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循证实践中“证据”的四个基本问题*
治疗师,1心理治疗为什么需要“证据”?,1历史考察,2理论分析,2心理治疗存在哪些证据?,1证据的类型与范围,2证据的存在形式,3证据的生产者,3哪些证据才是好的证据?,1科学研究获得的证据级别更高,2研究设计更严谨
杨文登 李晓苗 张小远(1广州大学心理与脑科学研究中心,广州 510006)(2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心理学系,卡尔加里,T2N1N4)(3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心理学系,广州 510515)
“在心理健康领域,很少有主题像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EBP)这样重要、及时而富有煽动性。”(Norcross,Beutler,&Levant,2006,p.3)。EBP是肇始于循证医学,横扫了几乎所有社会科学实践领域的一场运动,“已经成为了流行文化的一部分”(Rousseau &Gunia,2016,p.669),是“对伪科学的、潜在有害的心理评估与治疗方法的必要防范”(Lee &Hunsley,2015,p.535)。“证据”成为了富有魔力的“修辞”,谁会赞同不遵循“证据”的实践吗(Tanenbaum,2003)?“但问题远没有如此简单:如何定义证据?哪些研究有资格成为证据?如何应用这些证据?这些问题都非常复杂,有着深刻的哲学根源与重大的实践后果。”(Norcross et al.,2006,p.7)。当前,一些社会大众甚至相关专家只是把“循证”当作说服别人的“时尚”,各取所需地将“证据”当作“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可以装任何花的筐”,严重影响了循证实践的声誉及其推广。下文将以“证据”为研究焦点,梳理心理治疗领域中“尊重证据”这一文化的历史发展及理论逻辑,探讨证据的必要性、范围、评价与应用等4个基本问题,试图为系统理解EBP的“证据”提供一幅全面的图景。
1 心理治疗为什么需要“证据”?
1.1 历史考察
“证据”是“用以证明的凭据”(夏征农,1999,p.1109),其目的是为证实或否定某一具体的理论、声明、信仰或假设提供支持(Kvernbekk,2016,p.12)。这种“支持”可能是事实或数据,也可能是信念或理论。人类早年对心理病人的处理,更多是基于主观的信念及部分零散的经验事实。如:以鞭打、忏悔等行为“治疗”心理病人的证据,更多是“这些行为可以协助驱离寄居在身体里的魔鬼”的信念;麦斯麦用催眠术治疗心理病人的证据,主要是他自己所持有的“动物磁力可以调节失序的心理状态”的信念。弗洛伊德创建了精神分析,开始强调以临床经验及事实数据作为证据,是心理治疗试图提升“科学性”的重要体现。但弗洛伊德的证据仍存在不少问题:(1)搜集的资料不系统;(2)病例报告主要依赖于回忆;(3)主观推测病人的症状;(4)样本容量小且不具代表性;(5)治疗记录和公开发表的个案病史不一致;(6)很少验证病人早期经验描述的真实性;(7)数据难以进行量化和统计处理(Schultz &Schultz,2011,pp.31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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