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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0223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外比较分析及案例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07年第7期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外比较分析及案例研究

     (四)业务控制方式上(包括仓储方式、监控方式和风险控制方式)

    在业务控制方式上,西方在二十世纪之交,其仓储方式就从初期的公共仓储(必须将质押的存货运输到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指定仓库里储存,较适合于流通型企业)发展到了就地仓储(质押存货可以储存在借款企业自己的仓库中,而且借款企业可在支付回款、交换新的仓单和根据其它合约条款的情况下随时方便地拿走质押存货进行生产运作,因此较适合于生产型企业),并进而根据借款企业的情况进行量身定做[5]。而监控方式也从静态质押形式,即所谓冻结,发展到了动态质押形式,这样借款企业就可以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通过交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来用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至于风险控制方式,西方已经将信用评级的定量技术用于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评估中[6],一些专门的预警技术和风险价值的评估方法也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逐渐地得以运用。比较而言,我国现阶段多是针对流通型企业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因此仓储方式多以公共仓储为主。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质押物的监控方式也已经从开始时的静态质押,发展成为包括循环质押(滚动质押)、置换仓单质押、 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等多种形式的动态质押模式[7]。至于风险控制方式,我国的商业银行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以及质押物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缺乏细致的辨别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的方法,主要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难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和控制。

    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比较分析,得出表1。

    从表1可以清晰地看出国内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水平与国外的差距,正是这些差距造成了我国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没有被充分地利用。

    三、无锡中储发展金属材料质押融资业务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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