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委托代理、声誉与我国上市公司资金闲置
再加入一个假设:经理人为融资所付出的劳动为L1,而为找到一个比较好的投资项目,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所付出的劳动为L2。于是经理人对某个项目做出投资决策的条件为:M+θ((1-α)(Si+λiVi+I)-Si)-L2-L1>M(6)
式(3)仍然成立,即有:α=1Si+I+V。式(6)可简化为:
θ[(1-α)(Si+λiVi+I)-Si]-L2-L1>0(7)
由式(7)我们将推断出,由于委托代理机制较之基本模型发生改变,企业经理人的选择会导致四种可能的情况发生:1.投资不足;2.投资过度;3.适度投资;4.投资不足与投资过度共存,企业出现资金闲置状况本文将企业资金闲置视为一种现金流增量极小(如果考虑机会成本因素,就是负增量)的特殊投资。因此本文实际上将资金闲置当成过度投资处理。这与一般的公司金融理论有所不同,但这并不影响本文的推导和结论。。
把式(3)代入式(7)中,经过变形整理,得到经理人做出项目投资决定的条件:
Vi>L2+L1-αVθθ(1-α)λi(λi>0)(8)
当V>0而投资人又找不到更好的投资项目时,其会愿意提供资金I。如果此时式(8)的条件同时满足,经理人就会做出融资和投资决策并能够顺利完成。容易发现:
当L2+L1-αVθ>0时,可能会出现投资不足问题。企业对现金流在0,L2+L1-αVθθ(1-α)λi区间内的项目不会投资;
当L2+L1-αVθ<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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