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品是我公司同类商品中最具实力的, 同时也是“保单自我设计”的推荐主险。
□产品特色:
现代人生活越来越好,但是运动越来越少,压力越来越大,污染越来越严重。
医学研究表明,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左右,沉重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成为全家沉重的包袱,很多人因负担不起而延误治疗,伤及生命,也许美满的家庭生活就此止步……
专家忠告,以下"重大疾病"的发生率逐年上逄: 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疾病末期等。
生命和健康时刻面临无法预测的威胁,我们怎么办?国内最新重大疾病保险"平安康泰"替您分忧解难:国内同类商品中,保障项目最多最全面。
0-60岁人士均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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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实例分析:
保费支出:6130*20=122600
收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
2、身故保险金:
(1)未领“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
(2)已领“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二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三、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四、附加意外残疾保险金:
按条款附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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