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气病之治则
关键词 水气病 金匮要略 中医治则仲景在《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篇中提到两条治疗原则,即18条“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和11条“夫水病人,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前者是为水气病所定的一般治疗原则,而后者则为水气病的特殊治疗原则。18条中之“诸有水者”,是指一切水肿病,如风水、皮水等,“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是以腰为准,将人体分为上部和下部来论述水气病的治法。人体的上部即腰以上属阳,属表,人体的下部即腰以下属阴,属里。水邪在人体的下部,根据《内经》“在下者,引而竭之”之旨,当利小便之法;使水湿之邪从下而去。水邪在人体的上部,宗“其高者,因而越之”之旨,当用汗法,使水湿之邪从表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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