证明,海瑞是古今所有清官中颇有个性的一个。他敢公然

    辱骂所有朝臣,而朝廷虽然震怒,一时之间却无法处置海瑞,只是在批

    文中淡淡地说:“该臣今乃词称请归,意甚怏愤。且固执偏见,是己非

    人,殊失大臣之体。但本官已奉钦依,照旧候用,无容别议。”[11]被称为“妇人”的朝臣们都是聪明人,他们知道,此时与海瑞辩论已

    无益。

    做了九个月巡抚的海瑞买舟南下,飘然回到了老家海南。因挂冠时

    的潇洒决绝,人们以为他从此可能要从道学家变成林下人物,归隐于老

    庄门下了。

    然而海瑞却没有进入海南的椰林。儒家教育早已经把他定型,注定

    他跳不出这个藩篱。他在老家买了一所小小院落,在院里开荒,堂前种

    树,图书满室,堂上却挂上“忠孝”二字大匾,遇人则讲道学,讲如何破

    荣辱关,破生死关。遇到地方官来访,则喋喋不休,讲民间疾苦,问解

    决办法。从海瑞家出来,人们不得不说,此老风骨,一毫未变。

    对海瑞来说,读书修身就是为了入世济民。闲居在家,看上去潇洒

    自在,其实海瑞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仕途是士人实现人生价值的途

    径。如果不能为世所用,那么他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虽然归隐田

    里,他其实还是日日期待着有复出的那一天。况且,朝廷批准他辞职的

    圣旨中有云“已奉钦依,照旧候用”,如果一遇挫折,就愤然辞世独立,独善其身,那不是圣人之徒的做法。

    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突然中风去世,十岁的神宗继位,朝

    中政局风云突变,高拱在政治斗争中被张居正掀翻。明朝最有能力的大

    臣之一张居正继任为首辅。

    闲居两年的海瑞以为自己的另一个政治春天要来到了。因为这个张

    居正是翰林出身,饱学之士,学问相当精醇,与自己有着推行圣人之学

    的共同志向。况且,海瑞辞职后,时任阁臣的张居正还写来一封信,对

    海瑞表示同情:

    三尺法不行于吴久矣。公骤而矫以绳墨,宜其不能堪也。讹言

    沸腾,听者惶惑。仆谬忝钧轴,得与参庙堂之末议,而不能为朝廷

    奖奉法之臣,摧浮淫之议,有深愧焉。[12]

    信写得很真诚,也很聪明。身为内阁成员,他却不能为海瑞说上什

    么话,真是惭愧呀!为什么身为内阁成员却没有发言权呢?那自然是因

    为高拱的跋扈。所以,矛盾在于高拱,与他张居正无干。那么,这次张居正上台了,应该起用他海瑞了吧。海瑞日日等待着

    北京的消息。

    迟迟没有动静。

    向来趋左的言官们坐不住了,他们上疏,要求起用海瑞。张居正在

    疏上批道:

    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夷考其政,多未

    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明神宗实录》卷九)

    海瑞的品质无可怀疑,然而办事不能通达。这样的人只能享受名誉

    上的尊重,不能任为实职。

    虽然同为圣人之徒,张居正为人行事却与海瑞大有不同。张居正既

    能侃侃而谈圣人之言,又精通中国社会表面秩序下的真正规则,并且运

    用精熟。他没有徐阶的天真,认为海瑞能够为他的班子建立政绩;也没

    有高拱的阴险,想用海瑞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他不能用海

    瑞。

    直到这时,海瑞才知道自己在官僚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原来,他

    虽然忠诚骨鲠,时时刻刻遵守圣人之道,可是却只能“坐镇雅俗”,做个

    政治摆设。原因就在于他不肯“通方”,不肯做“乡愿”,不肯向这个世界

    妥协。

    有生以来,海瑞第一次产生了怀疑:错了的到底是世界还是他?

    海瑞的陋舍来人越来越少,他经常终日闭门,靠一卷书打发整日的

    时光。除此之外,他找不到任何快乐。他没有儿子,不能享受课子的天

    伦之乐。他没有业余爱好,对琴棋书画都没有兴趣。“山水诸癖一无所

    好”[13]

    ,海南的美景对他像不存在一样。日复一日,海瑞真的老了,皱

    纹爬满了他的瘦脸,胡须根根白得透明。

    失望、愤懑渐渐积满了胸膛。看来自己的一生,只能这样过去了。

    曾经有过的梦想,现在看起来似乎有一点可笑。为什么一生的奋斗、刻

    苦,不惜生命来践履圣人之学,竟然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呢?海瑞有时也

    会想起这个问题,但是他永远想不明白。应该是自己努力得还不够吧!那么,唯一的办法是继续深研性理。

    然而,年老体衰,智力日减,看来,今生得正果的希望越来越小。进入

    晚年的海瑞,日渐沉入浓重的灰色之中。

    [1]海瑞:《海瑞集》(下册),卷五《书简·复徐存斋阁老》,李锦全、陈宪猷校点,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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