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社会科学》 > 2012年第3期
编号:945795
“五反”运动与私营企业治理结构之变动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日 《社会科学》 2012年第3期
     《广勤纺织厂产生劳资协商会议劳方代表经过》,上档G199-13-196。

    。故而有学者认为,“‘五反’斗争以前,私营企业里的劳资关系体现的不是‘两利’而是‘一利’。随意延长工时、压低工资、打骂工人、解雇工人的事经常发生。许多劳资协商会议在实质上成了资方控制劳方甚至奴役劳方的工具”

    何永红:《“五反”运动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95、196页。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私营企业,其资本产权及企业的治理结构已经受到来自政府以及劳方的双重夹击或挟制,开始出现与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不同的特点:尽管私营企业的私有产权仍然如以往一样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它们不仅得有利于国计民生,遵守政府政策法令,同时还必须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在企业的治理结构上,资本所有权虽然还能保持一定的自主地位,但已经不是企业唯一的决定力量,工会已经被认定是法定的职工利益代表,凡与劳资双方利益相关的事,都须在工会参与下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劳资协商会议制度虽然已经正式提出,但受限于作为“劳资双方平等两利的协商机构,不负企业经营与行政管理的责任”

    《广勤纱厂劳资协商会议文件记录》,上档Q199-13-196。

    的明确规定,它们对于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嵌入还较为有限。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财务、用人等治理结构的最基本职能依然掌握或者说控制在企业所有者以及代理人手中。这种状况到“五反”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二、“五反”的起因及基本概况

    “五反”运动的起因缘自于“三反”开始后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1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