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积极养育行为对儿童顺从行为的早期预测与双向作用:从婴儿到学步儿*
合作性,1前言,1母亲敏感性与儿童顺从发展的关系,2母亲的鼓励自主行为与儿童顺从发展的关系,3积极养育行为的作用时机:对婴儿和学步儿发展需要的满足,2方法,1参与者,2研究程序,3研究工具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首都师范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学习与认知”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48)1 前言
作为父母养育实践中重要的一部分,积极养育(positive parenting)的概念内涵非常丰富。从具体的养育行为、养育信念到父母为儿童提供的养育环境中任何积极的成分都可以被纳入到积极养育的范畴中(Roskam,2015)。理论研究者指出积极养育是对民主型教养风格的延伸,其核心是父母与孩子之间形成一种合作性的关系取向(Holden,2015),而临床实践者则明确指出母亲敏感性、恰当的管教行为以及安全、自主的关系表征是积极养育干预的三个重要主题(Juffer,Bakermans-Kranenburg,& van IJzendoorn,2008)。父母的积极养育行为是积极养育的核心成分,它通过父母与儿童的互动直接影响儿童发展,其功能在于提高儿童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保护儿童远离各种身心问题。因此,在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中,父母的积极养育行为和儿童积极发展结果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从养育的角度来看,借鉴教育学发展适宜性(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的理论:成人对儿童的养育实践要具有年龄适宜性,要根据儿童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使用恰当的养育来促进其积极发展(梁玉华,庞丽娟,2011)。具体到婴儿期和学步儿期,常被提及的积极养育行为包括:对儿童的需求给予敏感的回应、鼓励和支持儿童自主性发展、使用恰当的管教策略为儿童建立规则等(Sroufe,Egelan,Carlson,& Collins,2005)。从发展结果的角度来看,顺从(compliance)行为中的“合作性顺从” (committed compliance)是学步儿期一种典型的积极发展结果。“合作性顺从”源自于儿童内部动机的驱动,表现为全心全意的、怀有良好意愿来遵循父母的目标,并伴随有内在服从感受的顺从行为。它不仅是儿童早期内部控制的表现,也被认为是促成学前期儿童规则内化的最主要因素。与此相对的“情境性顺从” (situational compliance)是由外部动机激发的、对父母即时要求的暂时服从,它是一种受父母权威被动影响的结果,会阻碍学前期儿童对规则的内化(Kochanska & Aksan,1995;Kochanska,Coy,& Murray,2001)。在这一阶段,儿童对父母指令和要求的顺从表现方式既反映了其当前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水平,也在其对社会规则的内化中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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