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名与艾滋病话语在中国
如果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公众对HIV的认识在中国完全受政府自上而下灌输方式的引导,那就过于简单化了。事实远比这复杂。在围绕艾滋病的话语形成的过程当中,媒体与公共卫生领域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他们的观点主宰了政府与一般公众。下面将分析这两个群体在HIV污名的制造与延续方面所起的作用。三、大众传媒与艾滋病歧视
在塑造公众对艾滋病的看法方面,新闻媒体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在中国,人们对于媒体在减少HIV污名方面的能力有一种盲目的信仰。研究新闻媒体的学者认为,HIV污名源自人们普遍缺乏医学知识,因此新闻媒体的主要作用是教育大众。其潜在的假设是,当公众的艾滋病知识增加时,HIV污名就会相应减少。这也是中国艾滋病教育的基础,但这种观点过于乐观。比如,在医务工作者中广泛存在的HIV污名就表明,掌握了大量的艾滋病知识不一定能够消除污名。知识越多污名越少的假设是科学主义的幻想;在最坏的情况下,这种假设忽视了林克与费伦所描述的结构性污名的力量,即通过政策与法律产生的制度化歧视的巨大影响。
中国新闻媒体在艾滋病发端的一开始就予以其很大关注。1985年,一位美国人在北京的医院看病时,血液检测出HIV呈阳性,成为中国发现的第一例HIV感染者。随后,《人民日报》出现了二十多篇对艾滋病(当时被译为“爱滋病”)的报道。其中一篇题为《谈谈“超级癌症”——爱滋病》的报道对艾滋病的介绍比较典型:“人们往往谈癌色变。现在又有一种所谓‘超级癌症’——爱滋病,更令人生畏。……这种病被人们称为‘超级癌症’、‘新瘟神’、‘令人惊恐的疾病’或‘不治之症’。 ……爱滋病的传播速度是比较快的。现已证实,该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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