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际威胁与集群行为意向:群体性事件的双路径模型*
效能,1问题提出,2研究一:民众面临的群际威胁影响集群行为意向的双路径模型,1方法,1.1研究对象,1.2变量测量,1.3分析工具,2结果,2.1描述性统计结果,2.2假设检验,3讨论,3研究二:群际威胁到集群
张书维(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州 510275)
1 问题提出
当前,群体性事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亦是各级政府在处理时倍感棘手的公共问题。有学者预测,至少到2020年都将是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期(王晓东,2006)。群体性事件指部分群众与当地党政部门或强势社会集团的对抗性冲突(王二平,2009),尤其是民众与政府和官员的抗争性互动(肖唐镖,2012)。其形式多见于不满群众围攻当地政府机关,损毁公务用车等(O’Brien,2002)。“社会抗争”已成为近年来中国公民政治表达和公众参与的新渠道(肖滨,2012)。国内研究者对于群体性事件所属的范畴达成初步共识,将其视为当下我国典型的集群行为(collective action/behavior) (张书维,周洁,王二平,2009;陈浩,薛婷,乐国安,2010/2012;弯美娜,刘力,邱佳,杨晓莉,2011;秦强,郭星华,2011),即群体成员参与为改善群体现状的行动(Wright,Taylor,&Moghaddam,1990;Wright,2009),具体表现为请愿、罢工、抗议、示威等(Walker &Smith,2002)。无论中国社会的群体性事件抑或西方背景的集群行为,均是民众在现行体制之外的利益诉求方式(张书维,王二平,2011;赵鼎新,2006)。二者的区别在于:群体性事件的行动者与行动对象分别为“民” (当地群众)与“官” (当地党政机关及其管理者),即使是那些非官方的强势社会集团,如当地的国有或民营企业,它们行为的背后,也总能看到当地党政部门意志的影子;而集群行为的互动双方则更加宽泛,可以由不同社会阶层及种族群体构成,冲突的矛头也并不必然指向行政当局。尽管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多学科的视角都聚焦于集群行为,但来自心理学的解释无疑是最重要的(van Zomeren,Postmes,&Spears,2012)——当经济和社会态势为集群行为的产生提供土壤时,问题即变为解释个体参与集群行为的动机(van Zomeren,Postmes,&Spears,2008)。社会心理学认为,对抗性的集群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化解,有可能发展为行动目标更为明确、组织性更高的社会运动(social movements)和社会革命(Tajfel,1982;van Stekelenburg,2010)。因此,探明集群行为的社会心理机制,不仅有助于理解群体性事件的动力学特征,也可以为化解此类事件的策略提供技术支持,将冲突后果和处置代价降至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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